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是全國頂尖名校,那麼在復旦大學就讀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呢?相信很多同學都想要了解這所學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復旦大學本科生緩考規定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復旦大學本科生緩考規定(二〇一七年八月修訂)根據《復旦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第二十條:對本科生緩考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學生因學校課程期末考試時間衝突、公派交流提前離校、患重病或意外傷殘而不能參加某門課程期末考試的,應當在期末考試開始前辦妥緩考申請手續。確因突發意外傷殘而無法在期末考試開始前辦妥緩考手續的,應在期末考試開始前通過電話告知到開課院系教務員老師,並於考試結束後一週內辦妥緩考申請手續。
第二條:未按第一條要求辦妥緩考申請手續且未參加期末考試者,一律視為缺考。
第三條:申請緩考的手續如下:
1、學生如實填寫《復旦大學本科生緩考申請表》內容後,交由所在院系教學院長(系主任)簽署意見。
2、申請表須附申請理由的相關證明材料。因患重病或意外傷殘緩考的,須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病歷證明。
3、開課院系教學院長(系主任)審核是否同意學生緩考。
4、所在院系與開課院系同意後,學生在規定時間前將《復旦大學本科生緩考申請表》交給開課院系教務員。
第四條:緩考時間、地點由開課院系統一安排後發佈。緩考學生應及時查詢知曉。
第五條:緩考成績如實記載。
第六條:緩考成績不合格者(含緩考缺考導致不合格的),學校不再受理其補考申請。
第七條:學校不受理武警國防生在其畢業學期提出的緩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