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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誇我自己 550字

欄目: 自己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2.07W

誇誇我自己_550字

誇誇我自己 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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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説:“絲瓜花,南瓜花,人家不誇自家誇。”你一定會説,自己誇自己,太不謙虛了吧。不,這你就説錯了,我確實值得誇一誇。大家知道嗎?我覺得我變了,變得懂事、乖巧了,不像以前那樣淘氣了。

大家知道嗎?我再也不會到處玩泥巴,弄得全身髒兮兮;再也不會到處吹泡泡,搞得雙手都是洗衣粉,還沾在食物上;更不會用鉛筆、蠟筆把牆上花得污七八糟的。現在,我不僅學會了保護自身的潔淨,也學會了保護周圍環境的清潔。我無意中發現,我懂事了。

大家知道嗎?我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任性了,不聽父母的勸告,想怎樣就怎樣;更不會無緣無故地生氣,讓母親傷心。現在爸爸吩咐的事情我盡力去做,媽媽的説教也不再是耳邊風。我無意中發現,我比以前乖巧了。

大家知道嗎?我再不會像以前那樣不用功讀書了,每天總要在父母的逼迫下,才極不情願的去讀,才寫兩三個字,就又是“發呆”有是變“小把戲”,考試前還要媽媽幫助複習。現在我以學會了自覺,雖然有時因看不成電視而有寫不甘心,但一想到學習就忍耐下去。我無意中發現,我會努力讀書了。

大家知道嗎?我在不斷地改變自己,從外表到內心,不斷求新、求美。我無意中發現,我不以前在各方面都好多了。

我誇我自己,是為了正確評價自己,看到自己的進步,增強自己的自尊、自信、自強。朋友,看到這裏你不會説我是“絲瓜花,南瓜花,人家不誇自家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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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中充滿了豐富多彩時光,這些時光像一滴一滴的小雨珠一樣從我的身邊穿過,記載了我生命中這些美妙的奇蹟,所以我對我非常讚不絕口。

記得有一次,天上下着傾盆大雨,顯得有一層厚厚的雲漂浮在我的眼前。沒錯,那時候已經放學了。我把書包收拾好,拿着已經破爛的雨傘,但是我也非常珍惜它,因為它是最疼愛我而且還是奶奶沒有去世以前給我做的。我從熱氣滿滿的教室裏直奔向外面去,在下着大雨的外面同學們因沒有帶傘而被雨淋着。操場上的同學並不是陸陸續續地走出學校,而是擁擠着的。我心想:“他們怎麼這麼笨,走這個出口不還有另一個出口嗎?”説完我就迅速地走向另一個出口。我走着走着,發現了一個小吃攤,桌上五顏六色的碟子盛着各種各樣的食品,那裏已經有人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食品的香味像是天使用棉花糖來勾引我似的,但是機靈的我是不會去吃的。我剛走了幾步,發現一個小妹妹偷偷摸摸地向我這裏走來,但還是被我發現了。我猛一轉頭,小妹妹便可憐巴巴地對我説:“我沒有帶雨傘,可以和你一起回家嗎?”我聽了之後不假思索地點點頭。在送小妹妹的路上,小妹妹爭先恐後地要和我比誰先到她家。結果是她先到。這可能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母愛給了她力量吧。小妹妹敲了她家的門,媽媽笑眯眯地對我説:“謝謝你,要不是你,我的孩子就會淋着雨回來了。”我説:“不用謝,這是我應該做的,我先走了。”“拜拜!”他們異口同聲地説。……不久,雨停了。但是路上還在迴盪着我的歌聲。

這只是一滴小水珠回放過來的時光,還有許多我幫助過別人的事情。生命中的我,是我一生崇拜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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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馬志天,今年10歲,在高青縣實驗小學上三年級。我喜歡乾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跑步、打羽毛球、籃球、畫畫、寫字……但我最喜歡的是吹葫蘆絲。我學吹葫蘆絲已經近三年了, 曾參加過班級、學校、校樂隊演出、校外的晚會等活動,受到了老師、家長、同學們的稱讚。並且參加了葫蘆絲的七級考試並已順利通過,馬上就要拿到證書了。

記得在二年級時,學校成立了葫蘆絲興趣小組,我二話不説就報了名,這可是我的拿手好戲,我可以大顯身手了。每次趙老師教我們新內容,無論是樂理,還是練習曲,我都是學得最快的,也是最 棒的一個。只要一學完,趙老師都會叫我來回答,或者是來做示範,我在這個興趣小組裏,是名副其實的“大哥大”。我在學習上不是最棒的,但我在這裏卻是最棒的,我那高興勁就別提了。我在這裏 找到了自信,我太喜歡每天的興趣課堂了,我也更喜歡吹葫蘆絲了。

