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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合同範文彙總8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36W

隨着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借款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借款合同範文彙總8篇

借款合同 篇1

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

├───┬─────────────┼───┬────────────┤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

│ 借 款 方 │ 貸 款 方 │

│ │ │

│ │ │

│借款單位 公 章 │貸款單位 公 章│

│ (或合同專用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 │負責人 章│

│ │ │

│經辦人 章 │ │

│ │ │

│開户銀行及帳 │經辦人 章│

│ │ │

└────────────────┴─────────────────┘

借款合同 篇2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 ,需向出借人借一筆資金。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於 年 月 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 元(大寫: )。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利率為 %/月,即 元(大寫: )。

第四條: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內利率為: %/月,即 元(大寫: )在簽訂本合同之後,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利息。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按時支付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出借人通知

十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 月 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複印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5%為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 乙方:xxx

日期:xxx 日期:xxx

借款合同 篇3

貸款方:

聯繫方式:

借款方:

聯繫方式: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______(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______(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______,總投資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萬元,其它__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______(貸款種類),貸款__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期限:自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潤___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税金__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終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基於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合作項目

本合同所指合作項目是指位於 路826-828號“ 國際商貿中心” 10.5萬平方米的商業建築面積,其中已建第一期商業建築面積為5.5 萬平方米,在建第二期商業建築面積為5萬平方米。

二、合作目標

通過甲乙雙方合作,

三、合作期限

1、從20xx年月 日。

四、合作形式與內容

甲方依項目實際情況委託乙方負責為該項目提供總體運營管理服務,具體是指乙方受託負責對該項目從定位研究到經營管理的全程策劃和執行。甲方負責提供運作條件及支持配合,作為投資方對乙方的運作有全程監控的權利與義務。

五、乙方提供服務的範圍

1、項目市場調研;

2、項目可行性分析;

3、項目定位研究;

4、項目招商策劃及實施;

5、項目推廣宣傳策劃及實施;

6、項目日常的商業管理;

7、項目的品牌樹造;

六、招商時間與招商保底目標

1、 招商約定時間為乙方進駐甲方項目之日起至第180天(即六個月試營業前招商期限)。

2、 保底目標為在乙方運營招商的第180天時,進駐甲方項目的服飾企業或商户所租賃的商業面積佔第一期5.5萬平方米商業面積的60% 即3.3萬平方米。

3、 第二期5萬平方米商業面積的招商時間與保底目標同上理計算。

七、招商服務訂金及支付方式

1、為體現甲方的合作誠意與經濟實力,甲方預付給乙方的招商服務訂金總額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RMB30萬元)

2、RMB157天時,甲方預付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RMB153、 條件一次性退還甲方叁拾萬元

① 履行合同時。

② 在合同約定時間180天內未達到招商保底目標時。

4、若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180內達到招商保底目標時,甲方預付給乙方的`招商服務訂金轉為招商服務費。

八、招商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項目合作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招商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貳佰陸拾萬元整(RMB260萬元)。按10.5萬平方米(一、二期)商業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的招商服務費為24.8元。

2、支付方式:當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招商達到合同約定的保底目標60%時,開始支付招商服務費,計算方式:(第一期達到目標的招商面積3.3萬平方米)×24.8元/平方米=81.84萬元,依此類推。

3、甲方憑乙方開具提供的正式税務發票付款。

4、第二期5萬平方米商業面積的招商服務費同上理計算。

九、運作資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在運作過程中的宣傳推廣費用、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及其他軟硬開支須提出詳細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2、 長三角地區的宣傳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珠三角地區的宣傳推廣費用由乙方承擔。

3、 支付方式:甲方按月直接支付給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的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等費用按甲方的報銷標準與程序核銷。

十、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的人數與薪資待遇

1、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人數,在合作的前六個月確定為六人,六個月後根據發展的需要雙方協商酌情增減人員。

2上不得超過甲方的0.54、

十一、經營目標及收益分成方式

1,免租期結束後,第一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20元/7元/平方米起,第二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25元/平方米起,二層辦公或倉儲月租金10元/平方米起,第三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30元/平方米起,二層辦公或倉儲月租金13元/平方米起,三年後租金再議。二期商鋪交房後另定。

2、合作期內,甲方同意該項目產生利潤後,所得税後利潤,甲方佔60%,乙雙方佔40%,甲方按季度預支付給乙方,每年年底結算該項目年利潤,乙方所得季利潤根據年底結算結果,多退少補。

十二、試(開)營業時間與開業要求

1、 經雙方協商該項目第一期試營業的時間是20xx年5月1日前,正式開業時間為20xx年7月1日前。第二期正式營業的時間是20xx年12月1日前。

2、 試營業時,甲方保證市場內道路、綠化、商鋪簡裝等工程全部按時按質按量完工。若未能完成,後延時間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 試營業時,乙方保證招租率達到80%以上,正式營業時,乙方保證招租率達到90%以上。若未能達到標準,甲方有權按差距的比例扣罰招商服務費。如試營業時假定乙方招商率為70%,則甲方的扣罰金額為(5.5萬平方米×10%)×24.8元/平方米=13.64萬元,依此類推。

