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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擔保合同模板集錦十篇

欄目: 擔保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92W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擔保合同模板集錦十篇

擔保合同 篇1

(一)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

根據擔保財產的形式不同,合同的擔保可以分為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

1.人的擔保。

人的擔保,又稱為信用擔保,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財產和信用為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的擔保以保證為基本形式。此外,還有連帶債務、並存的債務承擔等特殊形式。保證,是指基於保證人的債權人的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代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民事責任。在我國現行法上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連帶債務,是在多數債務人場合下,每個債務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清償全部債務的現象;並存的債務承擔,也叫附加的債務承擔或者重疊的債務承擔,是指第三人加入債的關係,與原債務人共同承擔同一責任的現象。新加入的債務人不是從債務人,其債務沒有補充性,因而無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直接向他主張債權,從而增加了債權實現的可能性。

2.物的擔保。

物的擔保,是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擔保債務履行而設定的擔保。也就是説,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特定的動產、不動產或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清償債權的標的,在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將財產變價,並從中優先受清償,使其債權得以實現的擔保形式。物的擔保可分為不轉移所有的物的擔保和轉移所有權的物的擔保。前者即擔保物權,主要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和優先權,為典型的物的擔保;後者如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8]等,為非典型的物的擔保。

3.金錢擔保。

金錢擔保是否作為一種獨立的擔保類型,在學者中認識不一。由於金錢也是物,所以從本質上説,金錢擔保也可歸入物的擔保。[9]但金錢畢竟是一般等價物,是特殊的種類物,以金錢為標的物的擔保與以其他物為標的物的擔保有着重要區別。所以,在法律上金錢擔保作為一種不同於物的擔保的獨立的擔保方式。[10]所謂金錢擔保,是指以金錢為標的物的擔保,即在債務以外又交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該特定數額的金錢得喪與債務履行與否聯繫在一起,使當事人雙方產生心理壓力,從而促使其積極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實現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二)約定擔保和法定擔保

根據擔保發生的依據,合同的擔保可以劃分為約定擔保和法定擔保。

1.約定擔保。

約定擔保,又稱為意定擔保,是指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設立併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約定擔保,除法律對其成立要件和內容另有規定外,完全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在我國現行擔保法制下,抵押、質押、保證、所有權保留等均屬於約定擔保方式。

2.法定擔保。

法定擔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成立併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法定擔保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優先權、法定抵押權等擔保方式;二是當事人可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留置權這種擔保方式。

(三)本擔保和反擔保

根據擔保設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擔保可以分為本擔保和反擔保。

1.本擔保。

本擔保,是指保障主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擔保。本擔保只有在具有反擔保現象時才有區分意義,我國《擔保法》第4條第1款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提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物權法》第171條第2款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可見,我國現行擔保法律已經認可了反擔保,只要當事人設立了反擔保,則原擔保即為本擔保。

2.反擔保。

所謂反擔保,是為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在商業貿易中,特別是一些大型貿易項目中,由於風險大,擔保責任也大,即擔保人承擔財產責任的可能性很大,這樣就很難有人願意為之進行擔保。沒有擔保,主合同的履行就更沒有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換取擔保人的擔保,就要為之解除可能承擔擔保責任的後顧之憂,而以該擔保責任為擔保對象設立擔保是最為理想的辦法,這種為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就是反擔保。關於反擔保方式,不能認為《擔保法》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均可作反擔保方式。在實踐中運用較多的反擔保形式是保證、抵押權,然後是質權。[15]至於實際採用何種反擔保方式,取決於債務人和原擔保人之間的約定。

(四)典型擔保和非典型擔保

根據法律上規定的適用和類型化的程度,合同的擔保方式可以劃分為典型擔保和非典型擔保。

1.典型擔保。

典型擔保,是指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擔保方式。如我國《擔保法》第2條第2款規定:"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據此,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都為典型的合同擔保方式。此外,其他一些法律中規定的擔保方式,如我國《企業破產法》和《海商法》中規定的優先權,也為典型的合同擔保方式。

2.非典型擔保。

非典型擔保,是指法律上尚未予以類型化,在實務中還不具有典型意義,但為學説、判例所承認的擔保方式。如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等都屬於非典型的合同擔保。

擔保合同 篇2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以及定金合同應當採用書面的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雙方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擔保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定確認書。合同自簽定確認書時成立。

雖然《擔保法》明文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在擔保合同中主要是指保證人履行了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抵押人或者出質人辦理了擔保物的抵押手續、質押手續並交付了恃何錒檎?ㄈ蘇加械?,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擔保合同成立。

至於擔保合同的具體表現形式,可以是獨立於主合同的擔保合同,也可以表現為主合同的部分條款。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原則上從屬於主合同。擔保合同只對保證人、抵押人或者出質人和債權人發生法律效力,對債務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擔保,通常又稱債的擔保,是指依據法律或者約定,為確保合同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而採取的保證措施。擔保的法律特徵有三:一是從屬性,擔保是建立在被擔保合同的基礎上的,相對於被擔保合同而言,它具有從屬性,不能獨立存在;二是預防性,擔保的目的在於預防合同義務人不履行義務而給權利人造成損害;三是強制性,擔保一經確立,就具有法律效力。

