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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話語權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的地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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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我國的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後,高等教育的質量受到更多的關注,對高等教育質量的評價更加重要。但現實的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學生的話語權常被忽視,學生仍處於一個“被動的受教育者”的地位,這與市場經濟中高等教育服務職能的加強是不符的。因此,本文指出,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應有學生的話語權,學生也是高等教育質量評價的一個重要主體。

學生話語權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的地位論文

論文關鍵詞:高等教育質量評價 消費 話語權

多數學者已經認同,我國的高等教育現在已經進入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質量的評判標準不應再採用原來的精英教育的標準,而是要多元化。不同類型和層次的高等教育應採取不同的評價標準。但在實際進行的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無論是已成為一種制度的國家高等教育委員會定期開展的高校評估還是社會組織進行的高校評價,都很少關注學生的立場。學生往往還是作為一個“被教育者”而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處於“局外人”的身份,沒有相應的話語權。這與大眾化時期高等教育質量多樣化需求的現實是不相符的。而且,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高等教育的服務意識開始加強,學生不再僅僅是個被教育者,學生作為高等教育的重要消費者,其教育消費者的觀念和利益已經受到關注。因此,高等教育質量評價需要關注學生的話語權,高等教育質量評價標準的制定也應注重學生的立場。

我國的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後,高等教育的質量受到了更多的關注甚至是質疑,對高等教育質量的評價也就顯得尤為重要。要對高等教育的質量進行評價,就要對高等教育的質量有個明確的認識。英國學者約翰·斯澤(JohnSizer)和迪納·格林(DianaGreen)曾指出:高等教育質量是一個多維的,不斷髮展變化的概念,並通過一套多維的指標體系來衡量一所高校的表現,在本質上是滿足個人、羣體和社會各方面需要能力的總和,往往通過受教育者、教育者和社會發展要求的目標、標準、成就和水平等一系列績效指標體系表現出來。[1]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對質量的界定是:“產品、體系或過程的一組固有特性滿足顧客和其他相關方要求的能力。顧客是指“接收產品的組織或個人”。相關方是指“與組織的業績或成就有利益關係的個人或團體”。[2]高等教育也是一種服務,那麼這種教育服務的固有特性是滿足“顧客”和“相關方”的利益。通過滿足“顧客”和“相關方”的需要,使顧客和提供服務的學校相互溝通,最終就有了確定質量標準的客觀依據。高等教育的“顧客”主要是指在高等院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及其家長,“相關方”主要指與高等教育的發展有密切關係的國家及社會組織等。我國現在實行的高等教育質量評價較多關注的是“相關方”的利益,因為評級主體主要是政府、教育部門及社會組織等,從他們的視角出發制定的高等教育質量評價標準主要關注的是高等教育的社會功能。我們知道教育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其具有社會功能和個人發展功能。[3]高等教育不僅要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也要滿足個體自我發展和自我實現的需要。這裏“個體”主要是指受教育者自身,也就是高等教育的主要顧客-學生。而且,在當今的知識經濟社會中,受到良好教育的人無疑會在社會競爭中處於較有利的地位,獲得更好的發展。於是,教育與個人的利益聯繫越來越緊密。因為個人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擔中所佔比例不斷擴大,而且高等教育投資的收益只有在學生畢業工作後才能獲得,因而,個人承擔高等教育的投資風險也不斷增大。在高等教育的“投入——產出”過程中,學生既是一種投入也是一種產出。大學生作為高校一種有自我認知能力的“產品”,衡量這種“產品”好與不好,或者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過程中,學校做得如何?其運作過程是否合理?對此,學生是最有發言權的。但現在的教育評價體系卻很少關注學生的話語。所以,有必要改變這種高等教育質量評價只注重高等教育的社會價值,評價主體及權利只屬於國家和社會,學生只處於被動地位的狀況。在現代高等教育評價體系中應該注重學生的話語權,學生作為一個評價主體的地位和作用應該受到重視。

一、學生的話語權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的介定

從字面上看,話語權中的權有兩種含義——權利與權力,這也就決定了話語權有兩種意義,即話語權利與話語權力.在福柯看來,話語是各種機構通過一種介定和排斥的過程運用其權力的手段,話語權中的權利是指説話的資格,這種資格取決於説話者在社會上的地位,同時又反作用於其他的社會地位.話語權利的保障是要通過話語權力的運作來完成的。

