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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潭水汪倫情

欄目: 贈汪倫 / 發佈於: / 人氣:8.39K

《贈汪倫》是唐代偉大詩人李白在離別是送給朋友王倫的一首詩作。下面是我們為大家帶來桃花潭水汪倫情,歡迎大家閲讀。

桃花潭水汪倫情

  桃花潭水汪倫情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李白的這首《贈汪倫》詩,因為被編進了小學語文課本,在中國大地上,幾乎無人不知。但是,要問一下,詩中的這位主人公,他的來龍去脈,他的履歷行狀,大概就沒幾個人能説得上來了。

從李白的詩看,主人汪倫,富有好客,因此有條件邀請李白到他家小住;而且他家別墅,是在風光綺麗的涇川,藍天白雲,綠山碧水,詩人剛剛到達,這一派景色,引其詩興大發。“疇昔未識君,知君好賢才”,雖然初次見面,兩人卻一見如故。相當投緣,互道契闊,話如泉湧。而且,“我來感意氣,捶炰列珍饈”,主人家的高規格接待,其親切,其殷勤,也讓詩人感動。看來,唐朝的“徽菜”,就相當考究了,讓詩人食指開動,大快朵頤。“相過醉金罍”“吳龠送瓊杯”,看來李白在汪氏別業小憩,吃得固然開心,喝得好像更加開心。

汪倫善醖,他的家釀美酒,自然是上乘的佳醪,着實令好酒的詩人,迷戀陶醉。從同題的兩首詩中,“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酒酣益爽氣,為樂不知秋”,兩次同用“酒酣”一詞,我估計老先生喝高了,來不及推敲,才犯了詩家的重複之忌。看來詩人在汪倫家鄉做客,手不釋杯,酩酊而醉,便達到他最高境界了。幸好唐代的酒,酒精度不高,不至於醉到昏天黑地。因此推論開去,宋朝水滸好漢武松,在陽谷縣景陽岡打虎前喝的那種三碗不過岡的酒,與唐朝詩人李白,在長安酒肆裏由漂亮的胡姬斟進他杯子裏的酒,是品質相同的酒,應該是米制的酒。所以,“李白斗酒詩百篇”,雖醉,還可以寫詩,如果是二鍋頭那樣的烈性酒,一斗下肚,就該學阮步兵,作三月醉了。

但這首李白的詩,卻使詩中的汪倫,與詩一齊不朽。正如王勃那篇《滕王閣序》一樣,一句“都督閻公之雅望”,那位洪州牧閻伯嶼,也跟“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同在《古文觀止》的這篇文章中,被人吟誦朗讀。歷朝歷代,在南昌任地方官者,可有一位被人記住,被人提起?同樣的道理,李白這一輩子,他與多少人同酌,又有多少人與他同醉,可誰也沒有汪倫的這份榮幸,與詩同在,其名永存。

汪倫是一個普通人。一個既非官員,又非文士的普通人,千古留名,人們都認為是大詩人李白寫到了他的緣故。其實,李白在他的作品中寫到的人很多,為什麼獨獨汪倫被大家記住了呢?其實這是在於詩人比喻這個汪倫待客之情,比桃花潭水還要深。一個如此深情的朋友,一個如此深情的主人,隨着這首詩,活在人們的心中。

一首好詩,一篇美文,能起到這樣的效用,是出乎作者預料的。本是名不見經傳的,本是極一般人的汪倫,卻在李白的詩中,給後人留下了深情的名聲。

清人袁枚的《隨園詩話》對汪倫之約,有一段記載:“唐時汪倫者,涇川豪士也,聞李白將至,修書迎之,詭雲:‘先生好遊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飲乎?此地有萬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雲:‘桃花者,潭水名也,並無桃花。萬家者,店主人姓萬也,並無萬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數日。”

我特別欣賞“李大笑”這三個字。

因為今之“李白”,很難做到大師那樣的豁達坦蕩。當代作家筆下的貴族化,和當代作家精神的貴族化,已經離普通人很遠,碰上袁枚所説的汪倫式的這種老百姓玩笑,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我是懷疑的。會不會因為賓館不夠星級,排位不夠尊重而拂袖而去?會不會因為酬金不夠豐足,紅包不夠分量而扭頭就走?會不會因為照顧不夠周到,招待不夠熱情而恕不奉陪,都是這些年裏文壇上屢見不鮮的事實。

作家追求貴族化,勢必就不能平民化了。文人要是沒有大笑的胸懷,不能與那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眾,打成一片,平等相處。同樣,這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百姓,也會背對文人,疏離文學,不再為文學的忠實讀者,不再買文人的賬,也是很正常的現象。所以,這些年來,在車載斗量的當代作品中,老百姓為主角,工農兵為主角,普通人為主角,又有幾多?而如李白這樣情真意摯的,表現名不見經傳的人物,生活於底層的羣眾,不追名人,不追明星,只是表現普通人情懷的詩篇,恐怕是很不容易讀到的了。

(選自《渤海早報》2011年11月22日,有刪改)

賞讀

作者以李白的詩《贈汪倫》為觸點,通過豐富的聯想與大膽的想象,將那時的景、那時的人、那時的情藝術地再現了出來,給人以無限的美感。

本文作者採用了聯想、想象、對比、類比等手法以及引用、誇張等修辭手法,使文章語言生動優美,富有文采;同時作者的情感也滲透在字裏行間了。結尾部分,作者不拘泥於詩作自身,而是由此説開去,引申到探究當代作家的文風問題,有很強的現實教育意義。

思考練習

1.文章第二段中畫線句子運用了什麼修辭手法嗎?

2.有人説,汪倫是一個很普通的人,之所以千古留名,是碰巧出現在了李白的詩作中,純屬偶然現象。你同意這一觀點嗎?請結合作品談談你的看法。

3.文章第七段的內容能否刪去?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