總之,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我國合同的形式有下述5種,即保證、定金、抵押、質押、留置.上述擔保方式中除保證屬人的擔保外,其餘幾種皆屬物的擔保。

一、擔保合同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

1、保證合同內容: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範圍;5、保證的期間;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2、抵押合同內容: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4、抵押擔保的範圍;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3、質押合同內容: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4、質押擔保的範圍;5、質物移交的時間性;6、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擔保合同的擔保範圍

1、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户,即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擔保合同 篇3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鑑於甲方與乙方與【】年【】月【】日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圓整),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產為甲方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財產:

抵押人在此同意將其位於【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權人,用以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為【】人民幣的貸款及其他欠款。(房產面積:【】,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

二、擔保期限: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三、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並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債務或者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3)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4)其他情況。

四、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1、當出現第三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1)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參照抵押權設立時的約定價格,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五、抵押權的消滅

1、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抵押權因所擔保的主債權清償、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且無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權消滅;

3)抵押權實現;

4)抵押權存續期間屆滿沒有行使抵押權。

2、抵押雙方當事人應在抵押權消滅之日起15日內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註銷登記。

六、抵押的範圍:

1.主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違約金等。

2.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七、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於的房產作為擔保,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時還款,按照第四條抵押實現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擔保義務。

八、特別約定事項

1.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按照第九條的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經營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發生合併、分立、股東變化等情況)發生變化;

(2)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或承擔債務;

(4)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九、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以及訴訟文書,均應以親自送達、快遞、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至對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載明的地址和傳真號碼。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該方應及時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權人發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發往該地址的訴訟文書被退回(該地址並非地產的地址),則抵押權人或法院可以將有關通知或訴訟文書向地產的地址送達。

3.抵押權人以親自送達或快遞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遞交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投郵後七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時視為送達。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通知於抵押權人實際收到時視為送達。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外,還應按照借款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事項,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日期:

擔保合同 篇4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1、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為其進行擔保;

2、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3、如實説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4、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任何處置。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所有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本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待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户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同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户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無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髮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5

出質人(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與(下稱債權人)於年月日簽訂《合同》(附件1,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為:),約定由債權人向甲方提供金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承兑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與甲方簽訂《委託擔保合同》(附件2,合同編號為:),並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附件3,合同編號為),約定由乙方為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下稱主債務)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3、一旦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甲方不能及時清償,乙方需按《擔保合同》約定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並依法可向甲方追償。為擔保乙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自願以其合法持有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為甲方清償債務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反擔保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清償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本息(含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2、乙方依據《委託擔保合同》對甲方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乙方因行使追償權及質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以及質物保管費用。

上述擔保範圍內乙方享有的各項債權或權益統稱為乙方債權。

二、質押股權

1、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公司%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的反擔保,以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2、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紅利及其它收益,必須解入乙方指定賬户,作為乙方債權實現的擔保。

3、質押股權對應出資額為人民幣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就以下事項向乙方進行承諾:

1、甲方用於質押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持有,並對質押股權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用於質押的股權不存在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禁止轉讓或設立擔保的情形;

3、甲方已完成質押股權所對應的全部出資,且不存在出資瑕疵;

4、甲方未在質押股權上為任何第三方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

5、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公司財務狀況真實可信,就質押股權所提供的一切文件、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6、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或部分轉讓、另行出質或設立其他擔保);

7、對本合同的簽訂以及股權質押事項,按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甲方已通過相關審批(提供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書面決議)。

四、質押登記

1、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工商部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並將質押登記文件原件交乙方保管。

2、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該股權質押事項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五、質權實現條件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行使質權:

1、乙方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後,甲方未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向乙方償付因代償而支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依據《委託擔保合同》而享有的相關權利未能按合同約定實現;

3、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4、甲方出現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被宣告破產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或者可能嚴重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5、非因乙方原因,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欲對質押股權進行全部或部分轉讓、再行出質、設立其他擔保或進行任何其他形式處分;

7、非因乙方原因,出現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情形,甲方不願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六、質權實現方式

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的一種或幾種以實現質權:

1、與甲方協議,以質押股權折價受償。

2、乙方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變賣,並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拍賣、變賣應當參照市場價,甲乙雙方對質押股權價值無法達成一致的,應當共同委託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評估機構的選擇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自行選擇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股權,並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若質權實現發生在乙方為甲方代償前,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應當提存,繼續擔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七、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

1、乙方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2、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乙方代償金額為基數,自乙方指定的甲方歸還代償資金期限屆滿次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3、乙方依《委託擔保合同》而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4、乙方因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而向債權人支付的全部款項。質權實現所得價款在乙方債權全部受償後仍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甲方。質權實現所得價款不足以實現乙方全部債權的,不足部分繼續向甲方追償。

八、特別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經乙方同意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的,應當就轉讓或處置所得價款向乙方清償債務或提存。

