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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64W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門衞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精】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衞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衞制度如下:

1、門衞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24小時內必須有人在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衞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須憑班主任或有關老師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應及時上報學校。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衞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門衞有責任維護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在節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時通知有關老師。

8、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9、在節假日、晚上必須進行巡視,及時開啟報警設備,有情況及時查看,報警防盜裝置需經常調試如有損壞及時報告。

10、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衞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衞應及時制止和處理並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2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衞的安全職責明確如下:

一、門衞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本事,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學校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衞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教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衞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衞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衞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衞負責。

七、對進入學校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職責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衞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3

1、門衞人員務必熱愛學校,職責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務必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保衞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用心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門衞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禮貌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能夠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7、教育門衞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衞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衞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狀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4

一、保衞人員必須按規定統一着裝,衣着整潔,講究儀表,按時到崗,不準擅自離崗,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嚴禁在值班室、大門口等公共場所講粗話、吸煙。

二、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探望學生,與家長相處要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彰顯東外保衞人員的風采。

三、要熟悉學校內各部門的位置,夜間值班要認真巡邏並做好記錄,尤其是對重要部門要做好夜查工作。

四、確保大門內外的衞生,規範大門外的車輛停放,保證學校大門的暢通,提醒引導接送學生的車輛、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停在校外指定區域,不得進入學校。

五、教職工、學生在上課期間進出校門要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手續方可出入。

六、嚴格執行來訪人員預約、登記制度。

七、維護學校內秩序,清理學校閒雜人員,制止破壞公物等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發生,處理問題要做到有理有節。發現學校財物被盜要及時保護現場,發現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鬧事要及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並及時上報。認真觀看監控設備畫面,發現疑點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八、對於運輸物資的車輛進出學校要嚴格盤查,並有相關部門的批條方可放行。

九、值班人員要按時開啟學校有關的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5

1.門衞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保衞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門衞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7.教育門衞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衞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衞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6

一、門衞務必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務必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狀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務必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後,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狀況經門衞批准除外)。散文閲讀:

七、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一天清掃一次。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7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衞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衞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堅持門衞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衞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衞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堅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衞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8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在崗,嚴格按時交接,做好校門的安全保衞及門前三包工作。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繫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做好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離校時將簽字的會客單交回門衞。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並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衞人員不予放行。

四、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需要入內,必須經門衞同意且限速慢行。

五、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尤其是住讀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教學時間內,學生外出沒有履門衞手續,造成事故發生的,嚴格追究門衞責任。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衞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繫。

八、學生頻繁出入的時間段,門衞室人員不得呆在室內,應密切關注校門及周邊的情況,及時處理與彙報。

九、在工作時間段缺崗,罰款按每次30元執行,如因門衞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門衞人員相應的責任。

十、一般情況下,晚上10:00關校門。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9

為了及時、科學、有效地應對校門內外突然發生的各種安全事件,做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有效的方法控制住事態、妥善地加以處理。

1、“五個一律”落實情況(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門,師生進入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温,對發燒咳嗽者一律實行醫學隔離觀察,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置,將人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2、當學校大門內外發生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綁架劫持、兇殺恐怖、交通事故、火災等突發事件時,保衞、保安、在場教職工應立即趕赴現場控制局面,同時向公安、交警、消防、救護等相關部門報警、向學校領導報告。

3、到達現場後要迅速瞭解突發事件的原因,要沉着、冷靜、果斷加以處置,控制住事態進一步發展,報警時應講明事件發生地點、犯罪嫌疑人的人數、現場簡要情況等。

4、所有值班保衞、安保人員都應參與處置,相互配合、科學應對,維護好現場秩序,為警方的後續處置保護好現場。遇有人員受傷、遇難應立即進行救護。

4、必要時劃定警戒線,阻止圍觀羣眾進入現場,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當嫌疑人扣有人質時,一定要待警方人員到達後再做處置。

