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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98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薦】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

1、門衞人員務必熱愛學校,職責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務必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保衞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用心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門衞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禮貌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能夠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7、教育門衞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衞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衞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狀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或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處室、各部簽章的證明,經檢查驗證後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衞有權查詢並協助查處,不得放行。

二、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認真引導校門口的車輛停放和行駛,不得影響校門及校區通道的暢通。

三、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需要仔細詢問,認真登記事由及車牌號碼,並指揮車輛的行駛、停放,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自行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四、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關。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部門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繫。

五、執勤人員必須着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實行門前“三包”。

六、來校聯繫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七、衣冠不整者嚴禁入校。

八、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要查詢、登記,嚴防陌生人進出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九、執勤人員要文明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服從學校管理,重大活動服從臨時調配。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3

一、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二、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三、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能夠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五、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六、嚴禁小攤小販進入學校賣東西。

七、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掉、火爐是否熄火等。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4

一、學校門衞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務必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職責到人。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衞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後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衞肩負維護學校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禮貌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衞務必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就應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衞電話聯繫,經確認能夠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五、學校門衞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狀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狀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務必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衞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教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衞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個性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狀況迅速查明原因,用心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衞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衞接班時,務必互相詢問狀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脱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衞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衞建立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5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衞無關的事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三、外來人員來訪,門衞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四、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五、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六、外來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七、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維護校門口的秩序。

九、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6

一、門衞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按時登記交接班(北京時間 早晨9:00——晚上21:00),不得擅離職守。嚴格杜絕無人管理狀態。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幹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課期間和晚自習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鎖上大門,嚴防學生出校園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除外)

四、上課、晚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出大門或回寢室,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或回寢室,必須有班主任假條並在門衞處登記後才能離校。

五、嚴禁小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做好門前“三包”。學生騎自行車到校門口必須自覺下車,自行車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六、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員,門衞應立即當面詢問,勸其離校或上報學校領導共同處理。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當天值班領導並趕到現場,冷靜處理。

七、節假日未經學校批准,一律禁止學生或其他人員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做好登記。

八、門衞負責校門一帶及門衞室的衞生打掃及保潔。堅持每天清掃至少二次。接受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九、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做到衣冠整潔,接待來訪人員時注重文明禮貌。上班時間不能喝酒。

十、門衞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及請假制度。因病因事須向學校領導請假,經同意後方能調班。

十一、放學後檢查所有教室、辦公室及其他場所是否能已關門上鎖;有權盤查並禁止可疑人員進入校園;晚上要適當在校園巡視,保證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後尋釁鬧事,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

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凡由於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者,學校將作出相應處理或處罰,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7

1.門衞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保衞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門衞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7.教育門衞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衞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衞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8

1、門衞人員必須維護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責任心,敢於揭露、阻止破壞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時間,原則上要二十四小時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離校處理,須經學校總務處同意後安排代班員,代班人員代班時須到總務處填寫代班説明表並進行交接後方可執行,門衞須對代班人員做出擔保;

3、門衞要嚴格值班制度,嚴守崗位,適時對校園內進行夜間巡視;

4、學校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準隨便出校門,學生有事出校門時,必須經所在班級班主任批准,填寫出門條報門衞處,門衞不見學生出門條一律不得放學生出校,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門衞負責;中午、下午放學後,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門,如住校生因事須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組長批准,並填寫住校生出門條後報門衞處,否則不得放行;住校生須佩帶住校生身份卡,門衞必須對照住校生名單進行身份核對後,方能依出門條放行;

6、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衞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本校學生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來校;家長接送子女到校上課,只得送至學校大門,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堅決阻止校外不法分子進入校內尋釁滋事,如有需要,報地方派出所處理;

7、 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進出校門車輛必須減速行駛,外來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大門,如有公幹必須到門衞室進行登記,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自覺下車,並按要求停放在規定位置;

8、 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 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緻,不出差錯;

11、認真做好門衞室的清潔衞生,保持門衞室的規範;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文明,自學維護學校形象;

12、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特別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學校領導、當地派出所報告,切記有關特種電話號碼;

