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 2000-12-28 陳青 林曉
記者叔叔阿姨們:
你們好!我是西安××××廠子弟學校初一(1)班的一個淘氣男孩。我們班裏貼着一張老師制定的班規,我偷偷複印了一張:遲到一次罰5元,操場跑10圈,做50個俯卧撐;有抄作業者,罰5元,並重寫作業5遍;曠課一次罰5元,兩次以上停課;一月以內有兩次遲到者叫家長並實行經濟懲罰;在教室吃東西者,給全班買一份,並扣1分;在教室裏堅決杜絕打撲克,一旦發現,罰5元並扣5分;不許打架鬥毆,違紀者一次罰10元;考試成績後十名,各扣5分……為了不受老師的處罰,我就用我的英文名字---ACKSON吧,我希望你們來學校給我們老師説一下,能不能取消這些班規?
JACKSON在信中説:還有幾項班規沒寫,是老師口頭規定的:上課説話者,做100個俯卧撐,並且罰5元或10元;踩桌子罰30元。有一次他上課遲到,班主任還超出罰款範圍罰了他10元。還有一次上語文課,他跟同學説了一句話,老師看見就叫他站到門外,外面天寒地凍不説,老師還叫他做100個俯卧撐。“我兩手壓在地上冷極了,還要做得極標準。我做不動了,老師就拿高跟鞋踢我。”
看到這樣的“班規”,我們也不免吃驚,孩子的'確需要教育,但在市場經濟日漸發達的今天,“經濟制裁”也一定要進入校園嗎?這樣的教育方法又是否能夠真正起到好的效果,希望讀者撥打熱線(029)8429092 8429095發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