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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招生指南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3.25W

復旦大學(Fudan University),位於上海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全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復旦大學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總則

(一)復旦大學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等文件部署,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切實做好2019年考試招生工作。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復旦大學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最適合復旦大學人才培養的優秀學生。

二、機構設置

(一)復旦大學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招生制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

(二)復旦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計劃落實與調整、選拔測試方案制定、錄取標準確定與結果審核等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三)復旦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辦法等提出諮詢意見與建議。

(四)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與招生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學校各類本科生的招生宣傳、諮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五)復旦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對招生管理部門和招生人員履行職責、執行制度情況進行監督。

三、招生專業

經教育部批准,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説明限制轉專業外),可在進校後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説明限制轉專業外),進校後申請轉專業的範圍限於醫學類專業。

四、錄取規則和程序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的錄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該批次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見第九條)進行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該批次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即“分數清”)進行投檔,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2、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普通批次執行。

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4、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徵集志願;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招辦可補充投檔非第一志願考生(包括徵集志願)。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二)我校外語類專業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同時要求考生參加生源地省招辦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併成績合格。

(三)實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四)在江蘇省,報考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專業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AA+,報考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專業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AA;報考提前批次招生專業的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AA;報考高校專項“騰飛計劃”、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的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BB。

五、提前批次錄取政策

(一)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的核工程與核技術、保密管理、航空航天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俄語、韓語、法語、德語、日語、西班牙語及試驗班招生大類(部分省市),及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的法醫學、護理學(含助產士方向)、醫學試驗班(部分省市)等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鑑於專業培養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含國家專項和高校專項批次)保密管理、俄語、韓語、法醫學、護理學(含助產士方向)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入學後不實行校內轉專業政策。

(二)國家專項計劃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

六、綜合評價錄取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教育部批准,我校繼續在上海市、浙江省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佈的《復旦大學2019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和《復旦大學2019年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七、自主招生錄取政策

(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格高校自主招生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6號)等文件精神,經教育部批准,我校繼續實施自主招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佈的《復旦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執行。

(二)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等文件精神,經教育部批准,我校繼續實施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農村學生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佈的《復旦大學2019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八、收費標準和獎助學措施

(一)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各專業預收標準:大部分本科專業5000-6500元/學年人,軟件工程專業四年學費總計31000元/人。

(二)住宿費:按實際住宿條件收取,約1200元/學年人。

(三)綜合資助平台:我校提供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濟資助平台,同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並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