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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文賞析:談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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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韁利鎖,放眼古今,幾人能得自由?

議論文賞析:談名利

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其理安在?子曰:“食色,性也。”此乃古往今來第一等大實話、大真話,是社會學的第一原理。推而廣之,世上鮮見不好名利者;名利,性也。

既是人性使然,求名求利就不應苛責。有志於當個政治家、科學家、資本家等等無可厚非。關鍵在於途徑之正邪。君子惜名愛財,取之有道;而欺世以盜名,巧取豪奪以取利之流,即便官高位顯,也還是卑鄙小人。

利,惠之於私;名,惠之於眾。故名貴於利。倘世上愛名之人多於愛利之人,社會必定趨向文明

由此,世人分四類:(1)愛財而不惜名者;(2)名利兼好者;(3)愛名而不惜財者;(4)淡泊名利者。其間高下,一目瞭然。

世上逐利者眾,逐名者鮮,其理安在?利為實,名為虛,況史冊載不下萬千之眾,多數求名者實際目的還是取利。古往今來,一個可悲的事實是:由(1)到(4),人數遞減而且鋭減。

第四類人已經超脱了名利;這類人又可細分為兩小類,一類與世無爭,做個世外逸民,如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另一類則是為國家、為人民不計生死榮辱而奮鬥的人,例如商鞅、屈原、王安石、岳飛、文天祥、海瑞、林則徐等等,他們的名字光耀千秋萬代。

利,可得自家傳,名,絕無幸致。名利途中,世人千姿百態。但,小名無利,小利無名;惟大名大利,大利大名。將名求利,以利求名,騰達之途也。騰達之途不一,但離不開一個“官”字,做官,至少也要“傍”官,原因是資源掌握在官的手中。

官者,集名利於一身,故云:相逢盡道辭官去,林下何曾見一人?

而為官者,目的不盡相同。但頭上一頂烏紗,並不能使人變得高尚,古今中外的歷史證明:絕大多數官吏都是逐利者。謂餘不信,請翻開歷史:以“變法”兩字稱之的事件只有三處:商鞅變法、王安石變法、戊戌變法。商鞅變法,廢除奴隸制,削奪士大夫特權,是社會的劃時代的進步,秦國由此強大起來,並進而統一中國,但變法卻遭到官僚士大夫的殊死的反抗,終將商鞅五馬分屍。王安石變法,觸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百般阻擾破壞,變法失敗,王安石罷相。戊戌變法之際,中國屢戰屢敗,喪權辱國,危急存亡之秋,官僚們何曾念及民族和人民?變法歸於失敗,譚嗣同等變法中堅被殺,國家陷入更深的苦難之中。除了三次變法,還有一些小變法,例如雍正皇帝推行“攤丁入畝”新政,(注:新政之前按人頭收税,即“丁”税,新政改為按所擁有的田畝多寡收税,)利於底層百姓,而不利於地主官紳,官僚文人竭力阻擾,雍正死後被戴上“暴君”之名。如此種種,無不證明歷朝歷代的'官員逐利者是大多數。

超脱名利,不計榮辱生死,完全、徹底地為真理、為信仰、為國家、為人民奮鬥的人永遠是少數,這是因為,超脱名利實際上就是超脱人性,也就是對生命自身的否定。但卻是對真理和/或信仰的皈依,這也正是他們偉大和/或崇高之所在。商鞅變法,廢除奴隸制,剝奪奴隸主士大夫特權,做出劃時代的偉業。以他的超越時代的智慧,怎能不知必遭橫死?支持他變法的秦孝公去世,他的死已成必然。知死而義無反顧,何等的勇氣,何等的崇高!屈原,“哀民生之多艱”,追求美好的政治,“雖九死其猶未悔”,不肯“以身之察察,受物之紋紋”,[注:察察,潔白也,]沉江自戕,得萬世之祭祀。宋高宗和秦檜想控制岳飛,奈何岳飛不愛金錢美女;皇帝不採納他的抗金主張,他絲毫不留戀高官厚祿,辭官回家種田。(按照統治者的權術,不能控制,就只有殺之。)岳飛“精忠報國”,一心“還我河山”,屢戰屢勝,以致敵人感歎“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如此美譽,古往今來有幾人能夠獲得?《滿江紅》一詞,千年之後仍然令人熱血沸騰,其功業和崇高的精神成為千古楷模。

人民是最後的仲裁,自會識別真偽,自會將商鞅、屈原、岳飛等人的名字銘刻在歷史的峯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