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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24W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1

1、學校有專人負責建築安全管理工作。

2、學校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園內各建築物設備設施情況,並及時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隨身關注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5、學校校舍每學期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雨季和颱風季節更要細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常用設備設施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更換,維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險使用。

7、校內場地和周邊環境經常清理,排除危險設置,重點部位有警示標誌。

8、檢查、維修認真仔細,保質保量,如因為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後果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學校建築方面存在的隱患,教師及時上報給學校領導,如有漏報、瞞報教師要負責任。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2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維護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員務必遵守,否則將按本制度予以處罰:

一、進入工地必須帶好安全帽,配好識別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腳或赤膊,不得帶無光人員進入工地。

二、高空作業時,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嚴禁往下或往上扔雜物。

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非特種作業人員不準從事特種作業,非電氣、機械操作人員禁止使用或接觸機械設備。

四、臨時電源必須架空牢固,不準綁在管道及金屬結構物上,臨時用電電源必須採用三芯電纜線,嚴禁使用軟線、護套線等作為電源線,且必須使用插頭,具體安全標準以現場為準。

五、“工地防火人人有責”,凡工地人員不準在倉庫材料堆放區,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區動火、吸煙,工地禁止使用電爐,違者電爐沒收,並處以罰金。

六、施工焊接周圍5M內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須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工地材料必須按指定位置堆放,且應堆放整齊、合理。

八、宿舍區不得亂扔、亂倒垃圾,必須做好環境衞生。

九、工地土頭垃圾必須集中到統一地點堆放,衞生工作做到“自產自清,日產日清,工完場清”。

十、不準偷竊或故意損壞公私財物,違者照價賠償,偷竊者立即開除,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一、服從管理人員管理,不準在工地上酗酒、賭博、聚眾鬥毆,禁止隨地大小便。

十二、工地剩餘材料必須當日完工後整理並集中堆放,如因此產生材料浪費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3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二、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嚴禁非法同

三、每間宿舍用電範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後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嚴禁在宿舍內卧牀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九、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後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髒、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4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範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動和依靠羣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調工作。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並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鈎。

6、為實行規範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誌,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築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措施。

9、對於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法規及有關處罰規定查處。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5

1、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並登記入冊。

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後,併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於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6、工程開工後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項目部,證件複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8、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複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6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項目經理、項目部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項目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項目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項目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項目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建築管理規章制度7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範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並保持清潔衞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於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設備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於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後,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並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並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後,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設備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築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煙、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並保持室內通風和恆温。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台帳,並實行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並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錶。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四)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並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