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牀醫學考研初試考試科目:
1、基礎類 英語,政治,西醫綜合/生物綜合/基礎綜合(各學校,專業不同),專業基礎。
2、臨牀西醫類 英語,政治,西醫綜合,專業基礎。
3、臨牀中醫類 英語,政治,中醫綜合,專業基礎。
臨牀醫學考研複試考試科目:
專業英語,專業,英語口語,導師小組面試
各個學校還略有不同,具體應詢問報考學校研究生院/處。所有醫學相關,除了生物電子工程,生物計算機應用等專業的專業基礎可能是數學,其他一般不會考數學。
注:臨牀醫學專業考研分初試和複試,初試是全國統考,複試各校各不相同,臨牀醫學考研科目學碩和專碩的英語是一樣的,都是英語(一)。
臨牀診斷
1、基本過程
診:對患者進行病史檢查、體格檢查和有選擇地進行輔助檢查,儘可能真實全面的蒐集臨牀資料;斷:對已經獲得的.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形成結論;驗證診斷:用治療或其他手段檢驗結論。
2、基本問題
就醫者是否為病人;疾病是器質性的還是功能性的;疾病的病因是否明確,是單個還是多個;疾病是否有併發症;疾病是急性的還是慢性的。
是否有危及生命的症狀與體徵;病人的功能狀況如何;疾病是良性的還是惡性的;輔助檢查是否必要可行;檢查結果與臨牀印象是否矛盾;治療結果是否支持診斷。
3、基本形式
病因診斷、病理解剖學診斷、病理生理學診斷、綜合診斷,暫時難以診斷的可以進行印象性的臨時診斷
4、思維方法
程序診斷法、歸縮診斷法、目錄診斷法、除外診斷法
5、方法與技術 採集病史
主要是問診和查閲病歷;體格檢查:主要是望診、觸診、捫診、聞診、聽診;必要的輔助檢查:主要是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內鏡檢查、病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