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本文章的主要內容是關於爭鳴:“某某説”在中間用冒號對嗎_教後感_案例_教學反思_課文_課堂實錄,歡迎您來閲讀並提出寶貴意見!
《爭吵》第10自然段:“不,安利柯!”克萊諦微笑着用手撥開尺子,温和地對我説:“讓我們像從前那樣做好朋友吧!”
我們一直認為,當提示語在中間時應當用逗號。這裏的提示語在中間,為什麼用冒號呢?
當提示語“某某説”之類放在引話中間時,“説”字後面該用逗號;如果用了冒號,就不能照應前面的話。請看範例:
①“就是──”她走近兩步,放低了聲音,極祕密似的切切的'説,“一個人死了之後,究竟有沒有靈魂的?”(魯迅《祝福》)
這是祥林嫂問“我”的一句話,破折號表示字音延長(疑惑),故作者分兩次引完。這裏“説”字後用逗號,前後的話語就顯得連貫;如果用冒號,這種連貫性就被隔斷了。
《爭吵》中那個句子的“説”字後用冒號,是不合漢語行文習慣的。該冊教材中還有一例也提請老師們注意。《開演之前》第5自然段:“怎麼不會?”他晃了晃手中那張票,衝我嚷道:“看,1排6號,正是這個座位,那還有錯呀!”這裏的冒號也應改成逗號。
同冊課本中,正確的例子也不少,可引導學生們辨別優劣、取正舍誤。例如:
②“去,我也去。”伯父笑着説,“她沒見過柚子,我也40年沒吃過柚子了,我們都得了思柚病。”(《苦柚》)
③“用處可大了。”服務員説,“客人在這裏一登記,電腦就氫他記住了……”(《電腦“管家》)
④回去不用着急了,“巴果茨基説,”我們不必走那條險路了。”(《登山》)
⑤“噢,謝謝你。”醫生説,“你叫什麼名字?”(《她是我的朋友》)
內容概括:這篇介紹了關於爭鳴“某某説”在中間用冒號對嗎,爭吵,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