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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規章制度(通用7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02W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管理層規章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管理層規章制度(通用7篇)

管理層規章制度1

1、敷設電纜時,應設安全員一名,具體負責電纜敷設全過程的安全工作。

2、敷設電纜工程應專設現場指揮一名,對電纜敷設進行統一指揮及調度。

3、參加電纜敷設的施工人員,應聽出現場指揮的調度指揮,各就各位,作業期間不能擅自離開崗位。

4、敷設電纜的作業現場,應無影響作業的障礙物,與其它專業交叉作業時應戴好安全帽。

5、在高空電纜橋架上作業時,應穿防滑鞋,並繫好安全帶,避免高空墜落。

6、電纜敷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電纜外側,並站穩用力。

7、敷設電纜時,嚴禁打鬧嬉笑,並決不允許醉酒上崗。

8、參加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心臟、腦血管性疾病及高空作業不適性疾病。

9、採用電動機械設備配合作業時,電動設備的供電應可靠,電源應加裝漏電保護裝置,並應有良好的接地。安排熟悉設備的人員專人操作,附近其它人員應與電動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0、高空電纜橋架上進行電纜敷設時,施工機具物品的傳遞應用傳遞繩進行傳遞,嚴禁拋擲,地面人員應避開高空作業面,防止物品砸傷。

11、安全員應認真負責,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予以排除及糾正。對拒不聽從指揮,違規操作的人員應給予警告及制止。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電纜敷設作業安全順利的進行。

管理層規章制度2

一、電纜吊掛必須使用標準電纜鈎。

二、電纜鈎的間距:高壓電纜2m,其它電纜2.5m,跨巷電纜及設備附近電纜鈎要適當加密。

三、電纜鈎的高度:要求其底端距軌道面不小於1.8m。

四、電纜吊掛弛度:直巷道不大於50mm,拐彎處不大於80mm。

五、掛電纜要求一鈎一線,通訊線(兩蕊)的可綁紮多根掛一鈎。

六、電纜吊掛整齊,不交叉,不落地。不得與風管、液管、水管混掛。

七、電纜同風管、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八、電纜同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掛巷道兩側,否則相互之間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九、高低壓動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側時,高壓應在上面。高低壓電纜間距應大於100mm;同等電壓電纜間距應大於50mm;同電壓等級電纜細在上、粗在下。

十、電話和信號電纜,應同電力電纜分掛在巷道兩側,如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的上面,並保持0.1m以外的地方。

十一、井下巷道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在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的接線盒兩端,都應有標誌牌,標明用途、電壓、去向等。

十二、電纜上嚴禁吊掛任何物件。

十三、電纜穿過牆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並封堵管口。

十四、帶電電纜不得盤圈(屏蔽電纜除外)。

管理層規章制度3

衞生間的保潔工作主要包括地面、牆面、門窗、隔板(隔牆)、衞生潔具及其他室內設施的清潔等,分為每日常規清潔和週期性大清潔兩種。本章節主要對每日常規清潔流程及作業標準做具體示範和説明。

1、準備工作

準備好告示牌、抹布、拖把、全能清潔劑、潔廁劑、百潔布、垃圾袋等清潔用具。

2、放置"工作進行中"/"小心地滑"告示牌。

3、設備設施巡視。添加客用物品(包括洗手液、擦手紙、消毒劑等)。

4、由裏至外依次收走衞用垃圾,並更換乾淨的垃圾袋。

5、將稀釋後的全能清潔劑均勻噴灑在台盆表面。

6、將稀釋後的潔廁劑均勻噴灑於便池內。

7、將稀釋後的清潔劑均勻噴灑在鏡面上,使用白色扣布擦拭鏡面直至光潔乾淨,無指紋、無水跡;同時對水龍頭進行擦拭拋光,確保拋光後的水龍頭光亮無污跡。

8、使用百潔布、藍色抹布擦拭台盆、枱面,確保台盆枱面無水跡、無污漬。

9、使用恭桶刷刷洗馬桶內側。

10、使用橙色抹布擦拭馬桶坐墊及蓋板。

11、使用粉色抹布擦拭馬桶桶身及小便池。

12、使用藍色抹布擦拭衞生間牆面、隔板,使用白色扣布擦拭並拋光牆面金屬裝飾物。

13、由裏至外清潔地面。確保清潔後的地面乾淨,無積水、無污漬。

14、作業結束後對衞生間進行巡視,確保衞生間內無污漬、無異味。認真填寫《衞生間清潔記錄表》,收走工具、藥劑,取走告示牌,關門離開。

管理層規章制度4

一、門衞是本廠精神文明的窗口。工作人員在值班時間務須衣飾整潔,對來訪者以禮相待,態度和藹。

二、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三、傳達室內除正常工作人員及外來聯繫工作人員以外,任何人不準在室內談天閒坐。外來聯繫工作人員必須出示介紹信,並進行來訪登記,然後方可進廠。

