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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答辯狀格式範本

欄目: 答辯狀 / 發佈於: / 人氣:8.32K

如何製作民事訴訟答辯狀?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訴訟答辯狀格式範本,供大家閲讀參考。

民事訴訟答辯狀格式範本

一、民事答辯狀説明: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被告、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或上訴,闡述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予以答覆和辯駁的一種書狀。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提出答辯狀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不是訴訟義務;但被告人或被上訴人逾期不提出答辯狀,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係;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於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説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

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持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二、民事答辯狀格式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因__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份。

【填寫説明】

1.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就適用

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2.提出答辯主張,即對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上訴狀中的請求是完全不接受,還是部分不接

受,對本案的處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張,請求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民事訴訟答辯狀範本

答辯人(被告):王某,男,漢族,19XX年4月1日生,四川X縣人,住四川X縣XX鄉XX村七組47號。身份證號:513XXXXXXXXX3428 ,聯繫電話:136XXXX9159。

被答辯人(原告):代某,女,漢族,19XX年5月23日生,四川X縣人 住四川X縣XX鄉XX村七組47號,身份證號:51303019XXXXXX8528。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代某提起離婚訴訟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1、請求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1996年經人介紹相識,後經自由交往確立戀愛關係,1996年8月雙方登記結婚,婚後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並於婚後生育3個子女,分別為婚生長女王某、次女王某麗、子王某軍。結婚後,被答辯人在家照顧小孩,答辯人出外打工,感情尚好。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沒有事實依據,不能成立。

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1996年認識並逐漸熟悉後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較好。答辯人的家人把被答辯人當作自己親人一樣看待,相處和睦。

2、被答辯人稱雙方自婚後長期分居,與事實不符。事實情況是:xxx6年開始,答辯人、被答辯人為了生活,分別出外打工,小孩交給答辯人的哥哥照料,答辯人每年支付生活費。夫妻倆每年春節期間都回家團聚。

3、答辯人考慮到自己比對方年齡大,且顧及到被答辯人身體稍有殘疾,婚姻期間雙方為了生活瑣事偶爾也有爭吵打鬧,答辯人每次都是採取忍讓的態度。答辯人作為丈夫、作為父親,承擔了大部分家庭的重擔,對家人盡到了照顧義務,幾個孩子是他的精神支柱,為了孩子不願意輕易拆散完整的家庭。

上述情況充分證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感情較好,不符合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為維護家庭的和睦關係,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二、答辯人堅持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問題及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問題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並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餘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衝的過程,挽救一個完整的家庭。對被答辯人的理由與事實不符,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王某

  xxx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