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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的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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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工作總結1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綜治委的具體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落實領導責任制,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社會管理各項重點工作,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力維護鄉社會政治穩定,為鄉經濟穩步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現將我鄉20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網格化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鄉鎮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的工作總結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全鄉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認真對照《全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要點》,召開了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暨網格化工作專題會議,成立了領導小組,鄉黨委書記李某任組長,黨委副書記董明琪擔任副組長,負責綜治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工作,鄉黨委定期召開會議,聽取綜治工作情況彙報,對涉及社會穩定的重大信訪矛盾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安排專人,限期解決,並將調處情況作為年終鄉村幹部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年初,召開村三職幹部會,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把責任落實到人,把任務分解到村,增強大家對綜合治理的責任感。同時堅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落實情況作為各村、各單位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全鄉的綜治、維穩工作起到了加壓和激勵的作用。

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一是全鄉每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兩次,定期將排查結果向鄉鄉綜治辦上報,鄉鄉司法所和綜治辦及時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並將調處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彙報。二是鄉黨委、政府落實領導值班,負責處理羣眾的信訪接待工作,並落實專人負責日常羣眾的信訪接待工作。三是信訪矛盾形勢分析評估制度,鄉黨委堅持每月特別是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對全鄉信訪矛盾形勢進行分析評估,對可能發生的集體上訪苗頭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全鄉排查解決矛盾糾紛17起,化解成功率96%。

三、開展平安建設工作

一是鄉黨委、政府制發了進一步開展創建平安鄉活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平安創建活動的具體實施目標,和平安鄉、平安村、平安單位、平安校園、平安企業的基本標準。二是全鄉村村建成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並建立完善了工作網絡、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強化了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基本上形成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的工作局面。 三是堅持“以打促防、以打促安”、“露頭即打”的嚴打工作態勢,切實開展嚴打整治工作。全年實現了無命案、無民轉刑案件、無販毒、種毒、製毒案件,無邪教組織活動,無治安災害事故,無集體性事件發生。羣眾安全感增強,滿意率明顯提高。四是切實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全鄉8個村43個小組,在充實治調組織的基礎上,每個村都充實了治安巡邏隊伍,並組織了巡邏隊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治安巡邏。

四、“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鄉黨委、政府對“網格化管理”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並把該項工作當作“一把手”工程來抓。構建了以鄉、社村、網格為單位的三級管理網絡體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其他相關領導同志和部門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網格化管理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各項工作。各村成立網格管理服務站,原則上由支部書記任站長,每個站點設立網格管理員。二是建章立制。以網格化工作職責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了鄉、片區、村、基礎網格長工作職責,網格管理員工作職責等,以完善的規章制度,為確保網格化管理順利施行,提供強有力的支撐。鄉里專門印製民情日誌8本,印製信息採集表200份,信息採集率均達到95%以上。統一製作了工作證,印製了聯繫卡,制定對網格員績效考核的制度。三是我鄉積極做好網格員的培訓工作,強化他們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數據採集的質量,在鄉上選派專人管理網格化信息系統,做好上班每日登陸系統,及時錄入相關信息。

五、加強法律宣傳教育,提高羣眾法律意識

我鄉按照創建無邪教示範鄉鎮的相關文件精神 ,深入開展無邪教示範鄉鄉工作,調整和充實了反邪教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製作展板,懸掛標語,深入機關單位和各村,做到了進村入户面對面的教育,深入學校進行了反邪教宣傳,同時加強了對青少年進行反邪教的教育,使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從而在全鄉掀起了一場弘揚正氣、反對邪教的鬥爭,使廣大人民羣眾認識到邪教的危害,樹立起崇尚科學、遠離邪教的觀念。於6月10日召開防邪工作會,全體機關幹部、村社幹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會上首先對邪教的本質進行了揭示,介紹了邪教的危害和特徵,接着對“創無”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領取反邪教宣傳掛圖和宣傳標語,掛在場鄉和村上醒目位置,村幹部走村入户做好反邪教的宣傳,進一步提高村民識邪、防邪、拒邪的能力。鄉黨委書記李某做了強調,希望大家深化認識,防邪工作是我鄉一項長期性和基礎性工作,不管任何時候,我們對邪教都是零容忍,對發現的邪教組織及其人員絕不姑息,一律依法處置。定期開展法制宣傳,在村社幹部會議上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在場鄉、重要交通樞紐開展了見義勇為先進事蹟宣傳、“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宣傳、反邪防邪宣傳等,懸掛宣傳畫40餘幅,發放宣傳資料2000多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安全穩定

