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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銀行反洗錢培訓徵文

欄目: 初一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1.47W

  洗錢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僅影響 金融 業的健康 發展 ,而且還會對 經濟 建設和社會穩定產生嚴重破壞。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銀行反洗錢培訓徵文,歡迎大家參考!
 

2016年銀行反洗錢培訓徵文

【銀行反洗錢培訓徵文1】

銀行業以貨幣 資金為主要經營對象,最易於為洗錢分子所利用,因而成為犯罪分子進行洗錢活動的主要渠道。隨着經濟金融形勢的 不斷變化,基層地區的反洗錢工作任務也變得日益繁重。從目前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由於認識 層次、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將對基層銀行反洗 錢工作進行剖析,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關鍵詞] 基層銀行業;反洗錢;問題;對策及建議

一、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

1.反洗錢意識淡薄

2003年3月1日人民銀行總行發佈了反洗錢工作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1997年我國新頒《刑法》191條明確了“反洗錢罪”。但是,這一系列條例、法規在基層人行和商業銀行中的學習、貫徹、執行力度參差不齊,大部分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層面上。多數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對工作人員的反洗錢 教育 還不夠深入,銀行員工普遍缺乏反洗錢的意識和經驗,甚至認為反洗錢是沿海發達地區的事,與基層銀行業務關係不大,反洗錢意識淡薄。還有部分基層商業銀行員工認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 企業 的目標,反洗錢工作不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強度和經營成本,而且還可能因為制度的執行影響客户關係,導致資源流失,影響自身經營和效益,因而這項工作對基層商業銀行來説,當面臨監管職責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時,他們往往還會在不違背大原則的前提下,為滿足客户的需要而進行一些違規操作。

2.技術手段落後

洗錢犯罪目前已公認為上游犯罪,洗錢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漸更新,洗錢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當前,我國的反洗錢由於處於剛起步的階段,尚未建立起健全、完善的、與商業銀行賬務核算系統、支付系統和《銀行賬户管理系統》相對接的支付交易報告和監測系統。一方面,基層人民銀行還沒有相應的軟件用於分析監測,對大額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只能採用手工的方式進行統計、蒐集,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錯多,無法做到對大額、異常支付交易進行及時的監測、記錄、分析。另一方面,雖然建立並實施了大額可疑資金報告有關規定,由於沒有相適應的技術手段跟上,沒有建立良好的監測 網絡 平台,難以對交易資金和具體的業務進行綜合分析,直接影響了反洗錢工作效率。

3.組織機構待健全

從目前形勢看,反洗錢工作任務越來越重,沒有一個由精明強幹的人員配備的專業化組織力量是不行的。當前,基層銀行尚未成立專職的反洗錢機構和隊伍,僅僅是按照人民銀行反洗錢的組織形式建立了領導小組,並籠統地將反洗錢工作指定某一部門負責,沒有設立專門機構,也沒有配備專門人員,難以把反洗錢工作當作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同時,各家銀行負責該項工作的部門各不相同,有的由營業部門負責,有的由保衞部門負責,有的由 會計 財務部門負責。反洗錢工作涉及到現金、支付結算、存款取款等銀行業務的方方面面,需要相關業務部門的協調配合和統一組織,單靠一個部門很難適應反洗錢工作的需要。而且,反洗錢的性質和特點決定了它是一個涉及到許多部門合作的系統工程,但從基層實踐來看,反洗錢工作僅是金融部門在“孤軍奮戰”,公安、司法、財政、商業、海關、税務、工商、銀監、證監、保監等部門在信息收集、情報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面展開,尚未建立運行高效、有序協作的單位信息資源共享機制,也就很難形成有效的合作機制。

4.制度約束欠缺

反洗錢工作需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而各金融機構在反洗錢實際操作中存在諸多不規範、不嚴肅的問題,表現在:一是制度建設不到位。一些內控制度建設流於形式,沒有根據本單位實際建立符合自身特點和要求的反洗錢預防、監測、分析、報告體系,停留於發文件、談學習的層面,辦法制度出台多,實質性開展工作少,管理層面佈置多,基層網點落實少,總體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瞭解客户程序不到位。瞭解、掌握客户真實信息本應是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但實際上,金融機構在執行制度上難以嚴格,對客户資料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不好過細地去核實,主要原因來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響存款;二怕客户刁難、打擊報復;三怕投入成本、影響效益。因此,金融機構對客户的瞭解,僅限於客户開立賬户時應提供的資料,很難對客户的經營狀況、關聯企業、主要資金往來對象、營業範圍等進行真實地瞭解,因此在實際工作中,無法準確判斷客户資金的性質,導致“可疑交易”有關規定成為擺設。三是儲蓄實名制執行不到位。部分基層金融機構特別是 農村 金融網點,在儲源有限的情況下,為爭取市場份額,存在對存款實名制執行不嚴,放鬆對個人存款有效身份證件的審查,放鬆大額現金支付等現象。有的為逃避人民銀行的監督,甚至自行為客户編制身份證號碼,造成客户身份無法確認,使反洗錢工作失去可靠的基礎。四是現金管理不到位。我國是現金使用大國,特別是在地市級以下地域,現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現實生活當中基本沒有限制。不説居民個人、個體工商户,即便是具有一定規模、財務相對規範的中小企業,仍然普遍存在大量使用現金交易的現象。當前,雖然銀行卡得到了廣泛的推行,但因辦理和使用銀行卡環節較多,費用較高,結算工具和手段又比較落後,結算渠道不暢,致使城鄉居民現金結算仍居高不下。