6、當警方、消防部門到達後,應積極協助處置;當急救車輛、人員到達時應疏導交通、協助救護。

7、對報警人、當事人、知情者做好現場訪問工作,儘可能多地瞭解現場情況,採集主要證據提供給警方。

8、應急狀態結束後,保衞、保安人員應立即恢復正常工作,就突發事件的起因、過程、結果、後續處置等做詳細的記錄,以便備案和上報。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0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衞無關的事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三、外來人員來訪,門衞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四、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五、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六、外來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七、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維護校門口的秩序。

九、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1

一、門衞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按時登記交接班(北京時間 早晨9:00——晚上21:00),不得擅離職守。嚴格杜絕無人管理狀態。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幹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課期間和晚自習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鎖上大門,嚴防學生出校園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除外)

四、上課、晚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出大門或回寢室,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或回寢室,必須有班主任假條並在門衞處登記後才能離校。

五、嚴禁小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做好門前“三包”。學生騎自行車到校門口必須自覺下車,自行車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六、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員,門衞應立即當面詢問,勸其離校或上報學校領導共同處理。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當天值班領導並趕到現場,冷靜處理。

七、節假日未經學校批准,一律禁止學生或其他人員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做好登記。

八、門衞負責校門一帶及門衞室的衞生打掃及保潔。堅持每天清掃至少二次。接受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九、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做到衣冠整潔,接待來訪人員時注重文明禮貌。上班時間不能喝酒。

十、門衞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及請假制度。因病因事須向學校領導請假,經同意後方能調班。

十一、放學後檢查所有教室、辦公室及其他場所是否能已關門上鎖;有權盤查並禁止可疑人員進入校園;晚上要適當在校園巡視,保證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後尋釁鬧事,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

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凡由於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者,學校將作出相應處理或處罰,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或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處室、各部簽章的證明,經檢查驗證後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衞有權查詢並協助查處,不得放行。

二、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認真引導校門口的車輛停放和行駛,不得影響校門及校區通道的.暢通。

三、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需要仔細詢問,認真登記事由及車牌號碼,並指揮車輛的行駛、停放,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自行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四、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關。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部門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繫。

五、執勤人員必須着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實行門前“三包”。

六、來校聯繫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七、衣冠不整者嚴禁入校。

八、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要查詢、登記,嚴防陌生人進出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九、執勤人員要文明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服從學校管理,重大活動服從臨時調配。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3

一、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脱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二、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學校,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嚴守會客制度,防止壞人混入校內,制止閒雜人員和非在校小孩人員進入校區喧鬧。

三、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學校,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學校,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四、如有家校結合的家長進入學校,需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五、上課後關掉大門,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須有班主任或相關科室的放行條登記後方可放行;教職工或家屬攜帶重大物品出校,須經學校門衞過目後放行。

六、上、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進、出學校,關注校門情形,防控傷害事件發生。

七、放學後,注意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八、做好教師車輛的停放指揮工作。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學校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衞制度。

學校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衞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衞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衞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衞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15

為嚴格門衞管理,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門衞值班規定

1、實行24小時門衞值班制度,每天 班。早 至晚上 ,晚上 至早上 。

2、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夜間值班要定時巡邏。

3、負責門衞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4、門衞人員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生出入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學生外出。

2、學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必須持班主任、政教處批條,經家長簽字登記後方可允許離校。

3、學生出校、離校必須佩戴校徽。

4、雙休日學生一律不準進校。

三、學生家長進校規定

1、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時間為週三、週六上午下課後至靜校前,其它時間無特殊情況嚴禁學生家長進校。

2、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確需進校的,門衞先提前聯繫相關人員,經登記後方可允許進入校園。

3、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四、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

2、外來人員來訪先填寫來客登記單,出門時繳驗被訪人簽名的登記單。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3、來訪人要求會見校領導的,需與校領導聯繫,經同意後,方可登記進入。

4、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