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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大病醫保制度全覆蓋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7.72K

今年將實現大病醫保全覆蓋

實現大病醫保制度全覆蓋

3月18日,有媒體援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官員的話説,中國今年將全面推行大病醫保制度。

大病醫保,是對大病患者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代付的保險制度。根據保監會的數據,至去年底,大病醫保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大病覆蓋率低,是現行中國醫保制度的最大缺陷,這幾乎為每一個參保成員及其家庭所感受。近些年,隨着生態環境的惡化,原來某些屬於罕見病種的大病成了常見病、多發病;以前在特定人羣中高發的大病成了普發性的大病。以往大病醫保的報銷比例過低,無疑降低了醫保的保障屬性。

當然,落實全民推行大病醫保制度,絕非主管政府部門一聲號令便可以完成實現的事情。實際上,真正實現大病醫保,主管部門、醫療系統和保險體系都要進行大量改革調適工作,革除各自方面現存的弊端,否則,大病醫保也只能停留在政府文件的紙面上。

在相當程度上,以往國家對大病醫保的支付比例較低,是因為中國的小病價格已經足以讓承保方望費卻步。而導致小病大看的原因則更多、更復雜。這些多而雜的原因,又使管理部門望而卻步,最終致使這些舊有因素糾纏在一起,再與新出現的原因混雜在一起,由此使得醫改的難度越來越大,改革無從下手。醫術不值錢,科技含量並不高的藥品價格卻奇貴的現實不改變,大病醫保就有可能變成一句空話。

從這個意義上講,大病醫保實行的前提是保險、醫療和管理等一系列改革的啟動和完成。即使就大病醫保本身而論,問題也仍然不少。在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統籌層次較低、管理水平不高的背景下,大病醫保一旦實行,醫保基金將面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情況。如果計費、核算、支付等程序不適應大病醫保的推出,就極有可能出現無錢支付保險和有錢花不出去的局面。

不僅如此,如何在醫療改革進展慢、到位慢的情況下,控制大病和小病費用的增長,也是一個關係到大病醫保能否落實的問題。在進一步的改革中,醫療機構、保險公司和政府管理部門的關係必須磨合到位,以期在患者、醫療機構、保險公司之間形成相互獨立、平衡以及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關係,由此實現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提升患者的就醫水平,減輕患者及其家庭的負擔。

醫保制度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福利制度,也應該是公共財政的最大開支項目。在中國,把大病納入醫保範圍,並在基本醫保報銷之後,再提高大病報銷實際比例的百分點,是使全民享有這一普惠性制度,讓民眾摸得着、看得見改革的成果,也是很好的愛國主義教育實踐,是國民對國家發展和未來充滿信心的堅實基礎。因此,大病醫保的具體落實尤顯重要。

專家認為,在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滿負荷”運行且統籌層次較低的背景下,大病醫保各地籌資能力差別較大、壓力不容小覷,同時,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給大病醫保基金可持續性帶來挑戰,如何控制費用增長值得關注。

“全面推行這一目標有兩個層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實施政策並開始支付待遇,我們的理解是年內至少完成層面一,力爭完成層面二。”一位政策層人士表示,大病醫保覆蓋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新農合參合人員,資金也來源於這兩項基金,也就相當於已經完成了參保和籌資的階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實現由商業保險公司支付待遇。

“目前省級大病醫保方案都已經出台,但落實關鍵是實施的統籌地區的政策。部分省的政策是全省統一的,但有的還需要地市具體化。”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現在我們逼着地方趕快弄,每個市裏都要搞,不管統籌層次是什麼,先要動起手來。力爭在年底前各地完成保險公司招標,大病醫保資金也劃轉出來。”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大病醫保)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從全國看,目前已經有一半地區可以實現參保人員待遇支付。根據保監會披露的數據,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醫保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覆蓋人口7億人。

據不完全統計發現,包括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太保壽險、泰康養老、陽光人壽等多家大型險企已經參與到大病醫保的承辦中。

不過,在推進的進程中,資金籌措壓力和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問題仍是重要障礙。

根據相關規定,城鄉參保參合居民以人均30元標準統籌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資金,大病醫保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按統籌標準劃轉。然而,目前全國各地的基本醫保大部分是地市級統籌,甚至是縣級統籌。對於不同的統籌地區,大病醫保資金的籌資壓力也有差別。

“開展大病醫保的一個原則就是要確保新農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農合基金一直是‘滿負荷’運行,那麼在籌措大病醫保資金時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各地籌資標準有所浮動,今年按照全國平均每人30元的標準開展,有錢的地方在這基礎上多出一點,但沒錢的地方可能一個人只有20元。同時,大病醫保的一次性支付風險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險的統籌層次。”

此外,醫療費用增長也給大病醫保基金支出帶來壓力,如何控制費用增長值得關注。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有專家提出,適當提高籌資額是需要的,但提高籌資額很容易陷入籌資額增加-醫療費用上漲-收支缺口加大-再提高籌資額-費用再上漲這樣的惡性循環,而且會加重所有家庭的繳費負擔,不是可持續的運營模式。

此外,對患者方面的約束是大病醫保設計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目前大家對如何改革醫院和藥品定價討論比較多,都認為患者是醫療體系中的弱勢羣體,因此都不願去強調如何約束患者行為。但實際上,這是不可迴避的問題。”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封進表示,在醫保報銷比例比較高的情況下,病人對醫療費用變得不敏感,無論是否需要,對昂貴的藥品和治療方案的需求都大幅增加,要分清楚合理和不合理的治療不但非常困難。而且,很多情況下,醫療費用越高,報銷比例也越高,這種安排進一步助長了人們選擇高費用的治療方案,是醫保支出大幅上漲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