5.處罰難以執行

在屬地監管的前提下,反洗錢監管不可避免地滲入了地方保護主義與人情因素,對於反洗錢監管發現的問題,人民銀行特別是欠發達地區人民銀行“考慮”過多,處罰力度不夠,往往只是針對問題提出一些糾改意見,助長了反洗錢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在實際的檢查工作中,如制度不健全,報告不及時,盡職調查不周全,櫃面審查不嚴格等問題,可大可小,違規事實的定性和處罰的尺度難以把握,影響了反洗錢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6.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當前,一些銀行工作人員不熟悉與其業務相關的金融法規和行業制度規範,憑感覺、憑經驗工作,業務處理隨意性大,不能及時識別和防範洗錢活動,而且,受業務水平和工作內容的限制,基層商業銀行從業人員缺乏經驗,與反洗錢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對反洗錢工作較難適應,在金融機構信息共享機制相對落後的情況下,對犯罪分子所用的 現代 金融支付工具,在異地、跨行頻繁地進行資金運作,憑藉自身水平,更是難以斷定其行為是否屬於洗錢。

二、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1.重視人員培訓,培植反洗錢骨幹隊伍

從事反洗錢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極大地影響了反洗錢工作的開展效果,由於反洗錢工作在我國的開展時間短,“洗錢”手段又多種多樣,所有這些都要求我們必須加大反洗錢工作的培訓力度。要從提高從業人員的反洗錢知識、技能出發,來提高反洗錢工作的實際效果。要選拔一批既懂金融、外匯業務,又懂 法律 知識的人才充實到反洗錢隊伍,着重加強對這些人員的反洗錢專業知識培訓,儘快培養出一支有較高反洗錢水平的人員隊伍。要以豐富多彩的形式,在轄內開展反洗錢宣傳活動,提高基層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促使他們對當前洗錢的嚴峻形勢及反洗錢的重要意義有所瞭解,讓他們能夠正確對待反洗錢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從而在工作中,自覺地履行反洗錢的工作義務。與此同時,還應組織、督導基層金融機構培訓專業反洗錢人才,通過制定和實施由淺入深的系列培訓計劃,儘快培養一批反洗錢具有專業技能的業務骨幹,對可疑支付交易數據進行精確分析、準確判斷,而後可採取主辦多層次的反洗錢業務培訓班、編印反洗錢教材、組織反洗錢知識競賽、在金融機構開展巡迴指導、案例剖析、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以點帶面,豐富和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反洗錢知識和技能,全面提升銀行業反洗錢工作水平。

[摘 要] 洗錢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僅影響金融業的健康發展,而且還會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產生嚴重破壞。銀行業以貨幣 資金為主要經營對象,最易於為洗錢分子所利用,因而成為犯罪分子進行洗錢活動的主要渠道。隨着經濟金融形勢的 不斷變化,基層地區的反洗錢工作任務也變得日益繁重。從目前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由於認識 層次、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將對基層銀行反洗 錢工作進行剖析,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銀行反洗錢培訓徵文2】

隨着銀行業電子化金融服務的迅猛發展,電子銀行已成為當前金融服務的主角。然而,電子銀行在為廣大客户提供便利、快捷服務的同時,由於其隱蔽性等特點,也可能被金融犯罪分子所利用,充當其洗錢的工具。因此,如何有效避免電子銀行業務中的洗錢風險,已成為各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中面臨的現實問題。

一、電子銀行業務中存在的洗錢風險

(一)電子銀行業務的特殊性和隱敝性增加了發現可疑支付交易的難度。客户只需要擁有一台連接網絡的電腦和一部電話,就可以突破時間空間的侷限,隨心所欲地完成轉賬、支付交易。犯罪分子利用電子銀行的方便、快捷、可靠、無空間時間限制、客户資料隱蔽、遠程操作的特點,從事洗錢活動。而各大銀行從事反洗錢工作的人員卻只是意力放在可疑的傳統業務上,只關注大額存取款、轉賬等日常櫃面業務,而對電子銀行的流水賬和分户賬缺乏甄別分析,從而漏報或遲報可疑交易行為。

(二)電子銀行交易信息無紙化的'保存方式增加了對可疑交易監測和核查的難度。電子銀行是客户通過網絡或電話終端異地遠程操作,故客户開户所在銀行不能像傳統業務受理一樣,審查資金用途、金額,客户不能提供簽名,也沒有櫃面錄入。客户通過電子銀行進行多筆大額資金匯劃轉賬也不容易被察覺,且不用向銀行説明資金用途。沒有了原始單據,就只能通過流水賬和分户賬進行分析判斷,加大了監測和核查的難度。

