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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專業資料 / 發佈於: / 人氣:1.68W

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

一、村委構成

根據本條規定,村委會成員中,這一規定主要有以下兩點考慮:

一是擔任村委會成員,要辦理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並協助上級政府進行工作,行使一定的社會事務的管理權,這是一項重要的政治權利。我國憲法對保障少數民族以及婦女的權利都有特殊規定。

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婦女權益保障法也規定:“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村委會組織法的這一規定是對憲法有關規定的具體化。

二是村民自治的實際需要。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由於歷史的原因,民族分佈狀況形成了大雜居、小聚居的局面,即使是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也是聚居的少,分散雜居的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融合,互相依存的關係。在我國農村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有相當數量。一個村有幾個民族的村民居住,各民族的習慣和利益存在一定差異。在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如果沒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就不便於村委會開展工作,不便於村民實行自治。在這裏應當注意的是,村委會組織法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既包括在漢族村民集中的村中,應有少數民族村民擔任村委會成員,也包括在一個或多個少數民族聚居的村中,應有人數較少的漢族或其他民族的村民擔任村委會成員。

同樣,村委會成員中如果沒有婦女,許多需要發動婦女參加或直接涉及婦女權益的工作就不易開展,也不利於村民自治。村委會是農村基層自治性組織,不是一級政權,也不屬於國家機關。因此,村委會成員有別於政府公務員以及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不能從國家領取工資。但村委會成員從事村委會的工作,必然要佔用大量時間和精力,應當給予適當的補貼。村委會成員的補貼,可以從村民上交的提留中解決,也可以從集體經濟上交村委會的收益中解決。補貼方式可以採用固定補貼的辦法,也可以採用誤工補貼的辦法。

二、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村級幹部工作機制,樹立村幹部良好形象,使村幹部真正成為農村奔小康的帶頭人。現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村幹部考勤制度如下:

一、實行上班簽到考勤。所有村幹部一律根據規定時間到各自村辦公場所簽到,不得代簽。確因公出差或有公事的,要説明情況,並做好記錄,否則視為曠工。

二、凡曠工者,每天按日平均工資額予以扣除(按曠工實際天數累計扣除,扣完為止)。年曠工累計10天以上者,扣除全年50%獎金,年曠工超過20天者,取消全年獎金。對經常曠工的村幹部,鎮黨委予以誡勉,情節嚴重者,予以免除或通過法律程序罷免其職務。

三、村書記、主任請假須徵得鎮黨委同意後方可,如未同意擅自外出,除經濟上按曠工予以處理(按第二條處理)外,另視情節予以黨紀政紀處理。其他村幹部請假須徵得駐村幹部、村主要領導同意,否則,也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每月由鎮紀委、組織辦對考勤進行抽查,並將抽查結果予以通報。

五、雙休日或法定節日各村須安排人員做好值班,保證信息上通下達,並及時處置有關事項,重大問題立即向鎮主要領導彙報。

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2

1、選聘大學生村幹部必須駐村工作,每月駐村工作天數不少於20天或全年累計不少於240天。

2、鄉(鎮)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公室要建立大學生村幹部考勤檔案,村(居)(要)實行考勤記錄。

3、各鄉(鎮)每月要向組織部報送大學生村幹部考勤表,考勤表要由鄉(鎮)負責人簽字,黨委蓋章。

4、組織部要對大學生村幹部在崗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督查,對督查結果進行通報,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分工負責制度

村幹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幹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並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

村幹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考勤由包村幹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彙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脱崗。

(2)密切聯繫羣眾,關心羣眾疾苦,善於做羣眾工作,不脱離羣眾。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於學習,勇於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週一到週五每天9:00—15:00為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於5天,每天不少於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誌》,做好上載下達,辦理羣眾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為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為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為羣眾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説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幹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幹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範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一、村幹部要堅持上班考勤制度,有考勤登記表。委員有事的,要向村書記和主任請假。

二、書記、主任有事在兩天以上的,要提前向黨委政府報告,並告知包片領導和駐村指導員。

三、村幹部必須按時參加鄉黨委、鄉政府組織的各種會議,遇有特殊情況要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事後要補會,以便落實會議精神。

四、鄉黨委政府,每月向各村通報一次村幹部到會情況。考勤情況記入村幹部個人和村班子集體的`考核內容,與工資掛鈎。

村委會考勤的管理制度5

為強化機關事務管理,健全乾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機關事務管理走上規範化、制度化軌道,提高機關效能,全面完成我鎮各項工作任務,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經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上班。鎮機關幹部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工作時間不準干與公務無關的事情,不得隨意串崗、閒聊、玩電腦遊戲,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離開工作崗位1天以上及下村,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及黨政辦。

2、簽到。鎮機關幹部實行簽到管理,上午簽到時間為7:45—8:00。鎮裏組織並要求參加的學習、會議由鎮主要負責人點名,學習、會議開始15分鐘後到的按遲到處理,開會時要遵守會場紀律,關閉手機鈴聲,並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鎮領導班子成員帶頭遵守,按時上下班。

3、查崗。上班時間,鎮效能辦對鎮幹部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每次學習、會議進行點名情況進行登記、彙總,遲到、缺席和檢查離崗的幹部,計入當月考勤。

4、值班。實行週末、節假日輪流值班制度,並堅持主要負責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不得隨意調班,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調班後,向主要領導請假,未到崗的人員按曠工處理。

5、下村。幹部下村前必須先告知鎮黨政辦登記備案,並在簽到簿標明去向。鎮效能辦針對下村幹部實行電話抽查,下村幹部需使用固話進行回覆確認,查崗結果計入電話查崗登記薄。不能及時使用固話回覆或回覆電話與村區號不符的,視為曠工。

6、請假。

(1)幹部因公出差、請假(事假、病假)必須辦理出差和請假手續,開會須憑會議通知(電話記錄或文件通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把關同意後到辦公室填寫出差單,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領導班子成員出差,請假由書記或鎮長審批,一般幹部出差、請假1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請假2天由分管領導審核,鎮長或書記審批;2天以上由書記審批,假條(需本人填寫)交辦公室備案,未及時辦理或未交辦公室備案按曠工處理。如人在鎮外臨時確有急事的,應通過電話向相應領導請假,並告知黨政辦,回鎮後及時補假。

(2)工作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請病假2天以上的須持有醫院證明。

二、管理辦法

1、幹部考勤每天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統計完後交黨政辦存檔,每月由鎮效能辦對幹部考勤情況進行公示。

2、曠工處理

(1)在崗未按時簽到的按遲到處理,發現代簽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2)查崗不在崗,又未先告知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或黨政辦的,按照曠工處理。

(3)學習、會議點名遲到、缺席的,分別按遲到、曠工處理。

(4)未經領導批准擅離值班崗位者,離崗一天按曠工兩天處理。

三、獎懲措施

處罰措施參照鎮“114”考評和20xx年機關幹部年度考評辦法:在編在崗事業幹部和鎮聘人員,遲到一次扣0.3分,曠工一次扣1分,週末值班有事報事,沒事報平安(副職向主要領導彙報,幹部向分管領導彙報),脱崗一次扣2分,值班人員被主要領導查崗脱崗一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