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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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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大全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精選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1

1、超市持有有效衞生許可證,並按許可項目的內容亮證經營。學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衞生責任人,負責超市的食品衞生工作。超市若出售變質,過期食品,發生學生食物中毒,超市負責人負完全責任。

2、建立健全的衞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台帳制度,並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3、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衞生法律法規,不採購、不銷售、不製售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隨時檢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標籤標識,保證內容規範完整。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4、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訓合格證明後方能上崗。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

5、直接接觸散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帶戒指、手鐲、手錶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手部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6、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7、個人的衣物、藥品、化粧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8、定型包裝食品的產品標籤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要求,食品標籤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脱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識,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並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籤、説明書不得有誇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9、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衞生部《散裝食品衞生管理規範》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並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誌。設專人負責銷售,併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及包裝服務。

10、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註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混裝銷售。

11、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衞生要求,離牆、離地面。超市內外環境衞生整潔,做到食品無灰塵,無污染,保證學生吃上放心食品。

12、應按規定條件存放。展示、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為0℃~10℃)或冷凍(冷凍温度為-18℃以下)的食品,應置於相應條件下,並有明確的温度顯示。

13、超市售貨員在出售食用品時積極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保護環境,不亂扔包裝袋、瓶、紙等垃圾,負責超市周圍的衞生清潔。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2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員上班後,由超市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超市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觀察超市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超市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超市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超市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

6、觀察超市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衞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實專人填寫好晨檢表,並在晨檢表上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超市工作人員不符合衞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超市工作人員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過長,個人衞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衞生後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3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超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超市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淨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後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並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衞生間後;

3、接觸生食物後;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後;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後;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後;

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衞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按照培訓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4

1、服從領導分配,接受任務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給的工作。

2、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按時供應學生、教職工飯菜。

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間吸煙,不得讓無關人員進超市。切實做好防火、防電、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術,儘量做到一週內葷菜不重複。要控制燒菜數量,不供應隔頓菜。每週及時預告好菜譜。

5、認真執行用餐規則,關心集體,堅特原則,做到超市用碗、盤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學生開水供應工作,保證保暖桶的清潔,學期結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超市衞生以及超市前的環境衞生,做到一天一小掃,一月一大掃。必須遵守衞生公約,切實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須用開水將碗盤桶浸泡一次。

8、節約用水、用電、用煤、用柴,保管好超市現有財產,如有損失,應查找原因,追究責任。

9、不得轉讓任何超市物品,工作時間不幹私活,一經發現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間要相互團結,工作不斤斤計較,做到既明確分工,又相互協作。

11、不斷改善服務態度,虛心聽取就餐人員意見,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改進超市工作。

12、超市工作人員要嚴守學校各項規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損於學校的言行,不得參與社會歪風邪氣,對有損學校形象,參與社會歪風邪氣的.,一經發現,情節稍輕的,學校將予以批評教育,並在期末獎勵中扣除50-200元的獎金,情節嚴重的將予以全扣期末獎直至予以辭遲。

13、健全超市人員年度、學期考核制度,做到有獎罰。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5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賣場內消防安全制度

1、賣場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2、賣場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3、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4、賣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5、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6、櫃枱、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温度過高引起火災。

7、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8、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二、倉庫消防安全制度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和燈頭都應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倉庫中不能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使用的電燈泡不能超過60W。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5、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三、辦公區消防安全制度

1、辦公區嚴禁吸煙,並貼有嚴禁吸煙和防火的'標誌。

2、辦公區不得儲存雜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辦公區不得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電飯鍋等電熱工具。

4、辦公區無人辦公時,應關閉所有的照明燈。

5、辦公區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在工作結束時,關閉電源。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6

一).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設施是指用於火災報警、防火排煙和滅火的所有設備。消防器材是指用於撲救初起火災的乾粉和1211滅火器及其他滅火專用輕便器材。消防設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設施必須保證靈敏可靠,保證良好狀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1.保安部全面負責超市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並建立檔案登記。

2.超市保安部負責維護、管理超市公共場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義務消防員進行兼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保安部。

4.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班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生丟失、損壞,該部門、班組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於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向保安部報告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佔、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誌。

7.本規定未盡條款,均執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有關條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內所有的裝飾材料,應採用非燃材料,或難燃材料。

2.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公寓,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務處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區燃放煙花爆竹。

4.公寓內應配有禁止吸煙標誌、應急疏散指示圖及內部消防安全指南。

5.樓層管理員須經常向住户宣傳,不要躺在牀上吸煙。煙頭和火柴不要亂扔亂放,應放在煙灰缸中。入睡前應將音響、電視機關閉;人離開房間時,應將房內的電燈關掉。

6.樓管員應保持高度警惕,平時應不斷巡視查看,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

三).辦公區防火制度

1.辦公區嚴禁吸煙,並在明顯位置設置防火標誌。

2.辦公區不得儲存雜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辦公區不得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電飯鍋等電熱工具。

4.如發現違反此制度者,將對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給責任部門處於以500-2000元的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

5.因違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災事故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及主管領導的刑事責任。

四).小吃區消防安全制度

1.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華聯制定的各項消防安全規定。

2.經營場地的安全要有明確的負責人,本着

3.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消防安全員工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違法、違章行為及火災隱患,必須在限期內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經營單位負全部責任。

4.經營單位在開業前必須對員工做好防火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經營單位在華聯超市區域內作業、施工,必須向超市保安部等有關部門申請,得到允許後,方可作業,如需動火作業,必須持有超市保安部簽發的動火作業證,方可作業。

6.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在小吃經營中各項工作須嚴格按規範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7.經營單位必須按《消防條例》配備有效地、足夠地消防器材,以保證經營的安全。

8.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用具,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並保證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9.經營單位應服從xx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不承擔責任書所規定的責任、違反消防條例或由於工作疏忽等原因,給超市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華聯有權依情節輕重對經營單位進行警告並處以100元-1000元的經濟處罰,限令停止整頓,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五).燃氣安全使用管理規定

為確保燃氣的安全使用,維護保障超市的正常經營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氣使用不當發生火災,特制定本規定: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鏽蝕立即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燃氣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所在部門對其進行燃氣安全操作培訓,作到

一知:燃氣安全使用規定 二知:燃氣具構造

一會:燃氣安全操作使用 二會:保養維護燃氣具

三會:發現隱患,處理意外險情

3.涉及使用燃氣的部門,須設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的日常管理。

4.燃氣具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任何與燃氣操作無關或與之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燃氣操作間。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氣具嚴格按照先點火後開氣的順序進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氣操作間的排煙道,避免因排煙道積油、積污過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7.燃氣操作間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採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每日班前、班後燃氣使用部門要對燃氣操作間進行安全檢查並要有文字記錄。

9.對保安部門配置於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對閒置燃氣灶具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六).防火檢查制度

1.營業小組及其它部門要設立一名防火檢查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做好檢查記錄。

2.防火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發生火情。

3.各部門要在經理(主管)帶領下,每月要進行兩次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把情況向保安部彙報(書面材料)。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對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有無重大火險隱患,有無安全防火檢查記錄,以消防工作為依據,協同各部門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附:《消防安全日查情況表》

填寫説明:

1.按年、月、日各兩位填寫

2.檢查人員簽字

3.檢查情況

4.遺留隱患具體情況

5.保安主管簽字,並簽署意見

超市最全管理規章制度細則7

1. 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 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 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衞、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 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 櫃枱、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温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髮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 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