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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王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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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山東大王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為了保證山東大王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區招生委員會關於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建立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

第二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學院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院紀委、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大王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3007。

第六條 辦學性質:山東省民辦高等職業學院,由山東省教育廳主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學制:三年。

第十一條 學院簡介:學院位於山東省東營市大王高新技術開發區,學院所在的東營市是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的中心城市,是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前沿城市,也是全國第二大油田勝利油田的基地,位屬經濟快速發展的環渤海城市羣和山東半島城市羣,是中國東部沿海城市中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最快的地區之一,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在山東省名列前茅。黃河文化、海洋文化、石油文化、生態文化等在這裏交匯融合,區域經濟與社會事業的強勢發展,為高等職業教育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也為我院畢業生提供了良好的就業環境。

學院佔地893.8畝,建築面積12.3萬平方千米,圖書24萬餘冊,實驗實訓設備總值3140餘萬元。根據當地政府對職業教育發展整體佈局要求,2012年6月以山東大王職業學院為依託,對轄區內職業教育資源進行了整合,整合後的.山東大王職業學院無論在師資力量,還是在硬件投入上都有了很大提高。截止到2013年底前,已確定並完成招投標項目有:新建5300平米的學生餐廳一棟、高標準運動場一處、13000平米的學生實訓大樓一棟等,共投資6326萬元。領導的關懷,資金的投入,為下一步更好地發展具有我院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教育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為我院培養更高層次的高職人才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自建校以來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以實訓基地為依託,以科研和技術服務為支撐,實行產教結合,開展訂單式教育,突出嚴、新、高、實的特點,強化實習、實踐,與企業建立深層次的合作關係,大力培養應用型職業技術人才。學生在2006年山東省大學生機電產品創新設計競賽專科(高職)組獲一等獎,在2009年山東省職業院校(高職組)技能大賽棟樑杯電子產品設計及製作項目獲優勝獎。學院2000年被山東省人事廳、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進單位,2003年被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全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研先進單位,2011年被山東省教育廳和山東省綠化委員會共同授予山東省高校校園綠化管理工作達標單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四條 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專業招生設置

第十五條 學院具體各專業招生代碼及各省專業設置計劃數以各省高考報名指南為準。

第五章 錄取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佈。

第十七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覆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條 按公佈的招生計劃,根據學校志願優先原則,首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志願不滿的條件下,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凡考生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專科)高職錄取分數線、體檢合格的考生,我院均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對於報考我院的考生,學院錄取總原則是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個別專業計劃不能滿足考生報考需求時,學院將在錄取時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數,把填報人數少的專業計劃調至填報人數多的專業計劃中,以滿足考生報考需求。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各專業招生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錄取結束,根據有關規定在學院網站公佈有關錄取信息,考生可在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 錄取到學院的考生根據個人意願可按各省公安廳、各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校正常完成學業,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錄取的考生全部就讀於山東大王職業學院校內。2013年理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年6200元,文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年6000元。

第二十三條 學院專業介紹等詳細信息參見招生簡章,或登錄學院網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各類獎助學金的評選、發放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山東大王職業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山東大王職業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山東大王職業學院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學生在校期間,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即: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院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 學生退費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等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關於退費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起草,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院長辦公會議通過並頒佈實施。

第二十七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衝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同時廢止;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九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大王高新技術開發區文化路1號。

學院網址:

聯繫電話:05466883181(招生辦)

0546-6881318、6882337(諮詢電話)

傳 真:(0546)6881616 郵 編:25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