2、質押期間,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決定接受的,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乙方有權決定各擔保物權的實現順位,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乙方有權轉讓其依法對甲方所擁有的債權,轉讓不需經甲方同意,但需通知甲方。乙方債權轉讓後,本合同所設立的質權一併轉讓,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4、主合同、《委託擔保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以質押股權對於上述合同無效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甲方或乙方自身需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支出的全部費用)承擔擔保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在下列情形出現時即構成違約:

(1)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分;

(3)因甲方過錯,導致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不願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4)因甲方過錯,導致本擔保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並影響乙方質權實現;

(5)因甲方過錯,出現其他情形,並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

2、存在上述情形,甲方應按不低於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損失。乙方並有權立即行使質權,並就質權實現所得款項優先受償或提存。

十、質權消滅

本合同所設質權在出現以下情形時消滅:

1、甲方向乙方清償全部債務;

2、第三方代甲方清償全部債務以消滅質權;

3、質押股權依法被折價或拍賣、變賣以實現質權;

4、乙方書面同意放棄質權。

前述款1、2、4情形出現導致質權消滅的,乙方應於質權消滅後配合甲方解除股權質押登記。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十二、其他

1、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保險、查勘、鑑定、保管、提存、過户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時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辦理公證或登記,增加相應份數。

4、本合同含以下附件1、《合同》;附件2、《委託擔保合同》;附件3、《擔保合同》。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本合同未約定事項,適用附件中的相關內容。

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並有充分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6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由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本協議中的貨幣單位“元”均指人民幣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沒有提出債轉股要求,全部借款於到期日一次還清。

3.資金使用費:資金使用費每年按借款額的________%計算,並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將該項________萬元債權轉為在甲方的________萬元出資或股份(即本協議中所稱的“債轉股”):

1.甲方的年度財務報告經註冊會計師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後的一個月內;

2.甲方擬進行增資擴股,變更註冊資本時;

3.借款到期時,但乙方須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一個月內提出債轉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債轉股時,在甲方付清應付資金使用費的前提下,轉股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1.甲方目前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其有形淨資產經各方協商,確認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________________萬元),則債轉股時不考慮甲方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 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在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的無形資產確認為____________萬元,則甲方的無形資產和淨資產按______________萬元計算,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介於___________萬元與___________萬元之間,各方確認的甲方的無形資產在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間,因此乙方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萬元所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按下式確定: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________ -甲方的淨利潤/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資擴股時,甲方的財務報表不滿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則以增資擴股時上一個月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的累計淨利潤換算為全年淨利潤為基準。

 四、甲方進行增資擴股時如果乙方提出債轉股要求,甲方應按當年資金使用月份數佔全年12個月的比例支付應付的資金使用費,並在乙方出具債轉股的書面通知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須聘請註冊會計師於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並出具審計報告。

六、當甲方發生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資金。

七、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情況,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報表、資料,併為乙方的相關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東妨礙乙方順利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資金使用費,甲方須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萬元。

九、乙方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________________萬元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應於本協議規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資金使用費,逾期應按日支付________ ‰逾期息。

十、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資金使用費應附有税務機關提供的完税證明或相應的減免税證明。如甲方對此不能予以確保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税賦。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甲方進行增資擴股,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對甲方增加投資的權利。

十二、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對本協議中甲方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有權利監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借款及資金使用費。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償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負責償還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償還本金及資金使用費之後,有繼續向甲方追索的權利。

十三、借款到期時,即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權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_________萬元及資金使用費後,本協議即行終止。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履行地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十六、本協議書壹式叁份(均為原件,複印無效),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7

根據借款方(丙方)與貸款方銀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願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________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後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範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並自願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註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後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

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擔保合同 篇8

甲方:眾品農牧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為了保障丙方的意外傷害風險,減輕丙方因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無法還貸而造成的經濟負擔,甲方特為丙方辦理了人身保險(以下簡稱“保險”),現就相關事項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補充協議為丙方與甲方下屬單位(乙方): 簽署《》(編號:)的補充協議。

第二條 丙方系與甲方下屬單位(乙方): 簽署《 》的客户,丙方自願參加“保險”。

第三條 丙方在本補充協議上簽字即視為同意甲方作為投保人辦理以丙方為被保險人的“保險”,保險費由甲方統一向保險人支付。保險期間為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條 丙方同意將其法定繼承人指定為該“保險”的唯一身故受益人。

第五條 在保險期間內,若丙方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殘疾或產生醫療費用,經保險公司審核

確認同意支付理賠金後,由丙方在保的保險公司委託銀行將理賠金直接劃轉到丙方帳户。若丙方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丙方及其受益人配合甲方提供理賠申請所需資料且同意授權由甲方辦理理賠事宜和領取身故理賠款,甲方承諾將所領身故保險金在扣除丙方尚未償還貸款部分後足額支付給丙方或丙方的指定受益人。

第六條 本補充協議自甲乙丙和指定收益人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並提供給保險公司一份。 甲方:眾品農牧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公章

乙方: 公章

丙方:(簽字)手印:

指定受益人:(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9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10

擔保編號:____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 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裏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 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 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 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 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 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 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 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 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後的_______年。

第10條 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 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 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_____。

第13條 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 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 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