4、 乙方招商引進的企業或商户與甲方直接簽約,租賃期不得少於三年。

5、 若乙方招商引進的企業或商户在試營業時間過後,半年內出現自動退場而沒有新的客户進場的現象(非甲方原因),則乙方應退還已獲得的該客户的招商服務費和利益分成金。如果出現1/3以上的客户退場而沒有新客户進場,乙方除退還已獲得的退場客户的招商服務費和利益分成金外,還須賠償甲方10萬元的損失。

十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與本項目相關文件資料的義務;

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的義務;

4、甲方有按合同約定足額付款的義務;

5少一次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6

7

8回已支付的招商服務費。

十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生效後,乙方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義務。

2、本合同簽訂後五天內,乙方有提交本項目運營管理服務的詳細工作計劃的義務,經甲方審核同意後執行,並作為合同的附件。

3、合作期間,乙方有嚴格守法經營並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的義務。

4、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和確保項目能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乙方在本項目策劃及具體操作過程中有自主決策權,並獨力承擔操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

5、由於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向乙方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招商服務費和本項目40%的經營利潤的對應費用,乙方有權拒絕繼續履行合同。

6、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協助、配合並按照雙方確定的運營計劃執行的權利。

7、合作期間,為了體現誠信合作、風險共擔的宗旨,若在約定時間內未達到合同約定的保底標準,乙方有無條件退還甲方已付給的招商服務費的義務。

8、乙方應本着節約節省的原則,嚴格按預算費用的標準開展工作,若確因實際需要而有超出,則需提前向甲方報備,經甲方同意後執行,否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收取入場企業或商户的任何費用。

十五、違約責任

1、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若甲方付款每延遲一天,除應向乙方足額支付約定的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以延期支付的款項為計算基準的日萬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在甲方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若乙方遲延提供約定的服務,甲方以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扣減招商服務費3RMB10萬元。

十六、保密條款

13、 同時應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的發生。一旦發生泄露,只要有一項證據證明一方的商業祕密是由另一方泄露的,泄露的一方即應當承擔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無論本合同是否訂立、續訂或終止,保密條款將持續有效。

十七、不可抗力

在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地震、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或戰爭、罷工等甲乙雙方無法抗拒、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則延長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任何一方無權以上述理由終止本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並於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雙方應立即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甲乙雙方均免除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責任。

十八、合同的變更

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附件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文件的任何變更、增減都必須以雙方友好協商,由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及雙方書面確認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本着求同存異,努力推進項目進展的角度出發,儘量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交項目所在人民法院審理。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説明: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授權代表:

乙方: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地址:

授權代表:

銀行帳户: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以下附件由乙方提供,雙方討論通過後作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項目的經營定位與業態設計》

項目的經營定位與業態設計初步建議:

從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及項目周邊商圈的實際條件出發,根據本公司的專業判斷和客户資源優勢,對該項目的經營定位和業態設計提出如下建議:

1、 市場平台。

2、

3、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合作前六個月推廣宣傳費用預算》

附件(五):《合作前六個月,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工作進程表》

業態定位:專業的服飾商業市場定位:輻射全國及全球。

借款合同 篇5

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大。然而,普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無法及時、有效地從金融機構獲取貸款的現實狀況,進一步加劇了企業間借款活動的發生。由於法律文件的相關規定較為模糊,司法實踐中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態度不一,企業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肯定企業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而簽訂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才能更有利於促進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司題的解釋(一)》第四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然而,我國現行法律及行政法規中並沒有關於禁止企業間借款行為的明確規定。只是在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的《貸款通則》第七十三條中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進行罰款並予以取締。其他關於企業間借貸合同無效的規定則多散見於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司題的解答》、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司題的批覆》及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企業借貸司題的答覆》、《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文件中。當時,之所以禁止非金融企業間的借貸行為,理由是企業間借款合同與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悖,“企業間的借貸活動,不僅不能繁榮我國的市場經濟,相反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擾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貫徹執行,削弱國家對投資規模的監控,造成經濟秩序的紊亂。”①但是該理由所依據的《銀行管理暫行條例》早已於20xx年被依法廢止。

現行法律規範不僅沒有關於企業間借貸行為的禁止性規定.還在部分法律及司法解釋中間接對企業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借款行為給予了保護。

借款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 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户籍所在地)

電 話: 郵政編碼:

乙 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甲方願意將其有權處分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資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事項

1.1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1.2 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 綜合管理費率:

(1)計費方法:按每個月30天、每年360天計算。

(2)計算公式為:綜合管理費=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借款金額×實際佔用天數。(實際佔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1.4 借款利率: (計息方法同上)。

