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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證論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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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容川所著《血證論》對血證進行了較為系統的闡述,下面就是血證論讀書筆記,請看:

血證論讀書筆記

血證論讀書筆記【1】

《血證論》為清末唐容川所著。唐容海(1862~1918年),字容川,四川彭縣人,在他年少時期,因父驟患吐血,而遍請名醫,均治無效,他又遍查醫書,均無精詳之述,其父終故。由此激發他立志學醫並鑽研血證,研習經典,觸類旁通,並結合自己臨證所得而著成《血證論》一書。其書自序言:“精微奧義,一一發明,或伸古人所欲言,或補前人所未備,務求理足方效,不為影響之談”。唐氏治學嚴謹,從實效驗證出發,並師古而不泥古,在書中對血證進行了較為系統的闡述,並多有創見,許多觀點充實和發展了中醫理論,茲就其主要學術觀點作一概述。

水、氣、血、火關係

前人對氣血關係及氣火關係、血水關係均多有論及,如“氣為血帥,血為氣母”、“氣行血行,氣滯血瘀”、“氣有餘便是火”、“壯火食氣,少火生氣”、“津血同源”、“傷津則耗血”、“血少則津枯”等等,但對水與氣之間,血與火之間則少有所及。唐容川在這方面填補了不足,重點闡述了“水即化氣”、“火即化血”的觀點。他認為:“蓋人身之氣,生於臍下丹田氣海之中。臍下者,腎與膀胱,水所歸宿之地也。此水不自化為氣,又賴鼻間吸入天陽,從肺管引心火下入臍之下蒸其水,使化為氣。”“五臟六腑息以相吹,止此一氣而已。”天陽蒸化腎水而化為氣,氣之所生則為鼓動五臟六腑的生理機能之動力,並且各臟腑之間的聯繫也都依靠氣來維繫。氣隨太陽經脈布護於外,是為衞氣,氣上交於肺而司呼吸,故氣與水本屬一家。然氣生於水又能蒸化水,水隨氣而化,則外達肌表氣化為汗,下走膀胱氣化為溲,上輸於肺氣化生津,如霧露之溉而濡澤周身。氣之與水生理相依則必病理相及,若水病停滯則影響到氣化,津液不生,無以輸布,五臟失榮;若氣病不能外達肌表則無作汗;氣病不能升降,則水停聚飲為癃、為腫、為瀉,不一而足。故臨牀“治氣即為治水,治水即是治氣”。以人蔘補氣立能生津,小柴胡湯和胃氣亦能通津液,清燥救肺湯生津液以補肺氣,豬苓湯利水而助氣化,都氣丸補水以益腎氣等實例來示以後人氣水同治的大法,“此治水之邪,即以治氣,與滋水之陰,即以補氣者,並行而不悖也。”

關於火和血的關係,唐容川認為,火和血都是赤色,中焦運化,脾經化汁,上奉心火,變化而赤是為血。心主火而生血,故血為火所化,火性上炎而血性下注,火得血而不炎,血得火而不凝,並能“內藏於肝,寄居血海,由衝、任、帶三脈行達周身,以温肢體”。如血虛則肝失所藏,心失所養,血不涵木,則木旺而動火,心火旺而傷血。此是血病即是火病之實也。以大補其血則制其火,此也“壯水之主,以制陽光”思想具體體現。唐氏同時也指出:血雖由火生,但“補血而不清火,則火終亢而不能生血,故滋血必用清火諸藥。”他例舉四物用白芍,歸脾湯用棗仁,天王補心湯中用二冬均含有清火之意,以白芍陰柔以制芎、歸之辛,棗仁甘潤生津以防參、術、當歸之温燥,二冬更增腎水以濟心陰故也。而六黃湯、四生丸更是以瀉火熱而達補血之效,藉以説明火化太過不能生血,補血要清火。同時唐氏也例舉炙甘草湯用桂枝宣心陽,人蔘養榮湯用肉桂補心火,説明補血劑中,不但要注意清熱,也要適當加以甘温補火之品,以火化不及、陰血不生之故也。

