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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安全生產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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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生產必須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保證員工及設備的安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企業員工安全生產守則,歡迎大家閲讀與參考。

企業員工安全生產守則

企業員工安全生產守則 篇1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廠房、生產線、設備、設施等,職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並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操作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氣、起重、車輛的駕駛、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

(4)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髮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牀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涼鞋、拖掛;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

(5)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培訓後方可操作。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工作場所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7)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才準離崗。

(8)檢修機械、電氣設備前,必須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採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電源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9)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並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配用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並戴好絕緣手套後操作。行燈和機牀、鉗台局部照明應採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標誌,嚴禁貪近道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過或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許騎自行車。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1)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的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安技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和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2)安全、防護、監測、信號、照明、警戒標誌、防雷接地等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佔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具不準隨便挪動,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3)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並設專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在有毒、粉塵作業場所進餐、飲水。

(14)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液化氣站、乙炔站、空壓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在封閉廠房(空調、淨化間)作業和深夜班、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採取安全技術措施,並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啟防護裝置、設施,運轉有效方能進行工作。

(16)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衞生;保持廠區、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17)新安裝的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造後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後,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18)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記錄;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汽)源,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1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0)各類操作人員除遵守以上內容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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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安全管理守則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妥善處理各種意外突發事件,使員工能夠及時有效地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消除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進行。

第三條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其他各類員工和實習生等)。

第二章員工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員工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接受安全指導,在作業中切實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急徵兆,應主動採取措施,當危及員工人身安全時,可先撤離崗位,並向負責人報告。

(三)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防護用具,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四)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脱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負責人。

(五)積極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活動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章安全要求及常識

第五條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入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採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嚴禁冒險、疲勞作業。操作前,根據各自的崗位要求應認真檢查與自已崗位相關的設備和工作場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六條對崗位工種需持證操作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七條公司應在辦公區域內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員工應參加每年的消防演習,並應知應會各類常用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條公司財務辦公室應獨立設置,配備保險箱、保險櫃,應採取防護措施,避免在公司內存放大額現金。

第九條員工每天工作前要先檢查各自的辦公區域,電源開關是否正常,必要時請公司安全管理員檢查有無漏電現象。

第十條辦公區域如出現陌生人,應主動上前問好,並詢問相關事宜。第十一條員工下班前應檢查所在辦公區域門窗是否鎖好,各種辦公電器電源是否切斷,周邊同事是否遺漏貴重物品,夜間值班保安人員應定時巡視辦公場所,仔細檢查上述事項。

第十二條公司駕車員工出車前應檢查剎車、燈光、喇叭、方向盤運轉是否良好,輪胎是否充氣飽滿,各部件鏍絲是否緊固等事項。

第十三條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現場管理人員不能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現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應採取儘可能的措施後,撤離生產現場。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搶救傷員。並嚴格執行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嚴肅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章交通安全

第十五條員工外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反法律及社會公共秩序。

第十六條駕駛機動車者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無照駕駛、酒後駕駛,避免疲勞駕駛。如組織商務宴請,發現駕車同事、客户飲酒,應安排出租車或其他方式以確保其安全。

第十七條駕駛摩托車,必須配戴頭盔、防護眼鏡等防護用具。

第十八條在外乘車,忌未等汽車停穩,搶先上下車;忌站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車;忌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坐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忌在機動車行駛途中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或跳車。

第十九條若所乘車輛不幸翻倒、翻滾,切忌死抓車體某個部位,應立即抱頭縮身。

第二十條如所乘的船隻在海上遭遇事故,在撤離艙室前,應儘可能地多穿衣服、戴手套、圍巾、穿好鞋襪(不透水的衣物最佳),這樣可在落水後使身體表面與衣服之間形成較暖的水層,並能有效阻止與周圍海水的對流交換。

第五章出差或駐外事項

第二十一條出差前準備事項:

(一)將有關個人資料的複印件存放一份在家中或辦公室中,如:出差路線、護照(身份證)、簽證、對方公司聯繫人和電話號碼。

(二)隨身攜帶緊急聯繫資料,應包括:家中聯繫電話、健康信息、過敏情況、現在或曾經患過的疾病、現服食的藥物等。

(三)攜帶護照(身份證)、機票及所有旅行資料,應將其複印件與原件分開存放。

第二十二條出差期間注意事項:

(一)出差期住宿選擇公司規定賓館或與當地項目公司聯繫解決;如果條件不允許,則應儘量入住正規旅館,以保證人身及財物安全。

(二)住宿期間一定要將貴重物品寄存在可靠的地點,不要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三)出差期間應儘早返回旅館,不要在外停留時間過長,以免發生意外。

(四)入住旅館後,應儘快熟悉賓館的內部情況,特別是安全疏散通道、緊急出口等的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現意外事故,能夠安全、迅速的撤離現場。

(五)住宿期間要對房間內的電器進行檢查。使用燃氣熱水器洗澡,須加強通風;如果使用電熱熱水器,應將電源切斷後再使用,以防觸電。

(六)入住賓館後,應及時與項目負責人或部門經理聯繫,報告出差地點、旅館名稱、電話號碼等情況,並注意與同駐地同事隨時保持聯繫。

(七)如因項目需要,部門員工長期聚集某地租房,部門經理必須指定每個團隊的負責人,以協調安全等事項。

(八)嚴禁在住宿處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或私接電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化學危險品等。

(九)儘量不要在住宿處吸煙,嚴禁在牀上吸煙;需要抽煙的住宿人員應到走廊、客廳、陽台等通風處,煙頭應在確定熄滅後,投入垃圾桶。

(十)員工駐外或出差期間住院,必須是急診入院或轉住院,應儘快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保存好住院相關單據,以便後續報銷事項。

第六章突發緊急事件

第二十三條如在辦公場所發生火災、斷電、地震、恐嚇、颱風、洪水等緊急事件,其處理方法參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公司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和《公司公共衞生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第七章定責、解釋與執行

第二十四條如員工未遵守本守則而發生事故,或造成其他員工或第三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當事各方應依法承擔責任;如同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責賠償;若造成其他違紀事實的,按《員工手冊》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安全管理員由各部門指定,本規定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安全生產守則 篇2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衞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企業員工安全生產守則 篇3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台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台、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羣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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