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衞管理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
1)維護公司安全,將本公司門衞管理予以明確化、細分化。
2)使警衞人員執行勤務能有所遵循,促使本公司安全警衞工作推行順暢。
1.2.適用範圍
本公司之安全門衞,悉依照本辦法管理。
1.3.權責單位
1)管理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1.4.總務部為本辦法之管理單位
2.一般規定
2.1.門衞室地點設置
門衞室應設在人員車輛必須通過的公司大門的'一側
2.2.服裝儀容規定
門衞人員應依規定穿着公司規定之門衞制服,並穿着整齊,不可留須及長髮。
2.3.出勤規定
2.3.1.出勤時間
1)勤務進段
A、早班
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
B、晚班
晚上七時至次日上午七時。
2)各出勤進段排班人數不得少於兩人次。
3)門衞人員各班輪值及輪休表由管理部另行制訂。
2.3.2.出勤管理
1)出勤卡
門衞人員須於上下班適時打卡。
2)巡邏鍾卡
門衞人員依公司規定的地點定時巡邏,並每兩小時打巡邏鍾卡一次,未能適時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准並簽證外)以曠職(工)論。情節重大者,依獎懲制度規定辦理。
[注]巡邏路線由管理部另定。
2.3.3.出勤交接
1)門衞人員應依規定時間交接,並提前十五分鐘換班交接。
2)門衞人員換班時,交班者應填妥《門衞日誌》,並將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予接班者後,由換班人員於日誌上簽名確認。
2.4.出勤管理
2.4.1.出勤時間
1)人員進出的管理,因公外出的憑《公出單》,因私外出的憑《請假單》放行。
2)物品進出憑《物品物品放行單》放行。
3)車輛進出憑《派車單》放行。
[注]人員、物品、車輛等之進出管理依照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2.4.2.廠區的巡邏與安全維護
1)門衞人員巡邏,應依管理部所規定之警巡路線適時適點巡邏。
2)門衞人員巡邏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A、各門衞保安區內之保安設定事項。
B、各門衞保安區外之保安設定事項。
[注]保安設定事項由管理部適時另定。
3)緊急與意外事故的處理。
門衞人員如遇天災、火警、人為破壞等緊急或意外事故時,應依下列程序為之:
A、立即採取適當措施處理。
B、向相關主管機關報告(110或119等報警手續)。
C、儘快將實際之狀況告知管理單位。
4)其他管理單位所指定的工作。
A、下班後外來電話的處理。
B、員工宿舍之人員門禁管制處理。
2.5.注意事項
1)值勤時間嚴禁睡覺、打瞌睡、處理私務。
2)巡邏時間外,不得無故擅自離開門衞室。
3)門衞室應隨時保持一人次以上看守。
4)不得在門衞室內與任何不相干的人員閒談。
5)應整齊穿着公司規定的服裝,並保持儀容整潔、姿勢端正及門衞室之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