(四)電子銀行的交易特點使得銀行了解客户難。瞭解自己的客户是反洗錢工作的基礎,而電子銀行恰恰增加了此項工作的難度。客户不用和銀行相關人員見面就可以完成操作,雖然在開設電子銀行賬户時有提供一些客户資料,簽訂過一些協議,但資料過於簡單,銀行也沒有定期對電子銀行賬户客户資料進行核實審查,對於客户的資料變更也無從得知。銀行系統內部對於電子銀行客户交易情況的記錄保存方法也不統一,保存數量不明確,造成目前交易流水記錄覆蓋以往交易流水記錄,增加了基層監管部門對歷史交易數據核查的難度,形成了資金監測的“死角”,給洗錢案件的偵破帶來巨大的困難。

如瀋陽分行協助破獲的“5?22專案”,犯罪分子就是通過網上銀行在1個月內瘋狂轉賬16萬筆,金額達186億之巨。轉賬金額限制標準執行不嚴在一定程度上為洗錢者提供了方便之門,容易誘發洗錢風險。

同時,客户只有在網絡銀行開户時才與銀行發生接觸,以後交易都在網上進行,客户幾乎完全離開了銀行的視線。就算最初開立賬户時可辨別客户真實身份,但在以後的網絡交易中,使用該賬户的交易人可能不是開户人,不法分子可通過各種手段,比如利用他人或虛假賬户交易逃避銀行監控。

並且,金融業務的自助交易可匿名操作,客户只需藉助電話、互聯網和自助銀行等渠道便可完成劃款轉賬,支付交易過程完全避開了金融機構的監督,給反洗錢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障礙。

(五)電子銀行業務因其隱蔽性特點備受犯罪分子青睞

與傳統業務相比,電子銀行業務採用的是賬號(或者id)驗證及證書驗證方式,只要客户提供正確的賬户信息、客户證書和密碼,甚至只需輸入手機號,銀行系統則認可交易操作的有效性。並且,只要在賬户餘額不透支的情況下,客户便可通過互聯網隨意地匯劃資金,無須註明用途。銀行很難對其資金進行事中的監控和事後的分析。

電子銀行突破了時間和地域的侷限,客户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通過互聯網絡或電話完成各種支付交易,實現724小時全天候操作,使洗錢者進行資金轉移更加便捷,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資金快速轉移的極大風險。

二、電子銀行反洗錢的對策和建議

(一)增強銀行內部合力,提高對電子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重視

金融機構首先要對電子銀行洗錢的資金匯劃的快捷性、身份運作的隱蔽性、操作地點的任意性給予高度重視。充實反洗錢力量,設立專職人員,確保反洗錢工作尤其是可疑交易信息核查落到實處。同時要組織相關部門對新業務進行一次重點排查,重點防範電子銀行渠道洗錢風險。其次,各銀行要加強反洗錢的內部組織協調工作。由於網上銀行的反洗錢工作涉及銀行內部諸多部門,應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杜絕工作中互相推諉現象發生,使銀行內部相關職能部門之間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反洗錢工作。

(二)嚴把客户的審核關,切實履行“瞭解客户”義務

銀行應按照反洗錢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客户調查工作,從源頭防範洗錢風險。

首先,在銀行開立賬户必須通過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驗證,並嚴格審查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及開户材料。各級銀行要建立統一系統的客户資料庫,從瞭解客户做起,將客户的真實姓名、住址、聯繫方式、工作地點、收入等涵蓋在客户資料庫中,並規定更新年限,對到期的客户資料進行更新。

第二,對電子銀行設置嚴格的准入條件。經嚴格審核和篩選,符合條件、信譽度好的客户,才能為其提供電子銀行服務,並簽訂規範、嚴密的服務協議,以明確責任。

第三,金融機構對開通電子銀行業務的賬户應適當提高風險等級,並對客户基本信息至少每半年審核1次,經審查認為使用網銀業務理由不合理的,應拒絕受理其申請。

第四,在客户開辦電子銀行業務後,銀行發現客户的交易行為違反協議、交易情況存在疑點,應暫停或中止其電子銀行業務,從源頭縮小洗錢活動的生存空間。

(三)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支付規範,完善內控機制

應建立電子銀行風險評估機制,明確電子銀行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業務內部審計、合規和後續評價機制,以及時發現風險隱患。並且,應針對電子銀行的業務特點建立系統化的電子銀行反洗錢內部工作機制,細化標準,以利於執行過程中把握政策尺度,保障反洗錢全過程有效涵蓋電子銀行業務。

(四)提高監控工作水平,加大對電子銀行業務的監控力度

金融機構加強對從事反洗錢工作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可疑交易的識別能力。在可疑交易數據的監控、上報工作中明確建立人工識別流程。改變單純依靠系統提取數據上報的做法,做到系統提取與人工甄別相結合,避免上報垃圾信息。針對電子銀行業務開發實時監控軟件,對開通電子銀行業務的賬户實行實時監控,依靠現代化的監測手段增強反洗錢監測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提高可疑交易的報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