唐氏雖然着重闡述了水與氣,火與血的關係。但並不否定氣血水火之間的整體關係及相互生髮和相互制約的關係。他指出:“夫水、火、氣、血固是對子,然亦互相維繫,故水病則累血,血病則累氣……氣為陽,氣盛即為火盛,血為陰,血虛即是水虛。一而二、二而一者也,人必深明此理,而後治血理氣,調陰和陽,可以左右逢源。”

注重脾胃而發乎脾陰

唐氏無論在對氣血水火的論述中,還是在對血證的治療中,都強調了脾胃的重要作用。雖然唐氏認為“血生於心火而下藏於肝,氣生於腎水而上注於肺”,但他也明確指出:“人之初始,以先天生後天,人之既育,以後天生先天,故水火兩髒全賴於脾。”脾胃是生化氣血等物質基礎之來源,是運化精微、維繫氣血水火的後天之本,也是中焦運化上下,具有斡旋作用的重要之髒。“期間運上下者脾也”,“食氣入胃,脾經化汁,上奉心火,心火得之,變化而赤,是之謂血。故治血者,必治脾為主。”“氣雖生於腎中,然食氣入胃,脾經化水,下輸於腎,腎之陽氣,乃從水中蒸騰而上……故治氣者必治脾為主。”唐氏列舉炙甘草湯補血,參芪運血統血,皆有調理脾胃而發揮其功用;而大黃下血,地黃滋補陰血,也是通過瀉地道,潤脾土來調理脾胃達到治血之效。餘如六君子湯、真武湯、十棗湯等在治氣治水同時都以調理脾胃為基礎。而針對血從上逆而出的血證,唐氏認為是與衝脈之氣逆上而血隨之上逆有關,故治血上逆,必以平其衝脈衝逆之氣為其要,而衝脈隸屬陽明,治陽明即治衝也,所以治吐血應“急調其胃,使氣順吐止,則血不致奔脱矣”。“胃氣下泄,則心火有所消導,而胃中之熱氣亦不上壅,斯氣順而血不逆矣。”在注重脾胃的基礎上,同時唐氏還補東垣之未備,提出滋養脾陰,“脾陽不足,水谷固不化,脾陰不足,水谷仍不化也。譬如釜中煮飯,釜底無火固不熟,釜中無水亦不熟也。”唐氏在實踐中體會,脾不制水,宜燥濕健脾,而脾不升津則宜滋脾升津,脾陰充足則可轉輸津液,運化水谷,發揮正常的生理功能。所以特別指出:“脾陽虛不能統血,脾陰虛又不能滋生血脈。”“補脾陽法,前人已備言之,獨於補脾陰,古少發明者,予特標出,俾知一陰一陽,未可偏廢。”

首創治血“四法”

唐容川以治吐血為例,創造性地總結出治血的四大法則:止血、消瘀、寧血、補虛“四者乃通治血證之大綱”,為後世醫家治療出血性疾病提供了指導性的理論依據。

1. 止血為第一要法 唐氏認為人之一身不外陰陽,而陰陽二字即是水火,水火二字即是氣血。氣由水化,血由火化,血以養火,血濡周身,留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故失血時應以止血為第一要法。而止血“非徒止其溢入胃中之血,使不吐出而已也。獨動於經脈之中而尚未溢出者,若令溢出則不可復返矣。惟急止之,使猶可復還經脈,仍循故道復返而為沖和之血。”對於止血,以審證辨之,止法各異,順降逆氣,而血隨氣降而止;釜底抽薪,瀉火祛實,血無以被擾而止;水虛火盛動血,則補腎水而清虛火,血自守而止;亦有陽不攝陰者,陰血返溢,以温陽益氣以固血而止者。種種數法,均為止血之要。惟正在出血之證,不可輕用活血化瘀之法,唐氏指出:“不知血初吐時,尚未停蓄,何處有瘀?若先逐瘀,必將經脈中已動之血盡被消逐,則血愈枯而病癒甚,安能免於虛損乎。惟第用止血,庶血復其道,不至奔脱爾,故以止血為第一法。”