每次考級前,我會為了爭取考個好成績加緊練習。有一次,我把自己關在房間裏練習考級的樂曲。有幾句我總覺得自己吹的不夠好,我就在那裏反覆練習。我也不知道自己練了多長時間,外面爸爸 媽媽幹什麼我也渾然不覺。忽然,我房間的門一下子開了,媽媽和顏悦色地站在我面前:“唉呀,我兒子真用功,真是個好兒子,一定會考個好成績的。行了,行了,先到這吧,吃飯、吃飯!”你瞧, 我多喜歡葫蘆絲呀,都廢寢忘食了。

這就是我,一個喜歡葫蘆絲,而且吹得還不錯的陽光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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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花沒人戴,自誇沒人愛”。我今天就要誇誇我自己,你可別説我驕傲,其實呀,我的優點真是非常多。

大家知道嗎?我的學習非常好。學校、家裏,幹什麼都不需要家人、老師操心。現在還是班裏的學習委員呢!考試成績總是在前五名,這次月考數學得了100分,語文得了98。5分,還得了50元大票呢!

大家知道嗎?我現在終於不自私了。在學校,經常幫助同學。比如,同學的橡皮丟了,我會主動把新橡皮借給他,自己用舊的。幫助別人後心裏感覺特別好,真是贈人玫瑰,手留餘香。

大家知道嗎?我現在不固執了。以前,媽媽讓我去吃飯,我就不吃,現在媽媽爸爸讓我做什麼,我都會盡力去做。

大家知道嗎?我愛看書了。小時候,常聽大人講:“書中有黃金屋,書中有顏如玉”我以為打開書就有黃金落下來,可是,我打開書,什麼也沒有掉出來。不過我還是感覺到了書中的樂趣、書中的快樂。無論多麼痛苦的事,多麼枯燥的事,有了書,我不管酸甜苦辣,都會進入書中的海洋,就像蜜蜂在吸取知道知識的精華。

大家知道嗎?我愛吃飯了。以前我總是吃不到半碗飯,現在居然能吃一大碗了。告訴你一個祕密:你知道為什麼我不長個嗎?哈哈,我幹吃不長,現在我養了兩隻小雞,其中有一隻就隨我----幹吃不長。我們都要有一個苗條的身材呀!

“殘花沒人戴,自誇沒人愛”。現在你知道了吧,我的優點就像一列火車,多得差點數不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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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扎着馬尾的小女孩是誰呀?”“那是蔣沁喆!”;“那個古靈精怪的小女孩又是誰呀?”“那還是蔣沁喆!”;“難道那個性格豪爽的小女孩還是蔣沁喆?”“沒錯!那就是是我!”

我就是蔣沁喆,一個名副其實的女漢子。可女漢子也會痴迷於美妙的童話世界中哦!我平常一空下來就會捧起童話書,全身心地投入到書的世界中。為受了委屈的公主而哭泣,為惡毒的女巫感到恥辱,為聰明的小鹿感到敬佩……只要你認真閲讀,就會知道書中的世界是美好的。當你離開喧鬧的城市,安靜地坐在圖書館裏,此時你會發現人們所説的天堂就在書中。如果你不相信,那你可知道我就是一個正宗的小書迷嗎?

我除了愛看書,還愛做手工。什麼響尾蛇,什麼大老虎呀都難不倒我,可是每當我想到一個金點子,我家就慘了,因為每次找材料時,一不小心就會來個翻天覆地,把家裏弄得亂七八糟。不過,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做一樣東西,家裏就“破產”一次,因為那些筷子啦,水杯啦,一個個都遭秧了,不是筷子少一個,就是水杯打壞了,“唉,做一個小手工用得着這樣嗎?”媽媽老是報怨我。你説,我是不是個手工迷?

説到手工,那還得從古靈精怪的幻想説起。沒有幻想,你哪裏會動手做呢?我常常躺在牀上想着自己是朵雲,想着自己是朵蘑菇,還想自己變成怪物,常遍大自然的所有東西。我要吃大樹,我要吃雲朵,我還要吃小露珠和大石頭……我還常常叫自己幻想迷。

怎麼樣,你喜歡我嗎?喜歡這個“三迷”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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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作為一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無所不通、無所不曉,博遍古今”的男孩,讀書當然是我的第一嗜好兼本領囉!但我可不是死讀書的書櫥喲!在這裏,我總結了自己讀書的三個特點,請!