因此,話語權不僅體現為説話的權利,同時應當保證每一個個體都能真正平等地接受和傳播信息時擁有一種説話有效的社會環境和機制.所以,學生在高等教育評價中的話語權是指:學生作為高等教育質量評價的一個主體,站在自身的角度,從學生個人和集體的利益出發,對其能夠感知到的高等教育質量發表意見和建議,而且這種意見和建議應該作為評判高等教育質量優劣的一個重要指標。雖然現行的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學生的話語權在高校的教學評價中有所體現,但在已經開展的學生評教中,儘管學生參與了評估,但卻往往成為他人的代言人。在各高校的學生評教制度中,普遍運用的是調查問卷或量表。在調查問卷或量表的設計中,很多高校從形式到內容都沒有將學生放進去,沒有從學生的角度來考慮。設計者往往是從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等幾個方面為學生設計評估內容,毫無疑問,這幾個方面都是基於教師的立場提出來的,是以教師為本位的。[4]而且,評教結果往往成為教師評價的一部分,處理不好,就會影響師生之間和諧友好的關係。

二、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學生話語權的意藴

因此,在制定高等教育質量評價標準時也要關注學生的利益,從學生的立場和角度設立相應的評價標準,歸還學生評價高等教育質量的話語權。這種話語權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還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教育目的的要求

《教育大辭典》把教育質量界定為“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優劣的程度”,“最終體現在培養對象的質量上”。“衡量的標準是教育目的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前者規定受培養者的一般質量水平,亦是教育的根本質量要求;後者規定受培養者的具體質量水平,是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質量規格。”因此,受教育者的一般質量水平,亦即教育的根本質量要求是由教育需求主體國家(含社會經濟各部門)所決定的;而受培養者的具體質量水平、人才培養是否合格則主要取決於學生及其家長等的評價。[5]所以,高等教育質量的評價主體不僅僅是國家及社會組織,還應包括學生自己,教育目的的實現程度需要學生的話語權,學生能夠對自身感知到的教育質量作出合理的價值判斷,從而為高等教育質量的提高提供重要依據。

(二)高等教育市場意識的需要

學生是教育服務的消費者,其市場主體地位是不容忽視的。高等教育質量主要是指高等教育服務質量,主要取決於學生對高等教育服務的體驗質量與預期質量的對比,隨着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學生及家長將由被動地接受教育者過渡到教育服務的選擇者,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將建立起一種全新的平等的供求關係。一方面,它要求市場供給主體(高等教育機構)提高服務質量,以維護市場需求主體(受教育者)的主體權益;另一方面,通過維護市場需求主體的主體權益,達到約束市場供給主體行為的目的,從而有效地提高高等教育服務質量。因而,高等教育的質量評價需要學生的話語權,從學生的立場對高等教育的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從而促使高校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管理,提高教育服務質量,這也是高校生存與發展永恆的主題。

(三)學生主體性的體現

在傳統教育的歷史時期教師中心主義和教師權威主義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21世紀中國教育的今天,杜威的“學生主體”的教育理念得到發揚,在高校教學中,民主性已經得到了顯著增強,尤其是隨着網絡的逐步普及,知識的生成表達方式與獲取方式正在發生革命性的變革,學生不再只是知識的受眾,不再僅僅滿足於在教學過程中獲取人類已知的知識。傳統的教師中心地位和權威地位不斷受到挑戰,學生的地位逐步得到提升,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教師則成為引導者和組織者。學分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研究性教學、探究性學習的提倡就是學生地位得到提升、學生的作用得到更多關注的重要表現。[4]在高等教育中,學生是發展的主體,教學的目的在於促進學生更好的發展,用馬克思的話説,就是“全面而自由的發展”[6]。因此,“現實的教育是否滿足了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是高等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出發點,對此,作為學習主體的學生最有發言權。

因此,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應給予學生相應的話語權,從學生作為一個主動的學習者及高等教育消費者的角度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從而為改進或提高各高校的教育質量提供重要參考,同時也能為即將報考高校的學生及其家長提供了有實踐意義的參考。我們應該儘快改變上文提出的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沒有學生的話語權,把學生作為一個“局外人”的現狀。學生在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中應該有相應的話語權,學生對高等教育質量的評價應該成為高等教育質量評價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1]isQualityinHigherEducation1TheSocietyforResearchintoHigherEducation[M].1994:3-211.

[2]蔣鴻章.2000版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國際標準應用指南[M].北京:國防工業出版社,2001.

[3]黃濟.教育哲學通論[M].西安: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

[4]別敦榮,孟凡.論學生評教及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改善[J].高等教育研究,2007,28(12):77-83.

[5]劉俊學,唐仁春,王增新,等.試論“雙重性”視角下的高等教育質量評價與監控[J].中國高教研究,2007(11):51-53.

[6]馬克思.資本論(1)[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