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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8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63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8篇)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學校租用校車管理制度

1、新增、租用校車時,要報區教育局、區交巡警大隊審核確認,方可投入使用。

2、校車的車型應當是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車輛。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車輛作為校車。

3、聘用校車駕駛人時,要報區教育局、區交巡警大隊審核確認,方可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2)3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責任事故;

(3)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4)未受過刑事處罰。

二、學校出租、租賃房屋管理制度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出租房、經營部由哪個部門負責對外發租、發包,則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承租者的經營範圍,不得將有損校園安全、師生身心健康的項目引進校園內。嚴禁將學校房屋、經營部、場地出租給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網吧和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業主。

2、發租、發包部門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和其所使用的臨時人員都應嚴格審查身份,並及時將審查情況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必須居住在租房、經營部內的人員,必須到當地公安部門、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部門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收取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防止發生事故。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質、過期、三無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承租、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安全檔案建立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做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2、安全檔案立卷

檔案人員應按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收集各種安全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入檔。

3、安全檔案的保管

由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指導安排檔案保管工作,確保檔案詳實有效,便於安全工作的開展。

4、安全檔案的整理

定期對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體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備案。

四、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安全保衞工作由總務處主任實施監督,由食堂管理員負責,要定員定崗,責任落實到人。

2、使用各種炊事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專人使用保養,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準説話聊天,必須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圍裙,杜絕人身事故的發生。

3、注意用電安全,機器使用後必須關閉總電源,注意節電、節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避免責任事故的發生。

4、使用煤氣時要做到“火等氣”,發現漏氣及時報告修理,火開着人不準離開,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人都要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0或119。

5、下班後要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好,做好防盜、防寒等安全工作。

五、學校機動車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限速20公里。

2、運送物品車輛須得到學校安全部門准入通知後方可進入,按規定線路行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路面,防止損壞路面、環境、綠化。

3、機動車應服從門衞人員的指揮,摩托車在車庫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汽車一律停在校門外側的停車位置。

4、機動車駕駛員應及時將車輛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車輛損失情況與學校無關。

5、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謹慎駕駛,行人優先通行。學生集會時間禁止所有車輛在校園內行駛,尤其在升旗儀式等教育活動時,門衞禁止放入任何車輛(包括自行車),以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6、汽車應配齊消防器材,電瓶車輛嚴禁在專用教室和辦公室充電,以免發生火災。

六、重大節日安全管理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做出值班保衞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學校應依據實際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節假日值班。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脱崗、私自調崗。

4、根據不同季節、不同時期,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消防安全等)

5、如確需在節假日期間組織學生參加集會或慶祝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備案,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管理獎罰制度

1、學校教職員工人人都是安全員,按照學校安全責任區域的劃分,該區域負責人為區域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區域範圍內的人、事、物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並及時上報。

2、第一責任人必須把各自區域的安全隱患以及書面形式及時向安全員或學校安全領導組成員彙報,不報或隱瞞不報者,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3、對上報的安全隱患,因安全員、總務處負責人或安全領導組未及時採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人)負主要責任。

4、因第一責任人敷衍失職、不仔細檢查而被安全員或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則第一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5、安全領導組查出的未上報的安全隱患,第一責任人負直接責任,安全員負連帶責任

6、對安全管理鬆懈,事故隱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經費投入不足、人員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監督領導負主要責任。

7、在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檢查中發現部門(區域)負責人,安全監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報批評,凡被警告或通報批評的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造成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對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好的有關人員,給予表揚,評優、職務聘任優先。

八、值班帶班制度

1、學校實行領導帶班、中層值班、部門聯合值班制度。

2、帶班領導負責全天的值班工作,並負責處理當天值班期間學校所發生的事件。

3、帶班領導負責當天值班人員的分工,負責值周教師、值周學生的考核,負責檢查教師輔導情況並做好記錄。

4、負責檢查校園安全部門的安全情況,檢查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檢查衞生、學生安全及學生文明禮儀、紀律等情況。

6、值班時間:帶班領導、值周教師早7時40分到崗,中午13時20分到崗。

7、值班人員不得私自脱崗,不得遲到。

8、值班期間如有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不得拖延,若因故不能處理,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值班人員因事因公需串班的可自行串班,並報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10、帶班領導負責值班記錄。

九、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的安全工作必須常是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隱患,防患於未然,確保師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學校必須認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2、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

3、安全工作例會必須認真做到三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時間落實,並認真做好記錄。

4、安全工作例會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小組人員參加,由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領導主持。

5、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參加會議對象為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如有必要請所有教師參加。

6、每次例會都要有中心議題。例會內容:

(1)學習上級文件和相關精神和要求,提高認識,協調工作;

(2)彙報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實情況,找出存在的安全隱患;

(3)要求及時解決的安全問題,佈置檢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實情況,佈置階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討有關活動的安全防患預案等。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衞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摸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衞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衞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衞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温升高、室內外温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3

學校建築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有專人負責建築安全管理工作。

2、學校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園內各建築物設備設施情況,並及時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隨身關注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5、學校校舍每學期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雨季和颱風季節更要細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常用設備設施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更換,維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險使用。

7、校內場地和周邊環境經常清理,排除危險設置,重點部位有警示標誌。

8、檢查、維修認真仔細,保質保量,如因為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後果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學校建築方面存在的隱患,教師及時上報給學校領導,如有漏報、瞞報教師要負責任。

學校實驗安全管理制度

1、進行實驗前接受教師安全教育,瞭解實驗的基本知識和緊急事故處理辦法;

2、做實驗前,根據所做實驗的安全要求做必要的準備和充分的預習,在得到教師允許的情況下進入實驗室,開始實驗;

3、在實驗室內不準吸煙、不準吃零食、不準大聲喧譁及追逐打鬧,實驗時注意力集中,按照實驗步驟認真操作,未經允許不隨意改動實驗操作前後次序;

4、在實驗演示中對學生説明使用化學藥品的注意事項,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5、嚴格按照要求取用各種試劑,不浪費試劑、不隨意混合各種試劑或將試劑倒入水槽,按規定回收或將試劑倒入指定廢液缸,不將實驗室內物品帶出實驗室;

6、實驗結束後,關閉門、窗、水、電、氣等閥門,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後,再離開實驗室。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衞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衞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設備,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毒品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毒品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5

1、學生在校內進行活動前,教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並在危險處設立明顯標誌,教育學生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意觸摸、撥弄,以免發生危險。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學生要在教師視線範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學生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打開消防通道,注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學生承受能力。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認真聽取有關活動的注意事項,什麼是必須做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瞭解清楚。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意四處走動、遊覽、防止意外發生。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6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7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衞要嚴格執行《門衞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衞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5、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6、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7、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8、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9、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0、學校衞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衞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衞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1、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2、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3、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14、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15、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16、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衞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安全安全管理制度8

一、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脱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衞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衞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要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5、上課後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後,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9、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衞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學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後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園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裏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乾淨,保證水源安全衞生。

2、供水一定要及時,水温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一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責任。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後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遊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積極作用。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准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髮現用電故障後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彙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