第一個特點當然是讀書多了!如果您到我家去參觀,您一定會震驚的,兩個大落地書架,上面堆滿了各類書刊,左上角、右上角擺滿了雜誌,中右側堆滿了工具書,左下角、右下角盡是些名著專輯,中左側是一些雜學雜文,下邊櫃頭上,照理是擺滿了童話故事書,桌子上必須放些散文,如《荷塘月色》之類。您要是覺得書還不多,請往牀下看:那是成箱成箱的雜誌如《讀者》、《格言》、《實用文摘》、《兒童文學》之類,那些可是我一本本買來閲讀後又收集起來的喲,您總該心服口服了吧。

第二個特點就是讀的雜了!您可別以為我是讀一本書的主兒,我可是“仰觀星辰,俯察細壤”的人,我説讀得雜,有件事兒可以證明:我看《明朝那些事兒》期間,在某天翻雜誌時,我就看見雜誌上的北斗七星,我就脱口而出:“萬曆!”是因為萬曆崩了之後,屍體擺成北斗七星形,所以我才會大喊。一句話,雜就是我在讀書時,書中的共通點都被我集合起來,我就知道一樣的東西在不同書中所表達的意思

是不是一樣。即針對性的“雜”。

第三個特點嘛,就是精讀書。所謂精讀就是“舊書不厭百回讀,熟讀精思子自知”,對雜誌之類的刊物,我大部分只草草瀏覽一下,甚至有的只看下目錄就不看了。而對於如《魯濱遜漂流記》這樣的名著,我可謂是看了已不下十遍。並且“看着就背上了”,有時還“不動筆墨不讀書”,把大部分段子抄下來看,這不僅是讀了,已經扯到寫上來了。我也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讀寫發展是密切相關的哈!

好讀書,讀好書,讀書好。我就是這樣的“三好學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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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題目,我知道很多人都會非常疑惑。的確,“誇誇我自己”這個題目的確有點不屬於我的風格。不過老師既然提出來了,我就把我至今為止自認為比較好的方面拿出來寫一寫吧!

第一點——善待父母爭第一,文明孝子你我他。

説起這一點,我覺得我還是做得挺足的。在平時沒事的時候,我就會坐起身來給父母捶捶背啊,端端水啊啥的。每次在吃飯的時候,我都會站起身來先給父母夾上一兩道菜再吃自己的。每當他們用電腦工作久了,我就會提醒他們要站起來多走動走動,眼睛不要老是盯着電子屏幕。雖然這些小事比起古代的大孝子來説不算什麼,但我覺得我能做到一天到晚不對父母不理不睬,這樣子就很好了。畢竟,再小的事情,也是對父母的一份孝心啊。

第二點——自理生活沒憂愁,自個搞定我能行。

拜託!作為一個在新加坡呆了整整一個夏天的人,這點自理能力早就在地獄般的驕傲中“磨練”出來了。大到倒垃圾,小到剪指甲。這些事情統統都不在話下。我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洗個澡連沐浴露和洗頭液都分不清的人了。現在的我,簡直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那就是——穩!

第三點——心寬體不肥,遇事笑笑之。

可能有人會説“這算什麼優點啊?當個缺點還差不多!”可是你仔細想一想,現在像我這樣子“遇事一笑而至”的人已經不多了。漢高祖為什麼能夠得天下?就是因為他遇到有人罵他,打他或者做對他有害的事情他都是一笑而過,幫助他的人他卻永遠不會忘記。這種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們學習嗎?所以我還是認為,這種愛笑的精神也是一種優點。

雖然我現在優點不少,可是缺點更多。親們,我下次發這篇博文吧!在那時候,我已經是一個集優點於一身的“三好青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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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我們的大拇指,大家知道這個手勢代表着什麼麼?是誇獎?是自豪?還是得意?我們經常為自己豎起大拇指,我也是一樣的,最深刻的一次就是第一次騎自行車回奶奶家。

星期六的早上,我懷着興奮的心情,早早的起來了,和爸爸媽媽準備回奶奶家。8點鐘,我和爸爸媽媽準時出門了。這次回奶奶家可不像平常了,以前我們都坐公交車去,可是今天很特別,我們要騎自行回去。

我騎上我的新自行車,和爸爸媽媽出發了。我的奶奶家在濮陽縣老城,離我家大概有二十公里左右。我們一路顛簸,當來到了戚城公園休息的時候,我非常疲憊。可是這才十公里,只走了路程的一半兒!我説:“我走不動了,太累了,要不,我坐車去吧。”

媽媽説:“那你的自行車怎麼辦?”