四、上班時間謝絕會客。凡私人電話除急事外一般不傳呼。集體參觀必須持有上級主管部門介紹信,並事先與本廠有關部門聯繫同意後才能參觀。個別參觀、照相一律謝絕。

五、凡本廠職工上班一律不準帶小孩,不準帶零食,不準穿拖鞋。進廠時必須衣冠端正,佩戴廠徽(佩在左胸上方),未佩戴者登記上報。外包工、臨時工、外來學習培訓人員應出示臨時工作證。

六、凡本廠職工遲到者必須登記;在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者,應持有出廠證;凡批准病假、事假、調休等人員應持有準假證;餵奶者必須有餵奶證。所以持證人員必須在門衞登記後才能出廠。無證出廠者,門衞有權登記並及時上報人保科,一律以曠工考核。

七、凡廠內的原料、生產設備、工具零件、成品、半成品等一切物資一律憑成品物資出廠單或實物現金髮票出廠,凡私人拎包等物出廠要主動向門衞打招呼。對不符合手續出廠的物品門衞有權詢問、檢查或扣留。

八、各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未經批准不準進入廠內。

管理層規章制度5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控制企業的發票管理工作,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發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立發票購買、發放、使用、繳回的專用登記簿。購買發票及時在登記簿上登記,已備查錄。

第三條對於已購入的各類發票,應該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第四條禁止轉借發票、禁止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發票。丟失發票的,必須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並由企業出面向税務機關登記備案。

第五條開具發票時要按國家規定實事求是填開,發票各聯以複寫紙套寫,內容摘要真實,數量相符,大小寫金額相符,註明日期,必須加蓋公章及填開人印章。

第六條凡作廢的發票要收齊所有聯次加蓋作廢印章,並與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條使用後的發票要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妥善保管。

第八條公司財務經理應定期對各企業發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第九條違反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司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一、不按本辦法規定保管、使用發票的,扣責任人10元。

二、轉借、轉讓、塗改發票以及在填制發票時弄虛作假的,扣責任人10元。

三、丟失發票後未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的,扣責任人10元。

四、未經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銷燬發票的,扣責任人10元。

五、倒賣、代開、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已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管理層規章制度6

為加強全局的.物資管理,保證財產、物資安全和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範圍是指除建築物、機動車以外的所有物資。包括:由本局購買的物資、長期借用外單位的物資、與外單位交換使用的物資。

二、各種物資在購入、借入或調換使用後,應當立即辦理物資入庫手續,由主管科室登記物資明細物。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在領用物資時,應當憑領料單領取。並按單位或個人登記物資領用明細帳。除了日常消耗的低值易耗品以外,領用物資時應當明確實物負責人。

四、各分局自己購買或從局機關領用物資的,計入該分局的包乾經費。

五、實物負責人對物資的安全和正確使用負責。如果物資出現丟失或非正常毀損,實物負責人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六、區局定期或不定期統一安排全局範圍內的實物盤點。在用物資一般每半年盤點一次,庫存物資每月盤點一次。盤點後,有關單位應向區局主管科室報送盤點表。

七、本局的工作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在調整工作崗位或調出本局或辭職時,應當在區局要求的期限內清交所保管的物資。逾期未清完畢的,以丟失論處。

八、故意隱匿公共財產,意圖據為己有的,按照財產價值不同,移交有關部門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九、各單位的領導和財務人員、物資管理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管理辦公經費和物資,加強核算,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如因違犯管理規定或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區局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管理層規章制度7

1、廠礦(車間)安全員在廠礦礦長(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廠礦(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協助廠礦礦長(車間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參加廠礦(車間)制訂、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廠礦(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4、搞好本廠礦(車間)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廠礦(車間)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

5、組織好本單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動,經常組織預防事故演習。

6、參加廠礦(車間)擴建、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竣工和設備改造、工藝變動安全設施的驗收。

7、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8、每天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並進行考核;對緊急情況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9、負責廠礦(車間)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掌握廠礦(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10、參加廠礦(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11、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12、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