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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委託合同(精選11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91W

招標委託合同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招標委託合同(精選11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招標委託合同1

甲方(委託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就項目(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招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項目概況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規模:

(三)投資規模:

(四)建設地點:

(五)項目批准文號:

(六)招標內容:

(七)招標方式:

(八)標段:

(九)質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十一)對投標單位資質等級要求:

(十二)資金來源:

第二條委託範圍(代理內容)

(一)與甲方共同擬定招標方案;

(二)編制和發佈招標公告

(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包括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四)協助甲方審查投標申請人資格;

(五)主持並組織答疑會,並印發答疑會議紀要;

(六)協助甲方組織開標、評標,協助甲方定標;

(七)編寫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第三條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條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時間

(一)提供的有關資料;

1、現有圖紙資料各套;

2、建審批件各份。

(二)提供資料的時間:

第五條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參考內容:

第1種:

(一)代理招標費:按中標價的%計取。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幣萬元作為(定金/預付款),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並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後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費用(若約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三)其它費用:

第2種:

(一)乙方按經甲方審核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標底編制費,按經甲方審核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招標代理費。

(二)標底編制費及代理費用於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的天內以(現金、支票、匯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第3種:

(一)本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按照《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例如計價格[2002]1980號)文的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有關代理協議執行。

(二)場地使用費及公證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三)專家諮詢費、招標會務費、評標服務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四)報名費及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由方收取。

(五)招標人自本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預付招標代理費人民幣萬元,餘款待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後天內結清。

其它方式: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選定招標方式;

2、確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可推薦投標人(其投標資格亦須審查);

4、依法決定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數並派出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

5、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6、對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內容的審查把關;

7、瞭解招標工作情況並對乙方受委託事項進行監督;

8、對於由於乙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9、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職務:)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並派同志協助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2、依據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以及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3、負責工程前期報建工作,提供項目批文及規劃許可證、報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圖紙、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5、負責審核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對外發售;

6、監督招標過程,派員參加開標、評標、定標工作;

7、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8、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做好評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10、應根據中標優選方案儘快確定中標人,並在招標文件基礎上,於定標後30天內和中標人簽訂承包合同;

11、為了使招標工作順利進行,甲方應負責協調招標項目的外部關係,為乙方提供外部條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標工作中需要由甲方決定或提供的事項,甲方應及時給予解決;

13、對於乙方組織的現場踏勘、招標文件答疑和開標會應予積極配合;

14、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的情況應及時向乙方反饋,正式簽訂的合同副本(或複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檔。

15、甲方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收回落標人的施工圖等資料並退回投標保證金,在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後退回中標人的保證金。

16、其它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委託代理範圍內負責組織招標過程的各項工作;

2、對選擇招標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議權;

3、獨立編制工程量清單;

4、對工程中按市場價格的材料的價格有調查和提議權;

5、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取招標服務費。

6、對於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7、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定(職務:)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編寫的內容應便於日後工程管理、規避招標人風險、建設目標可控;

3、及時向招標人報送相關資料,即在發售招標文件(包括答疑紀要)的同時,按招標人要求的份數提交正式的招標文件給招標人,評標結束後的第二天將擬中標人的投標資料提交給招標人。

4、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5、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並主持召開招標文件答疑會,並在招標中心審查後,形成書面材料分發給投標人;

6、負責接收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現場踏勘的疑問,並及時將投標疑問書面通知招標人;

7、負責將招標答疑內容、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標投標活動其它變更通知在公佈,並在該網同時告知投標人索取書面招標答疑紀要、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價等文件的時間、地點、聯繫人及電話。

8、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9、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10、依據本合同規定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11、審查投標人資格,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人;

12、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會;

13、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14、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5、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並辦理投標保證金退還事宜;

16、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17、代理招標工作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法律程序和方式組織招投標活動,圓滿完成招標工作;

18、及時向甲方報告招標工作進展情況,積極採納甲方的正當要求和合理意見,注意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19、乙方應按國家、地方有關造價編制管理規定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規定的工程造價定額,並按當期公佈的建設工程價格指數及當期建材市場信息綜合價編制工程量清單和編制工程標底。