“放到公交車上麼!才走了一半,我就已經很累了,實在是走不動了!”

這時,爸爸開導我説:“加油,堅持就是勝利。而且,騎自行車是一種很好的運動。爸爸常參加的驢友活動,騎着自行車走好遠的路,很少有人半途而廢。”

我還想再説些什麼,可看着爸爸那鼓勵的眼神,堅定地目光,我決定繼續騎車前進。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奔波,我們終於到了奶奶家。奶奶高興的迎接我們,她有些不相信我是騎着自行車來的;弟弟投來讚許的眼光,他説:“我以後要比姐姐更厲害。”

我為自己豎起了大拇指,十分的自豪。我要繼續努力,每天都要為自己豎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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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脾氣暴、不文靜,但閃光點總還是有的'——對於優點,我並不需要謙虛。因為老爸有句口頭禪——過度謙虛等於驕傲。

二月份剛開學,媽媽就一把把我拉進房間,説:“文文,你也不小了,該學會獨立了。我和你爸總不能呆在家裏陪你吧?你也知道,一家子的開銷全在我們肩上。我們得出去打工。你呢,就和奶奶住,要聽話……”媽媽話還沒説完,淚水就在我眼裏打轉了。撒嬌、纏着要東西、和爸媽逛街等等就像放電影一樣一下子在我腦海裏閃過。“媽,你別去。你走了,誰給我捂被子?誰給我查作業?”説到這兒,我們母女倆早已淚如雨下,泣不成聲了。

然而,眼淚終究留不住他們即將遠行的腳步。

當我悶在房裏大哭的時候,“你也不小了,該學會獨立了”突然迴響在我耳邊。是啊,我已經長大了,怎能再依賴父母,讓父母為我操心呢?我不能哭!我要把最懂事的一面讓他們帶走!

第二天早上,我懂事地幫爸媽收拾行李。到了車站,我不知怎麼搞的,竟一個勁兒地催他們上車。這令爸媽大感迷惑。“文文,你不是……”“媽,你別説了。要注意保重身體。”此時此刻,縱有千言萬語我也不嫌多。可我全把它們嚥進了肚子,以一個最輕鬆、最燦爛的笑容為他們送行!在他們同樣微笑的眸子中,我看到淚水在無聲地滑落!汽車漸行漸遠,而我的淚也終於順着臉頰流入嘴脣。

媽媽走後,隔三差五就打電話問奶奶我的情況。奶奶呢,不是説我學習自覺了就是説我常常幫她做家務,樂得媽媽在電話那頭笑得哭了起來。

兩個月後,媽媽突然來到校門口接我,她一把把我摟在懷裏,一臉幸福地説:“真是女大十八變!文文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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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雖然有很多缺點,但是優點也不少,

小學生作文誇誇我自己。今天,就讓我來誇誇自己吧。

有一次,我和我的同學??張豪一起去文化廣場玩。來到馬路上,我看見一位老奶奶在馬路上站着,地上有許多新鮮的紅蘋果。我便拉着張豪像箭一樣衝過去,我説:“老奶奶,我幫您撿蘋果好嗎?”老奶奶聽了,滿面笑容地説:“太好了,謝謝您。”張豪在我的的耳邊輕輕地説:“黃韋銘,別多管閒事了,我們去廣場玩吧!”我聽了,身子像被火燒了一樣,氣沖沖地説:“少先隊員應該幫助有困難的人。”張豪聽了,不由地臉紅了,然後,我們一起幫老奶奶撿蘋果,老奶奶看見我們在撿蘋果,自己也蹲下來撿了,我們把蘋果撿完了,老奶奶高興地説:“謝謝你們,一個是助人為樂的好孩子,一個是知錯能改的好孩子。”我們聽了,像一隻只快活的小鳥一樣飛向廣常