2.消瘀為第二法 唐氏已經認識到,離經之血為瘀血,瘀血踞位於經隧則可導致再次出血,所以他繼止血之後又指出:“經隧之中既有瘀血踞位,則新血不能安行無恙,終必妄走而吐溢矣。……舊血不去,則新血斷然不生,而新血不生,則舊血亦不能自去。”而且唐氏對瘀血日久不消,繼發其他病理變化,也明確告之:“或壅而成熱,或變而為癆,或結瘕,或刺痛,日變變證,未可預料,必亟為消除,以免後來諸患,故以消瘀為第二法”。

3.寧血為第三法 止血消瘀之後,尚有再動血之憂,須針對引發出血的病因而予以調治,而血動不安的根源,唐氏認為關鍵在於氣,氣之衝逆,血隨而上逆外溢,故寧血必以調氣、順氣、寧氣、清氣,總使衝氣安和,血海安寧,血能安生而不妄行脈外,故寧血首要寧氣。

4.補虛為治血收功之法 血既離經,不為人體所用,耗損於外,陰血無有不虛者,若不能及時補其所失,陰血不足,陽無所依附,日久則陽也隨之消弱,故視虛而補之。唐氏認為,肺為華蓋之髒,外主皮毛而內主制節,肺虛則津枯失潤,制節失司則氣失肅降,常易引動陰血亦上行逆亂,故血止尤要先補肺、潤肺,使其氣得肅降,下利膀胱,導傳大腸,肺得宣發,則如霧露之溉而諸竅潤降,五臟受益。另有脾之統血,肝司藏血,腎以攝精,諸髒若虛,則血無所統,無所藏,失常道而多外溢出血。所以寧血之後,視其虛而補之,實為治血收功之法。然唐氏也告之,血證雖為虛證之屬,宜滋補,但要考慮留瘀邪實之患,幹血瘀滯猶須峻藥去之,恐瘀之不去,新血不生,驟用補法,正反不受,故虛之未成,不可早補,留邪為患,而虛證成或有夾實者,攻補兼施,並而行之,以補虛不留邪為要。

唐氏體會:“血證中當補脾者十之三四,當補腎者,十之五六。補陽者十之二三,補陰者十之八九。”另外,若見氣脱者,則補氣以攝血;若下元虛損,水冷火泛動血者,則宜温下清上,引火歸元,以甘寒滋陰制陽而護其血。

血證治法宜忌

《血證論》中,唐氏在對血證的治療,除開創性地提出“四法”外,還進一步提出血證的治法宜忌。他認為:“汗、吐、攻、和為治雜病四大法,而失血之證,則有宜與不宜。”

1.禁汗 津血同源,仲景對衄家嚴禁發汗,告之“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不得眠”,過汗傷津,衄家血虛陰傷,發汗復劫其陰津,津傷血更虛,陰液竭則壞證迭起,故唐氏認為出血既傷陰血又傷水津,故忌發汗更傷其陰,更況“發汗則氣發泄,吐血之人氣最難斂,發泄不已,血隨氣溢,而不可遏抑”,故雖有表證,上宜和散,不得徑用麻、桂、羌、獨,果系因外感失血者,乃可從外散,然亦須斂散兩施,毋令過汗亡陰。

2.禁吐 唐氏認為出血之證之所以出血,是因氣機逆亂,血隨氣亂,上逆為吐血、咳血、衄血。下迫則為便血、尿血。所以唐氏明言:“至於吐法,尤為嚴禁,失血之人,氣既上逆,若見痰涎而復吐之,是助其逆勢,必氣上不止矣。……知血證忌吐,則知降氣止吐,便是治血法。”氣下則血下,降肺氣,順胃氣,納腎氣,以使氣不上奔,而血不上溢。血家最忌是動氣,不但病時要禁吐法,即出血已愈後,另有雜證,也不可輕用吐法,往往因吐而引發血證。故吐法為血證之大忌。

3.適下 血之外溢,為氣所亂而隨氣騰溢。而下法,有折其之衝勢,平氣之亂勢之功,故若血證屬氣盛火旺,血隨氣亂而外溢者,則宜用下法而止血於平降之中。唐氏認為,仲景有因陽明熱實竭陰之虞而用急下來存陰救陰;而血證火氣衝逆亢盛之時,也有動血耗陰之急,故“下之正是救陰,攻之不啻補之矣”。血證下法要用於正當之時,若無實熱氣盛衝逆之勢,或脾虛正氣不足,則不可攻下,“只可緩緩調停,純用清潤降利。”

