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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父墓表》文言文閲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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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墓表

《 伯父墓表》文言文閲讀答案

蘇 轍

公諱渙,始字公羣,晚字文父。少穎悟,所與交遊,皆一時長老。天聖元年,始就鄉試,明年登科,為鳳翔寶雞主簿。

未幾,移鳳州司法。王蒙正為鳳州,以章獻太后姻家,怙勢驕橫。知公之賢,屈意禮之,以郡委公。公雖以職事之,而鄙其為人。蒙正嘗薦公於朝,復以書抵要官,論公可用。公喻郡邸吏,屏其奏而藏其私書。未幾,蒙正敗,士以此多公。

以太夫人憂去官。起為開封士曹。雍丘民有獄死者,縣畏罪,以疾告。府遣吏治之,閲數人不能究。及公往,遂直其冤。夏人犯邊,府當市民馬以益騎士,尹以諉公,馬盡得而民不擾。通判閬州。雖為政極寬,而用法必當,吏民畏而安之。閬人鮮于侁,少而好學篤行,公禮之甚厚,以備鄉舉,侁以獲仕進。其始為吏,公復以循吏許之,侁仕至諫議大夫,號為名臣。

選知祥符。鄉書手張宗久為奸利,畏公,託疾滿百日去,而引其子為代。公曰:“書手法用三等人,汝等第二,不可。”宗素事權貴,訴於府。府為符縣,公杖之。已而中貴人至府,傳上旨,以宗為書手,公據法不奉詔。復一中貴人至曰:“必於法外與之。”公謂尹李絢曰:“一匹夫能亂法如此,府亦不可為矣,公何不以縣不可故爭之?”絢愧公言,明日入言之。上稱善,命內侍省推之。蓋宗以賂請於温成之族,不復窮治,杖矯命者,逐之,一府皆震。包孝肅公拯見公,歎曰:“君以一縣令能此,賢於言事官遠矣!”擢提點利州路刑獄。公至逾年,劾城固縣令一人妄殺人者,一道震恐,遂以無事。

公沒二十七年,不危狀公遺事,以授轍曰:“先君既沒,惟小子僅存,不時記錄,久益散滅,則不孝大矣。”轍幼侍伯父,聞其言曰:“予少而讀書,少長為文,日有程,不中程不止。出遊於途,行中規矩。入居室,無惰容。故當是時,不聞有過行。爾曹才不逮人,姑亦師吾之寡過焉可也。”轍懼子弟之日怠也,故記其所聞以警焉。

(選自《蘇轍集》,有刪節)

6.下列句子中,全都表現蘇渙為官公正的一組是 (3分)( )

①所與交遊,皆一時長老

②公雖以職事之,而鄙其為人

③雖為政極寬,而用法必當

④公禮之甚厚,以備鄉舉

⑤傳上旨,以宗為書手,公據法不奉詔

⑥劾城固縣令一人妄殺人者

A.①②⑥ B.①③④

C.②④⑤ D.③⑤⑥

〖試題解讀本題考查“辨析文句意義”的能力。解答此題要注意題乾的要求:時間上是“為官”時期,品質上是“公正”。①句講的是蘇渙少時交往者的情況,還未為官;②句是説蘇渙鄙視王蒙正怙勢驕橫,體現的是蘇渙的為人性格,不能體現“為官公正”;④句説的是蘇渙愛惜人才,與“為官公正”沒有關係。這三句都要排除。 答案:D

7.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

A.蘇渙擔任鳳州司法時,知州王蒙正很賞識他,曾經把他推薦給朝廷,又給要官寫信,認為他可以擔當大任。

B.雍丘縣有百姓死在獄中,縣官報告説是因病而死。開封府多次派人處理而沒能查明真相,蘇渙去後,便洗雪了冤情。

C.祥符縣張宗長期作奸營私,因畏懼蘇渙,稱病辭職,讓兒子來接替自己。蘇渙認為他兒子不合書手的要求,加以杖責。

D.蘇渙去世二十七年後,他兒子蘇不危記敍了父親遺事,交給蘇轍;蘇轍又補充了他所聽到的伯父言談,寫成這篇墓表。

〖試題解讀本題考查“歸納內容要點,概括中心意思”的能力。解答此題時要整體理解文章內容,把握人物、事件以及作者的觀點態度等內容,尤其要重視對原文中關鍵細節的理解。C項中“蘇渙認為他兒子不合書手的要求,加以杖責”與原文不符。杖責的原因不是張宗的兒子不合乎要求,而是“宗素事權貴,訴於府。府為符縣”,即張宗平常侍奉權貴,府裏發文書到祥符縣責成蘇渙處理。 答案:C