我們認真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大力開展治安防範宣傳工作,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加強農村治安防範工作,不斷提高全鄉社會治安防控能力。

一是加強治安防範宣傳。在農村開展治安防範宣傳工作,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二是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為確保全鄉農村防火安全,年初與各村簽定了防火目標責任制,落實責任。在清明期間,召開防火工作會,認真抓好防火安全工作,對防火安全做了安排部署,並巡迴各村檢查各村防火工作,發現隱患,及時糾正。四是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整治。鄉鄉組織派出所等相關部門人員對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隱患進行了排查和集中整治,對黑網吧等娛樂場所進行排查,對排查情況及時整治,落實整改措施,。確保了校園和學生安全,全面推進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加強“防、控”一體化工作體系建設。六是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刑釋解教人員作為重點人員由所在地治保會擔負主要幫教責任,派出所包片民警不定期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今年以來,我鄉綜合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我們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之處。一是基層羣眾民主法治意識不強,不能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力,也不會通過正當途徑反映自己的呼聲。二是普法宣傳力度不夠,在深層次上需要下功夫。在今後的工作中,要不斷的努力,改正不足,加強工作力度,為全鄉營造穩定安全的社會治安環境。三是加強對網格化管理人員的培訓,加大宣傳力度,讓羣眾認識到網格的職責和作用,創造全民參與“平安創建”的`氛圍。

鄉鎮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工作總結2

我局在20XX年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縣委黨委和上級部門黨組的精神,按照《縣20XX年度鄉鎮和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實施意見》(寶委辦發〔20XX〕32號)文件要求認真做好我局維穩綜治防邪工作。按照要求,現將我局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我局按照”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要求,將維穩工作貫穿於抗震救災鬥爭全過程,認真履行維穩第一責任,全面落實黨政主要領導“一崗雙責”。把維護社會穩定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與其他各項工作緊密結合,同安排、同考核、同獎懲。將維穩工作納入幹述職和考核內容,作為幹部考核、評價、晉職、晉級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將維穩工作能力和實績與幹部任用掛鈎。把關注民生、減少社會矛盾糾紛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堅持關口前移,做到主動維穩。及時排查不穩定因素,定期分析研判並建立台帳。針對轄區或主管範圍的涉穩突出問題及時會商化解和有效穩控。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把維穩關口前移,主動防範和化解不穩定因素。加強新形勢下羣眾工作,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有效解決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各項民生工程的落實,夯實維穩工作羣眾基礎,當年涉及民生問題的重大不穩定因素化解率達90%以上。以預案為基礎,健全完善應急處置機制,修訂和完善符合實戰要求的處置集體性事件和大規模暴力犯罪事件預案,完善反恐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和推演。建立非正常集訪預防制度。建立各類涉穩問題處置預案,防止集體性大規模聚集。強化維穩工作主體責任意識,不迴避、不上交、不轉移社會矛盾和問題,暢通羣眾訴求渠道,確保不發生在全國、全省、全市有影響的集體性事件,堅持領導包案,專案攻堅。推動化解不穩定因素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三、加強督查督辦,嚴格落實責任。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或集體性事件,實行逐級倒查責任。嚴格執行情報信息研判和報送制度,無漏報、瞞報、錯報、遲報等情況發生,及時開展穩定形勢分析研判。對重大不穩定因素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對重大不穩定因素和涉穩突出問題的化解,措施具體,效果明顯。認真執行領導幹部維穩工作責任述職、責任考核和“一票否決”。貫徹執行上級維穩工作部署有力,有效預防集體性事件的發生。

四、維穩措施到位,夯實維穩基礎。大力提高防控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社會穩定。紮實推動維穩信息系統應用,按要求使用維穩信息系統,配備有專兼職維穩信息員,發揮維穩信息網絡作用。加強維穩工作調研和信息報送工作,加大維穩工作的宣傳力度。今年無到市、到省進京非正常上訪。

五、深入開展反分裂滲透反顛覆鬥爭,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 。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域鬥爭領導權和主動權,防止境內外敵對分子、敵對勢力進行“西化”、“分化”堅決防止發生重大事件、民族分裂事件。依法管理宗教場所、教職人員和宗教活動,嚴防境外宗教勢力滲透和插手我縣宗教事務,加強寺廟重點人員管控。

六、認真做好災後重建穩定工作。按照“環境更生態、居住更安全、生活更富裕、羣眾更幸福”的思路,把災後重建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圍繞“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體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科學重建跨越發展目標,在災區過渡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中及時化解涉穩突出問題,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疏導羣眾思想情緒。防止發生進京到省非訪和集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