13、非門衞人員不得在門衞室長時間閒談,影響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門衞室喧譁、吵鬧,若發生此類情況,門衞人員有權制止;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允許的電器;

15、注意個人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檢,如身體狀況不適繼續從事本職工作,不得隱瞞病情,如因此類情況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6、門衞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9

為嚴格門衞管理,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門衞值班規定

1、實行24小時門衞值班制度,每天 班。早 至晚上 ,晚上 至早上 。

2、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夜間值班要定時巡邏。

3、負責門衞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4、門衞人員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生出入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學生外出。

2、學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必須持班主任、政教處批條,經家長簽字登記後方可允許離校。

3、學生出校、離校必須佩戴校徽。

4、雙休日學生一律不準進校。

三、學生家長進校規定

1、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時間為週三、週六上午下課後至靜校前,其它時間無特殊情況嚴禁學生家長進校。

2、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確需進校的,門衞先提前聯繫相關人員,經登記後方可允許進入校園。

3、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四、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

2、外來人員來訪先填寫來客登記單,出門時繳驗被訪人簽名的登記單。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3、來訪人要求會見校領導的',需與校領導聯繫,經同意後,方可登記進入。

4、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0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早晚按時開關大門及教室、辦公室門窗。

4、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進校後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不讓閒人進校遊蕩,保證教學秩序正常化。

7、對校內物資出門要嚴格查詢、登記。

8、上課期間,未經同意,不得讓學生走出校門,以保證學生的安全。

9、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10、下班時間,如有上級電話等應及時通知有關領導。

11、加強夜間巡視、值班,協助保安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1

為了及時、科學、有效地應對校門內外突然發生的各種安全事件,做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有效的方法控制住事態、妥善地加以處理。

1、“五個一律”落實情況(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門,師生進入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温,對發燒咳嗽者一律實行醫學隔離觀察,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置,將人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2、當學校大門內外發生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綁架劫持、兇殺恐怖、交通事故、火災等突發事件時,保衞、保安、在場教職工應立即趕赴現場控制局面,同時向公安、交警、消防、救護等相關部門報警、向學校領導報告。

3、到達現場後要迅速瞭解突發事件的原因,要沉着、冷靜、果斷加以處置,控制住事態進一步發展,報警時應講明事件發生地點、犯罪嫌疑人的人數、現場簡要情況等。

4、所有值班保衞、安保人員都應參與處置,相互配合、科學應對,維護好現場秩序,為警方的後續處置保護好現場。遇有人員受傷、遇難應立即進行救護。

4、必要時劃定警戒線,阻止圍觀羣眾進入現場,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當嫌疑人扣有人質時,一定要待警方人員到達後再做處置。

6、當警方、消防部門到達後,應積極協助處置;當急救車輛、人員到達時應疏導交通、協助救護。

7、對報警人、當事人、知情者做好現場訪問工作,儘可能多地瞭解現場情況,採集主要證據提供給警方。

8、應急狀態結束後,保衞、保安人員應立即恢復正常工作,就突發事件的起因、過程、結果、後續處置等做詳細的記錄,以便備案和上報。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2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後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餘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後果的要後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閒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衞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衞查詢並作好登記,經門衞允許後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衞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衞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3

1、嚴格執行省、市、區、學校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按規定時間啟、閉校門,組織學生有序進出。對儀表不整、勸其整改到位。負責門衞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3、按規定做好教職工報刊雜誌的分發工作。

4、做好校園內師生車輛的停放和守護工作,車棚及時上鎖,對亂停亂放屢教不改的可以暫扣車輛交學校負責部門處理。

5、嚴格詢問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檢查、核實、登記和通報確認制度,凡不能證明有效身份的應責令其離開學校,對形跡可疑人員應扭送公安機關。

6、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學生家長的接送車輛一律停放在校門兩側。

7、家長探視學生一律在門衞室接待,上課期間學生不接受探視。學生在校期間中途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的批條放行。

8、上課期間教師一概不接待外來人員。

9、驅趕校門口的流動攤販。

10、在師生靜堂以後,經常巡視校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11、保持通訊暢通,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直接向派出所報案。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4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衞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衞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5

1、宿舍門衞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管理部門的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衞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辦,也可直接報告保衞部門。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涼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