20、認真編制工程量清單並對其準確性負責,負責向造價管理部門送審所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預算標底事宜;

21、負責做好標底以及招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22、負責向招投標管理機構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備招投標文件和資料;

23、對招投標文件進行歸檔管理;

24、如果由於非招標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輪招標未能確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標代理機構應負責再次招標,直至確定合格的承包人為止,由此引起的費用已包含在代理費價款內。

25、其它義務:

第八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違約均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賠償額不超過代理費總額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託的,應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費,並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辭去委託的,應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應雙倍退還定金)。

第九條爭議

雙方之間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償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地人民法院起訴。

注:管轄法院地可約定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房地產項目所在地等,上述地點的選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選的仲裁委員會應以靠近我方所在地並節省費用為原則。

第十條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二)雙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訂及簽訂所引起之費用及開支各自承擔。

(三)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若雙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一致同意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的,雙方應當進行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或其它類似文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不同規定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仍按本合同執行。

(四)合同的某些條款違法、無效或在法律上不能執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佈違法或不能執行,並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強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並無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內任何條款時,並不影響該方要求該條款仍被履行的權利;如本合同內任何條款確有被一方違反,而對方放棄對其追究時,不應被視作同時放棄追究任何對該條款之繼續或以後之違反,或放棄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權利。

(六)附件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方):(蓋章)乙方(代理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合同簽訂地點:

招標委託合同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方將_______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招標委託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德盛廣場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德盛廣場

物業類型:商業綜合體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與緯六路交叉口

建築面積:約26萬平米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標準

第二條物業早期介入階段(即從20__年10月1日起至項目整體交付完畢業主委員會成立止)

1、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為項目的規劃設計提供合理化建議;

2、應甲方要求,參與本物業銷售合同的評審,從物業管理的角度,提出相關修改意見,方便日後管理及控制投資成本的優化建議;

3、從開發商和物業管理的角度,參與水電設備、暖通設備等共用設施設備方案的評審,分析其選料、選型的合理性,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4、向甲方提供項目所需的各類標識系統,以符合項目交付的需要;

5、應甲方要求參與其他相關物業配套設施的評審,並提供相關合理化建議。

第三條物業施工階段

1、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及時提供工程整改意見;

2、每月不定期巡視施工現場,並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和工程質量及整改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形成每月巡查報告;

3、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及現狀,跟進各施工項目過程(如土建、機電安裝、智能化系統、景觀等),進一步提供相關改進建議;

4、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情況,向甲方及時提供樓宇材質保護建議,減少因施工對材質造成的損傷;

5、應甲方要求,參與隱蔽工程驗收、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從方便日後使用管理及降低維保成本較低出發,提供相關改良意見

第四條物業驗收階段

1、組建物業管理處;

2、招聘員工;進行物業管理業務知識和實務操作技能培訓;

3、確定物業管理和服務所達到的標準,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各類方案;

4、協助甲方編制業主手冊;

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掃尾階段的成品保護措施;

6、參與甲方工程管理人員以及銷售人員組成的聯合質量檢查小組,對物業單體工程、綜合工程及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初、複驗,並監督施工單位的整改情況;

7、做好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

第五條物業交付後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事項的協助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壹拾萬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簽訂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務開辦費。

第七條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物業交付後的空置房費用、第一屆業主大會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結算)、物業管理服務收繳率差額部分費用(按每期應收物管費總額第一年為20%,第二年為15%向乙方補齊)差額部分費用補齊時間:在乙方預收年度物管費前一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預收、

第八條甲方承擔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問題的維護費用,並承擔保修內由於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費用。(可向施工單位質保金中收取)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私家財產和報關費)具體標準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鋪)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規定的人行道門前三包的費用);

2、小區公共能耗費按實按月按户向小區全體業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攤交納,控制放分攤能耗由開發建築單位承擔。