還有一次,學校舉行單人跳遠比賽,我聽到後,馬上就報了名。我日夜盼望的比賽終於來臨了,第一會合,我只跳了1米67,得了第四名,校長説:“前五名的學生,繼續進行第二會合比賽。”我雖然沒有得到第一名,但是我不灰心,因為要是得了第一名,不但自己高興,而且還為班爭光。第二會合到了,第二會合是跳沙坑,必須要得到前三名才是贏,我的目標是第一名,比賽開始了,最緊張的時間也到了,試跳的時候,我不夠別的同學遠,雖然只有一次機會,但是我毫不放鬆。最後,我終於達到了目標,我得到了第一名,我高興地回到教室裏,老師和同學們都伸出大拇指來誇我,我心裏暗暗高興,老師説:“黃韋銘,你真棒,能為班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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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誇自己實在太難為情了,可這是老師的命令,只好硬着頭皮誇誇了。 我是一個愛運動的人,平時就喜歡跑步,這幾年學校舉行運動會,我都參加了賽跑,而且每次都得了第一名。你肯定想知道我跑得快的“祕訣”吧?我現在就傳授給你,你只要一個勁地往前跑,不要往後看就能得第一名!不信你試試看!

我又是一個喜歡助人為樂的人。有一次我坐車上學,到了一個站點後,上來了一位年紀很大的老奶奶,可是沒有人給她讓座。我看見了,連忙給老奶奶讓座。老奶奶説:“你可真是一個乖孩子,這麼懂事。”我聽了心裏美滋滋的。

我還是一個小書迷,這也應該算是個優點吧。有一天,媽媽帶我去買書,我挑了一本自己最喜歡的書,高高興興地拿回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媽媽叫我吃飯我竟然沒聽到。媽媽走過來對我説:“你快點去吃飯,要不然我就把書退了。”這是我最喜歡的書,當然不能讓媽媽退了,我只好乖乖聽話去吃飯。 我最拿手的就是打乒乓球了。作為校乒乓球隊的一員,我學會了很多技巧:旋、削、抽、底旋、拉。只要對手一不小心,我就會給他一個下馬威。將來我要努力成為一名乒乓球訓練師。除了這以外,我還經常和爸爸一起下棋、打珠、看電視、聽音樂、騎自行車、散步。我最喜歡和爸爸切磋棋藝了,因為下棋可以鍛鍊人的思維。

呀!我怎麼有這麼多優點啊?我好喜歡我自己呀!我真的好愛我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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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那個飄逸;眼睛笑得眯成一條縫,被同學嘲笑“沒了眼睛”,自己還稱“濃縮就是精華”的女孩是誰?沒錯,那就是我——徐雅雯。

我名字的意義是:爸爸想讓我成為一個善良博愛、温文爾雅、聰明好學、足智多謀,有很好的文化修養的女孩。

我非常愛看書,每天睡覺前我都要看上半個小時的課外書,有時會因為書太好看,而看上一個小時。我也因此多次參加了學校的閲讀比賽。

記得那一次:我們正在等待着下發閲讀試卷。拿到試卷的那一刻,我的心像懷瑞一隻小兔子似的“怦怦”跳。我深深地吸了口氣,拿起筆開始做試卷,我仔細地讀了一遍題目:啊,這題好難啊,我可不想出師不利啊。於是,我慢慢靜下心來認真思考,終於我想出了答案,接下來的題目都很難,但是都經過我的認真思考被解決了。終於,決定我這次閲讀比賽“命運”的題目到了,我認真地讀了一遍最後一題“這道題好難啊。”我輕聲地自言自語道。我一會兒絞盡腦汁,一會兒深思熟慮,可怎麼也想不出答案:要不,這題就別做了吧,反正前面那麼多題呢。就在我想放棄的時候,我眼前忽然閃現了老師期待的眼神和同學們期盼的目光,我頓時充滿了力量:前面那麼難的題目都沒有難倒我,難倒就要在這一題就放棄嗎?於是,我又反覆做了好幾次深呼吸,反覆讀了好幾遍題目,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想出了答案。

這就是我——一個堅持不懈、活潑開朗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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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性格開朗的小男孩。我今年8歲,在淄博師專附小三年級三班讀書。今天我就來誇誇我自己。

我的優點有很多。

學習對我來説是一件輕鬆的事情。課堂上我認真思考,積極發言,課文理解能力也比較強。回到家裏我都能按時完成老師佈置的家庭作業。小組長每次看到我的作業都連連點頭。我寫的鋼筆字也最為出 色。

我不僅喜愛學習,而且愛勞動。星期一早晨幹值日,我總是早早去。我掃地一向很認真,地上一點雜物都沒有。小組長安排的任務我都能及時幹完。在家裏做媽媽的小幫手,有時掃掃地,有時洗洗襪子 ,有時洗洗碗,還有時整理整理鞋。我的固定工作是取報紙。

