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的用法:
refer的`用法1:refer的基本意思是“提及”,指直接地、有意地、明確地提到某事。含有説話人有資格對某事作出判斷的意味。refer也可作“查閲”解,指順便地查閲或對問題的某一點翻查權威資料,還可作“歸於”解。
refer的用法2:refer無論作不及物動詞還是及物動詞一般都須與介詞to搭配。refer to表示“查閲,參考”“提到,提及”“對…而言,適用於”; 則表示“把…提交給…”“把…歸功於…”“把…稱作…”。
refer的用法3:在結構中, refer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可用於被動結構。refer to還可接以as短語充當賓語補足語的複合賓語,意思是“把…稱為”“認為…是…”。可用於被動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