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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紅荔觀後感300字

欄目: 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31W

【範例1】

南平紅荔觀後感300字

我喜歡《南平紅荔》,儘管影片本身承載着頗讓人抗拒的刻板的政治色彩和主流旋律,但還是不影響做為觀眾的我在走進影院之後為其落了幾番真誠的淚水。

影片改編自我省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少年法庭庭長詹紅荔的先進事蹟,是迎接黨的十八大9部重點國產影片之一。詹紅荔是“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作為一名少年法庭庭長,她幫助過許許多多犯了罪的孩子,影片中何剛、李成龍、方超3位失足少年便是從她的感人事蹟中萃取創作而成的人物形象。懵懂無知的何剛在一次打架鬥毆中不慎刺死了另一名少年,兩個家庭遭遇了滅頂之災。一方面對喪子之痛,另一方面對鉅額賠償款和獨子的牢獄之災。兩方都是崩潰了的父母,遊走於他們之間忍受歇斯底里的責難和謾罵的是看起來頗有些忍辱負重的詹紅荔。相比飾演父母的演員豪放潑辣、激情四射的表演風格,鄔君梅飾演的詹紅荔看起來温文爾雅、彬彬有禮,又有些正義凜然、氣質若蘭。一個單肩挎包,一個單手拎保温杯。詹紅荔就是這樣簡單的裝束不停地行走在兩個家庭之間。影片將鄔君梅的行走放臵在閩北山區的鄉村背景之中。一片潮濕的綠色,圓形的石頭門,古樸陳舊的1廊橋。一個小小女子靜默地行走在一片青山綠水之間,看起來無聲無息。

【範例2】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難題,每個國家都很重視,中國也不例外。在中國,有這樣一位法官,她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少年法庭的庭長,她盡心盡力的幫助失足少年,那些感人事蹟遍佈大江南北,她就是詹紅荔。她從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審判庭工作10多年間,所審結的500多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成功感化幫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個瀕臨破碎的家庭。為了傳頌和讚揚詹紅荔精神,根據她的先進事蹟改編了電影《南平紅荔》。

觀看《南平紅荔》之後,我便深深的喜歡上了這部影片。影片帶給我的感動不是一點點。通過對何剛、李成龍、方超3位典型失足少年的描寫,突出詹紅荔在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情感態度,她説過:“少年審判庭有它的特殊性,審判和懲罰並不是目的,面對這個特殊的羣體,法官要多一點愛心,多一點耐心,多一點恆心,多一點責任心,多一點包容心”。她是用“心”在對待這些失足少年,她是所有失足少年的“新媽媽”。她積極幫助失足少年悔過自新,重新做人,她把那些曾經犯過錯的孩子聚集在一起,在舞台上表演節目,讓那些無法抬頭的孩子們重新找回自信,發自內心的認識錯誤,改正錯誤,當看到一個個失足少年笑中含淚的時候,我的心也跟着被感動了。

在工作實踐中詹紅荔與同事們總結出一套頗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審判前“三個不開庭”;閲卷後對關鍵問題沒有梳理清楚的,不開庭;被告人成長經歷沒調查清楚的,不開庭;沒有與被告人見面,進行一次心理疏導的,不開庭。庭審中“三個不輕易”:被告人沒有真誠悔過的,不輕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沒有和解的,不輕易下判;可以判非監禁刑但沒有落實幫教措施的,不輕易下判。庭審後“三個不鬆手”:入監後延伸幫教沒有到位的,不鬆手;迴歸社會後思想出現反覆或問題沒有解決的,不鬆手;發出的司法建議沒有得到落實的,不鬆手。影片中也體現了“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審判何剛的法庭上,因何剛父母沒有到庭而延期,為了何剛的案子,詹紅荔前後18次穿梭在那個寧靜的小山村;李成龍出獄後,不被社會和學校接受,天天泡網吧,最終又走上了犯罪道路,詹紅荔便多次到學校找校長溝通,幫李成龍辦休學,後來又幫他辦轉學,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發自內心的希望李成龍重新做人。

影片中給我印象最深,最震撼我的是方超。方超出獄後,經過詹紅荔的勸説,他決心不再犯錯,重新做人。當他在飯店打工被冤枉拿了顧客的手機時,任憑他怎麼解釋,沒人相信,因為他曾經因偷竊入獄,在別人眼裏,手機就是他拿的。一氣之下,方超決定去福建,他覺得只有離開這個地方,才不會一直戴着偷竊的帽子,他信心滿滿的跟“詹媽媽”説他一定會幹出一份事業的,“詹媽媽”十分支持他,讓他好好的,方超當然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只説了一句:詹媽媽,你放心,再也不會了。當詹紅荔再次接到方超的電話時,方超已經站在了16層樓的樓頂,臉上再沒有了往日的笑容與信心,取而代之的是絕望和淒涼。他説:“我只是想聽聽詹媽媽的聲音,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家,很久都沒有媽媽的關心了,直到遇見了您,讓我感受到了久違的母愛。詹媽媽,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電腦,只是我沒想到這台電腦這麼貴,貴到我用一生都還不清……”。方超説出這句話後詹紅荔震驚了。詹紅荔的車在高速路上疾馳,但最終慢慢停下了,她想和時間賽跑,想抓緊最後的時間挽留住那個鮮活的'生命,但是她的愛心只是根纖細的線,終究拉不過社會這把鋒利的大鋸。那樣鮮紅的生命,那樣花季的少年,最終沒能打敗社會的勢力與無情。從十六樓上跳下去的方超一定想不明白,為什麼社會告訴我們有錯就改還是好孩子,他改了,再也不會了,而社會卻又不認賬了?

方超之死堅定了詹紅荔呼籲建立未成年人輕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決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除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和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看過《南平紅荔》的都知道,影片中出現的“糖橋”首尾呼應。辭海中對橋有這樣的解釋——跨越障礙的通道。少年法庭就相當於一座橋,有千千萬萬失足少年走上這座橋,法官就是引路人,緊緊握住他們的手不放鬆,不讓他們掉進萬丈深淵。詹紅荔只是眾多法官中的一個,相信有很多像詹紅荔一樣充滿愛心和責任感的法官,希望你們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放棄、不拋棄,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將來,因為有你們,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會逐漸下降,我期待看到中國未成年人都健康、快樂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