我特別善於交朋友。碰見一個陌生的小男孩,幾分鐘就能和他成為好夥伴。在班裏,我有很多好朋友,我們一起討論,一起玩耍,遇到有人欺負別人,我還去勸解他們。有時候不知道兩個人發生了什麼 矛盾,還會及時向旁邊的同學瞭解情況,然後幫助他們解決。

我的愛好很廣泛,比如足球、網球、笛子、繪畫、讀書……

我在《天下事我知道》中學到了一句名言,“學問無止境,探索無窮盡。”讀書讓我明白了許多道理,還提高了我的寫作水平,提高了我的理解能力。

我不認輸,每次我和隊友打網球的時候,輸了都不會罷休。我很用心地打,直到贏為止。我很吃苦,每星期二至星期五下午我都去訓練,不管嚴寒還是酷暑,我都堅持去訓練。老師誇我很有毅力

我畫畫也很好,我的畫經常得到老師的讚揚,還獲得過淄博市中小學百靈藝術節繪畫二等獎呢。

我也存在着很多缺點,我今後也會慢慢改正,你喜歡跟我交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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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説:“絲瓜花,南瓜花,人家不誇自家誇。”你一定會説,自己誇自己,太不謙虛了吧!不,這你就説錯了,我確實值得誇一誇了。

大家知道嗎?我覺得自己變了,變得懂事,乖巧了,不像以前那樣頑皮,淘氣了。

大家知道嗎?我再也不會到處玩泥巴,弄得全身髒坑坑;再也不會到處吹泡泡,搞得雙手都是洗衣粉,還沾在食物上面;更不會用鉛筆,,蠟筆把牆上畫得亂七八糟的。現在,我不僅學會了保持自身的潔淨,還學會了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我無意中發現,自己懂事拉!

大家知道嗎?我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任性了,不聽父母的勸告,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一點女孩子的樣兒都沒有;更不會無緣無故地生氣,讓母親傷心,現在,爸爸吩咐的事情我盡力去做,媽媽的説教也不再是耳邊風。我無意中發現,自己比以前乖巧了。

大家知道嗎?我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不用功讀書,每天總要在媽媽的逼迫下,才極不情願地去讀,才寫兩三個字,就又是“發呆”又是“小把戲”,考試前還要媽媽幫助複習。現在我已學會了自覺,雖然有時因看不成電視有些不甘心,但一想到學習便能忍耐下去。我無意中發現,我努力讀書了。

大家知道嗎?我在不斷改變自己,從外表到內心,不斷求新,求美。我無意中發現,自己比以前各方面都好多了。

我誇我自己,是為了正確評價自己,看到自己的進步,增強自己的自尊自信自強。朋友,看到這裏,你不會説我是絲瓜花,南瓜花人家不誇自家誇了吧?

誇誇我自己_550字15

“在人生路上,有許多人值得你得你去稱讚,但最該稱讚的是你自己。”

我能寫一手不錯的字。“字如其人。”只有把字寫得端端正正,做人才能堂堂正正。對待每一項作業,我總是認認真真的。習字冊上,老師的五角星正歡快地向我招手,英語本上,小小的“A” 也向我微笑。一手好字,總能得到他人的讚賞,寫出小説《茶花女》的作家小仲馬的好字曾得到親戚們的賞識;一手好字,更讓人心情愉悦;字跡秀麗的高考作文總能讓批卷老師給出高分。

我不僅寫字不錯,還很喜歡看書。

不論是魯迅的《朝花夕拾》、丹尼爾?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等中外名著,還是《讀者》、《譯林》等雜誌,我都看得津津有味。我看過《八十天環遊地球》,書中的糊塗偵探令人哭笑不得;也看過《巴黎聖母院》,其中愛絲梅拉達的死讓人歎息;我還讀過《茶花女》,瑪格麗特的鬱鬱而終真令人惋惜;而《上下五千年》中各個朝代的奸臣則使人厭惡不已。我的心情總是隨着故事情節、人物性格而起伏不定。

我把書作為我的摯友,每當我感到不快樂時,書中的文字就可以讓我把煩惱忘卻,快樂會重新洋溢在我身旁;每當我感到無所事事時,書可以陪我走過那段時光,並讓那段時光過得充實還有意義。在書這位朋友的引導下,我積累了許許多多好詞、好句、好段,現在我的作文水平已經在不斷上升了。

你認識我嗎?一個愛看名著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