第十條業主應於開發公司發出入住通知書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因業主的原因不能按時入住或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並按規定或約定綜合服務費標準第一年按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第二年全額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12個月向業主預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十二條若開發商與業主在銷售合同中未確定由誰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的,則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按本條約定收取物管費。

第十三條業主拒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可申請禁止該業主轉讓、出租或抵押物業。

第十四條停車場收費及經營收入分配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收費標準:按物價審核部門核准的價格收取費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採取的一系列優惠免費行為,由甲方補貼乙方。

2、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的所有的物業公共部分,共用設備設施(外立面的廣告)統一由乙方經營。

第十五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十六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十七條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費如下:

1、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2、其他有償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另行約定。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八條甲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銷售前制定《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並作為銷售合同附件與買受人簽訂合約。物業銷售同事,協助乙方與業主簽訂《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和《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2、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工作計劃,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應貫徹執行並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物業管理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協助乙方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4、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與小區交付前及時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規定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並進行裝修及配備乙方日常辦公所需的相關設備(如辦公電腦、打印機、傳真複印機、辦公桌椅、空調、辦公文件櫃等)。

6、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無法估算,暫不約定,今後在補充協議上約定。

8、小區生活垃圾處置費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環衞部門支付;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用時,甲方應協助乙方開展催繳工作,如因為產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條件等因素而導致業主不繳的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10、按照國家優秀住宅示範小區標準,製作、安裝各類識別系統(內容由乙方提供);第十九條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託對小區交付後的物業進行日常管理;

3、勸阻、制止損害本住宅區公共設施或妨礙物業管理的行為,並對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每12個月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支使用情況;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第二十條

乙方應於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甲方所有。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將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會所活動場所收費標準,並上牆公佈(另定合同)。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二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物業單體的共用部位(屋頂、牆體、樓道)

2、道路市政設施;

3、環境綠化設施;

4、其他公共配套設施;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遺留問題的;

2、因材料質量問題未達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設施設備未能達到正常使用壽命的;

4、保修期內進行更新和關鍵部件維修更新的。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承擔維修責任和費用;

2、委託乙方維修,承擔費用;

3、及時更新設施設備或相關部件,重新承擔維保期。

第二十四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由甲乙雙方和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設備安裝單位的三方協議。

第二十五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有關物業銷售方面的資料。

第二十六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條乙方可採取規勸、制止、舉報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三十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一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小區交付前三個月甲方按規定依法無償提供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包括裝修及必須的辦公設備)、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基本辦公用具及裝修,產權歸全體業主),並提供安保人員及管理值班人員宿舍、食堂用房及相應的設施設備(設備清單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雙方確定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條協助乙方與施工單位或安裝、供應單位共同訂立三方維保合同。

第三十四條乙方提供標識系統清單由甲方負責製作及安裝;同時提供承諾的配套活動場所,並按正常使用狀態配置設備。

第三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六條根據“蕪湖市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物業買受人在購房時,按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物業買受人代收代繳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由蕪湖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條維修資金的使用在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批准,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業主委員會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因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需要維修的費用,仍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九條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需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應書面要求乙方整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有權利按服務費3‰月的標準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業管理前期服務協議的約定義務,造成業主生命及財產損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時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2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新聘的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第四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1、2中方式處理:

1、向蕪湖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招標委託合同4

工程名稱: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結構形式:

6、總投資額:

二、委託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勘察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

設備,具體包括: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___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___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託人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義務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1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讓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義務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代理費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中標人按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02]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中標服務費。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領取中標通知書前一次付清。

八、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年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年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時間為準。

九、爭議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文本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1份。

委託人(公章):_____ 被委託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

開户:______ 開户:___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委託合同5

項目名稱:____

建設地點:____

委託人:_____

代理人:____

招標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工程造價諮詢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委託人:_____

代理人: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委託人與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

2、工程地點:___

3、設計單位:___

4資金來源:_____

第二條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包括a。

2、委託代理的事項:

(1)協助委託人辦理招標申請;

(2)發佈招標公告;

(3)受理投標申請人報名;

(4)編制、送審及發放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5)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編制工程標底;

(6)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協助委託人組織評標委員會;