參考譯文

蘇公名渙,起初字公羣,晚年字文父。他年少時聰明有悟性,所交往的.朋友,都是當時上了歲數而又品德高尚的人。天聖元年,他才參加鄉試,第二年考取進士,擔任鳳翔寶雞主簿。

不久,調任鳳州司法。當時王蒙正擔任鳳州太守,因為他和章獻太后家是姻親關係,依仗章獻太后的勢力驕橫跋扈。(王蒙正)瞭解蘇渙的賢能,降低身份以禮相待,把郡裏的事務託付給他。蘇渙雖然因為下屬的身份侍奉王蒙正,但卻鄙視王的為人。王蒙正曾經在朝廷上舉薦他,又給權貴寫信,認為蘇公可以任用。蘇公告訴郡中駐京辦事機構的官吏,壓下王蒙正的奏章,並收藏王蒙正寫給權貴的推薦信。不久,王蒙正的事敗露了,當時的讀書人因此稱讚蘇公。

蘇公因為母親去世而辭官。後被朝廷起用擔任開封士曹。雍丘縣有個百姓死在獄中,縣令害怕承擔責任,報告説是因病死的。府中派遣官吏處理這件事,經過好幾個人審理也沒能查出真相。等到蘇公前往,就使那人的冤屈得到昭雪。夏人侵犯邊關,官府買市民的馬匹來擴充騎兵。府尹把這件事推託給蘇公,最終馬匹全被徵用,但百姓卻沒有發生騷亂。後來他擔任閬州通判。雖然處理政務非常寬鬆,但使用法令一定很恰當,官吏百姓非常敬畏,社會安定。閬人鮮于侁,年少好學且純正踏實,蘇公待他非常優厚,把他作為地方選拔的人才,鮮于侁因而得以進入仕途。鮮于侁剛開始擔任小吏,蘇公又期許他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官吏,鮮于侁官至諫議大夫,號稱名臣。

後來蘇渙被選任祥符知縣。鄉中協助里正辦理文書的張宗長久做壞事謀利,害怕蘇公,假託有病100多天後辭職,並推薦他的兒子取代自己。蘇公説:“書手依照法令應任用第三等人(注:當時把入道之人按才學、人品分為上、中、下三等),你和你的兒子屬於第二等人,不能擔任。”張宗平常侍奉權貴,為此就向府衙申訴。府衙發文書到祥符縣責成蘇渙處理,蘇公就杖責了張宗。不久皇帝的一個近侍來到府衙,傳達皇上的旨意,任用張宗為書手,蘇公根據法令不執行詔令。又一個近侍來到府衙,説:“一定要在法令之外任用他。”蘇公對府尹李絢説:“一個普通百姓能如此擾亂法紀,府衙都不能處理,您為什麼不用縣裏不答應的緣故爭辯這件事?”李絢聽了蘇公的話很慚愧,第二天上朝説了這件事。皇上稱蘇公做得好,下令內侍省查究這件事。(此事)大概因為張宗賄賂温成等人而起,於是不再徹底追查下去,只杖責了假託皇上命令的人,將他貶斥。一府的人都很震驚。孝肅公包拯見到蘇公,感歎説:“你作為一個縣令能夠這樣,比言事的官員好多了!”提拔他擔任提點利州路刑獄。蘇公到任一年多,彈劾城固縣令一人胡亂殺人,一道的人都很震驚惶恐,於是不再有違法亂紀的事發生。

蘇公去世27年後,他兒子蘇不危記敍了父親遺事,把它交給我説:“先父死了之後,只有我們小輩人了,不及時記下這些事,時間長了會散失掉,那就是大不孝啊!”我年幼時侍奉伯父,曾聽他説過:“我少年時讀書,稍大些後寫文章,每天有規定的數量,不完成任務不休息。出遊在路上,言行講究規矩。回到家中,沒有懈怠的神色。所以當時,沒有聽到我有錯誤的行為。你們才能趕不上別人,姑且學習我少犯錯誤就可以了。”我擔心子侄輩一天天懈怠下去,所以記錄了我聽説的這些,來警示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