4.宜和 和法是為治血證第一良法。唐氏認為和法涉及最廣,用之最宜,故為第一良法,“表則和其肺氣,裏者和其肝氣,而尤照顧脾腎之氣。或補陰以和陽,或損陽以和陰,或逐瘀以和血,或瀉水以和氣,或補瀉兼施,或寒熱互用。”

唐氏提出這些血證的治法宜忌總體原則是忌動氣,忌剛燥,最宜調氣以治。為後世治療血證提供了理法思路與辨證用藥的`要領。

血證論讀書筆記【2】

唐容川,名宗海,“宗海生於西學東漸之際,目睹現實,以為西醫詳形跡而略氣化,有所長亦有所短;中醫略形跡而詳氣化,有所短更有所長。故力主匯通中西,折衷一是。此説一倡,和者不乏其人,漸成流派,所謂中西匯通派是也。”(《名醫集傳》)唐容川著《血證論》,於血證辨治尤有心得。唐氏不僅精於血證,倡導中西醫匯通,而且中醫學理深厚,對《黃帝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等經典研究頗有造詣,貫通醫易,精識本草。《血證論》中,除闡述血證理法外,對中醫諸多命題有精闢論述。如有關臟腑病機,即有專論。他説:“業醫不知臟腑,則病原莫辨,用藥無方,烏睹其能治病哉!”可見,瞭解臟腑大旨,是中醫治病的基礎。著名中醫學家任應秋先生對唐容川的臟腑病機論評價很高,他在《中醫各家學説》中寫道:“唐宗海從各個臟腑的主氣、經脈、部位、特徵幾個方面,敍述了每一髒或腑的常見病證,及其病理變化,基本上做到了既概括,又扼要。在認識複雜病變的過程中,只有抓住各個臟腑的主氣、經脈、部位、特徵,才有可能辨識疾病。它確是舉起了臟腑病機的綱,所以條析各個病目時便比較中肯。”

筆者從事中醫脾胃病的診治研究,對脾胃學説的各家論述尤為關注,現將唐容川對脾胃病機的提綱概要之論,摘錄如下。

一、唐氏論脾臟病機。唐容川説:“脾稱濕土,土濕則滋生萬物,脾潤則長養臟腑。胃土以燥納物,脾土以濕化氣。脾氣不布,則胃燥而不能食,食少而不能化,譬如釜中無水,不能熟物也,故病膈食,大便難,口燥脣焦。不能生血,血虛火旺,發熱盜汗。若濕氣太甚,則谷亦不化,痰飲、泄瀉、腫脹、腹痛之證作焉。濕氣夾熱,則發黃發痢,腹痛壯熱,手足不仁,小水赤澀。脾積名曰痞氣,在心下,如盤。脾病則當臍有動氣。居於中洲,主灌四旁,外合肌肉。邪在肌肉,則手足蒸熱汗出,或肌肉不仁。其體陰而其用陽,不得命門之火以生土,則土寒而不化,食少虛羸,土虛而不運,不能升達津液,以奉心化血,滲灌諸經。經雲脾統血,血之運行上下,全賴乎脾,脾陽虛則不能統血,脾陰虛又不能滋生血脈,血虛津少,則肺不得潤養,是為土不生金。蓋土之生金,全在津液以滋之,脾土之義,有如是者。”

二、唐氏論胃腑病機。唐容川説:“胃者,食廩之官,主納水谷。胃火不足,則不思食,食入不化,良久仍然吐出。水停胸膈,寒客胃中,皆能嘔吐不止。胃火炎上,則飢不能食,拒隔不納,食入即吐。津液枯竭,則成膈食,糞如羊屎。火甚則結硬,胃家實則譫語,手足出汗,肌肉潮熱,以四肢肌肉,皆中宮所主故也。其經行身之前,至面上,表證目痛鼻幹,發痙不能仰。開竅於口,口乾咽痛,氣逆則噦。又與脾相表裏,遺熱於脾,則從濕化,發為黃疸。胃實脾虛,則能食而不消化。主燥氣,故病陽明,總系燥熱,獨水泛水結,有心下如盤等證,乃寒病。胃之大略,其病如此。”

陳永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