(8)組織開標、評標;

(9)編評標報告,協助委託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條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第四條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報建表、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承擔由於本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代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應依據的前提下,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委託人不作相應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第六條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人提供招標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應提供不少於壹式叁份的招標控制價(標底)文件(下稱“造價文件”)。造價文件必須由編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印鑑並加蓋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按實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7、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1、根據國家、廣西自治區及桂林市現行政策,經雙方協商,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等:

a、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按中標單位中標價的計取。

b、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按施工中標單位工程中標價的計取。

2、以上費用由委託人支付,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條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200=19年月日

2、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以委託人完成定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

3、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代理工作結束時間相應延長。

第九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七份,委託人執四份,代理人執兩份,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一份。

委託人(公章):____ 代理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聯繫人:_____ 聯繫人:____

電話:___ 電話: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開户銀行:___

銀行帳號:____ 銀行帳號:___

郵編:____ 郵編: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

傳真:____ 傳真:____

招標委託合同6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為順利完成 (項目名稱) 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已通過代理方式確定乙方為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具體招標事宜。為規範招標代理服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組成本合同協議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協議書的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條款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盡事宜作出約定,否則該補充條款無效);

二、委託代理範圍和具體代理內容

招標範圍: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按招標人的要求並結合現行有關規定完成本項目的 (委託範圍)等全部招標代理業務。 工作內容:該項目要求招標內容的全部招標工作,包括:招標公告的發佈;招標文件的編制、印刷和發售;投標文件的收取;組織招標文件的評審;組織開標會議、清標及評標會議;組織進行合同談判並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按照業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數準備合同協議書、廉政合同、安全生產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備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託代理範圍內的事項止。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包括招標方案的核準手續; ⑵ 向乙方提供有關招標的相關文件和資料,以及項目內容和籌備情況;

⑶ 與乙方共同商定招標有關事宜,並密切配合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⑷ 對乙方擬定的招標公告及編制的招標文件予以審核和認可;

⑸ 授權由乙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⑹ 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情況,依法確定中標人(或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簽訂招標項目的承包(或供貨)合同;

⑺ 根據招標代理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⑻ 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擬定招標工作計劃,向招標人提供招標前期政策法規諮詢,保證招標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屬機構保證不參與本項目任何標段的投標,也不為其他任何投標單位提供諮詢服務;

⑷ 嚴格按照招標方案核准部門核准的招標方案進行招標,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未經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⑸ 保證代理人員及時到位服務,不得更換比選申請文件中載明的代理服務人員,更不得非法轉讓委託事項;

⑹ 在甲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編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報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後印刷發售;

⑺ 負責發佈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函。凡是公開招標的,必須在國家和省發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發佈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

⑻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如有)和預備會議(如有)負責招標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從《河北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標專家,開標前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履行告知義務,接受依法實施的開標、評標全過程監督;

⑽ 負責組織和主持有關開標會、評標會等活動,並承擔有關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差旅費等;

⑾ 在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完成評標報告的基礎上,負責將評標結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確定中標人;

⑿ 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邀請其在規定時間內和招標人簽訂合同,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⒀ 委託事項全部完成後,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標的完整檔案資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送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⒁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保守招標活動中的各項祕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因監督事項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應當積極提供;

⒂ 收取約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五、招標代理服務費

1.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照2002年10月15日國家計委印發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之附件《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收取代理費;

2.代理招標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招標人支付。

4.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造成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招標代理費不予支付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解除代理關係,並及時報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託招標的項目不可能實現的;

⑵ 委託招標的項目被國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的;

⑶ 任何一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

⑷ 在招標代理過程中,乙方被有關部門取消代理資格或被市場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關部門降級而不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資質的;

⑹ 有證據證明乙方損害招標人利益或給招標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除上述6種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據履行情況和解除原因,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後,有未完成的招標事項的,甲方將重新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乙方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代理。

七、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標代理服務費已支付了,則無權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則由甲方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乙方。

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務費,應雙倍返還給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則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5.如通過上述辦法不能解決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方式解決爭議。