1.5 借款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1.6甲方將其在 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户 和對應的上海股東賬户 深圳股東賬户 提供給乙方,用於監管和在必要時處分質押物,乙方提供資金供甲方使用並進行監管。

第二條 質物

2.1 甲方用作質押的資產是指在上述賬户內的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券、國債、以及資金(以下統稱證券)。用於質押借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監管賬户內以下幾種股票不作為質押物:

(1)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

(2)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

2.2 甲方賬户內的自有資產市值 萬元(包括股票和資金),甲方將其中的 萬元資產質押給乙方,質押率為 %。甲方並授權乙方對該賬户進行監管,乙方監管資產總額為 萬元;

(1)質押率=借款本金/質押證券市值×100%。

(2)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數量×前日證券收盤價+資金。

2.3 在質押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可置換質押物。如果甲方買入本協議

2.1款規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計入監管資產總值。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3.1 甲方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綜合管理費,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欠繳的管理費、利息。(雙方可商請證券營業部從甲方資金賬户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辦理續當手續;

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費。在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後,借款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向證券營業部提供的《客户承諾書》、《授權委託書》同時自行終止;

第四條 質權的行使

4.1 甲、乙雙方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係數140%,警戒線市值 萬元和平倉線係數120%,平倉線市值 萬元;

(1)警戒線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倉線市值=借款本金×120%

4.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處分質押物。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單方面處分質押物並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費、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預留的清密通知單、身份證複印件、股東卡複印件等憑單修改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並對監管賬户內的證券進行平倉和劃撥資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權限導致監管賬户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監管賬户內的監管資產總額降至警戒線市值時,甲方應於下個交易日向監管賬户增加資金或股票,避免使監管資金總額少於警戒線市值。

(2)如乙方不及時補足資金或股票,致使監管資產總額低於平倉線市值時,視同甲方已授權乙方於此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全部監管資產,並可以把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託買入價作為平倉委託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户上的資金餘額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3 借款到期後,甲方未辦理續當手續也未歸還借款本、息、費,乙方可於T+5個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其監管資產,並可以把平倉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託買入價作為平倉委託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則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户上的資金餘額不少於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4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監管賬户支取和轉出超出監管資產總額以外的資金,不能支取和轉出資產總額以內的資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辦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轉出託管手續,也不能辦理掛失凍結監管賬户。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

4.7 本合同所適用的政策與法律環境發生變換而影響到業務的繼續進行,甲方承諾可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與乙方協商解除合作關係。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未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向乙方交納綜合管理費,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於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

5.2 借款合同期滿,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也未與乙方辦理續當手續,乙方可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於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甲方還應當根據當期內的息、費標準和逾期天數,補交當期利息和有關費用;

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質物合法性、無爭議的處分權、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並要求甲方補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危及借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息、費,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其他條款

6.1 質押物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紅、派息等)隨質押物一起質押。

6.2 甲、乙雙方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後,分別向證券營業部提供《客户承諾書》和《典當行通知書》。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當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節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6.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6.5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則有該公民簽字生效)。

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市 街(路) 號

借款合同 篇7

質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 *******作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於本人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息 分計算,到期歸還本息共計 元。

第四條:甲方在質押期間不得將質物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臵物質。

第六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8

《借款合同實務指南》適合於法律院校師生、研究人員、律師、合同當事人及其法律工作者閲讀。

根據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的一般規定及商業銀行法,有關行政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的特別規定,闡述合同各階段操作程序,各種借款合同的格式樣本,簽訂和履行各種借款合同應注意的問題,借款合同的擔保,借款合同糾紛及其實例評析。

內容簡介

《借款合同實務指南》在全面介紹借款合同法律原理的基礎上,對企業借款合同和個人借款合同作了進一步的説明與講解,並且列舉分析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案例,附錄了各各借款合同的規範樣本,具有很強的實用價值

作者簡介

邱紀成,法學碩士,1996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經濟法專業,同年進入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工作,現任法律事務部綜合制度處副經理。主要成果有《租憑合同實務》、《票據法解析》、《銀行法通論》、《仲裁法實用問答》。

目錄

上篇 借款合同總則

第一章 借款合同的概念與種類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主體——貸款人與借款人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

第四章 借款合同的擔保

第五章 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借款合同糾紛處理

中篇 企業借款合同

第七章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第八章 固定資產借款合同

第九章 外匯借款合同

第十章 資金拆借合同

第十一章 銀團借款合同

第十二章 國際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委託借款合同

第十四章 房地產開發借款合同

第十五章 公路收費權質押借款合同

第十六章 證券公司股票質佃借款合同

第十七章 單位定期單質押借款合同

下篇 個人借款合同

第十八章 住房借款合同

第十九章 汽車消費借款合同

第二十章 助學借款合同

第二十一章 個人定期儲蓄存單小額質押借款合同

第二十二章 憑證式國債質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