6.在糾紛解決過程中,除受爭議影響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以可以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事項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報經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向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一份。如雙方發生爭議,以向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備案的一份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委託合同7

委託人(甲方,全稱):

代理人(乙方,全稱):

為規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總工程規模:佔地面積約_______畝。建築面積約_____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範圍: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_______年______日;

2、完成時間:_______年______日。

3、合同完成總日曆天數_____天。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相應內容序號):

1、提供招標前期的諮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編制標底;

10、編制工程量清單;

11、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編制評標報告;

13、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協助招標人調查,瞭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其他委託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後蓋章,同時將蓋章審查後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並在其資格規定範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

7、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8、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由於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或按《關於頒佈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01】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1、全過程招標代理費按中標價的________收取;

2、招標代理費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收取;

3、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按總制價的_______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閉編制標底、差旅費、住宿費由_____負擔。

5、其他。

第八條付款方式1招標人代理費:

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付清。

第九條 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需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大寫)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金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監管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釋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建設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___

開户銀行:

賬號: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代理機構(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___

開户銀行:

賬號: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招標委託合同8

委託方: (甲方單位全稱)某某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乙方單位全稱)某某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浙江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建設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某某工程

2、工程地址:

3、資金來源:撥款及自籌

4、工程投資總額:185萬

5、建築面積:1327.08平米

6、其他:

二、招標代理業務的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 )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

( )勘察

( )設計,具體包括:

( √)施工,具體包括:工程量清單編制及招標代理

( )監理,具體包括:

( )設備,具體包括:

( )材料,具體包括:

( )其他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

三、代理業務的內容——代理事項:(雙方應明確具體代理事項)

1、擬訂招標方案;

2、向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招標申請,發佈招標公告;

3、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

4、編制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

5、實物工程清單;

6、編制參考價或標底;

7、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整理答疑紀要;

8、組織開標、評標和定標;

9、提交招投標書面情況報告;

10、協助工程合同的簽訂;

11、與工程招標有關的其它事項。

四、招標代理時限

從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代理事項。

5、如甲方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甲方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終止合同。

六、甲方的義務

1、提供招標工程所需的有關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圖等有關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協助招標過程中與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儘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3、主持對投標單位的資格預審及業績考察;

4、審核招標文件、答疑紀要等有關資料;

5、參與招標活動全過程,包括主持開、評標活動;

6、主持簽約工作。

7、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乙方可以建議甲方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八、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遵守法律法規關於招標人的管理規定。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甲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在甲方的配合下認真制定招標工作的進度計劃,認真完成各項代理事項。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並向甲方提交代理報告。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完成招標內容。

4、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正確性負責。以法律法規政

策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成果允許偏差值控制在±3%以內。

5、依據委託合同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對代理事項內應當保密的內容保守祕密。

6、接受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7、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九、合同價款及支付辦法

1、委託招標代理費:本次招標代理收取委託代理費按臨安市物價局臨價字(20__)第137號文件收費標準計取。

2、預算費按浙江物價局(20__)84號文件收費標準計取。

3、專家評審費,由甲方支付。

4、招標公告費、場租費,交易費由甲方支付。

5、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收取成本費,由乙方收取。

7、招標代理服務費待招標工作完成並提交代理報告經甲方認可後7天內一次性結清。

8、其它:

十、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情況下,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失敗,所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視代理工程完成情況,給予乙方賠償。

2、由於乙方未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而導致招標失敗,招標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履行期限內,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給予甲方賠償。

3、由於乙方原因出現漏項、漏量等代理質量問題,影響造價5%以上的,每出現一次,扣除代理費用的5%違約金;若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對總造價影響偏差在10%以上的,除追究以上賠償外,還需賠償違約金1000元。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或提交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1)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補充條款

6、投標單位需施工圖紙由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押金,由乙方收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標委託合同9

委託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xx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施工圖所示範圍內全部內容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 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 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 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 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2、支付方法:

(1)招標人代理費:全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約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書一式五份,委託人兩份,代理人兩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委託合同10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委託合同11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託方將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_]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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