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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辯的基本禮儀原則

欄目: 禮儀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1.15W

一般來説,任何人也不應與人爭吵,尤其是為一些小事與人爭論不休。不過,矛盾總是存在,衝突在所難免。在一些原則問題、人是大非問題上,雙方意見分歧,行為相左,不能迴避和遷就,那麼展開論辯論爭也是必要的。關鍵是,怎樣正確地進行論辯呢?

(1)必須是重大原則問題,不論辯不足以達成共識或曉以利害、分清責任的。

(2)一定弄清對方的意圖和理由,不要曲解了對方。

(3)抱有誠意和善意去對待對方。

(4)以理服人,説服而不是壓服、嚇服、逼服。

(5)給對方機會,認真聽取對方意見,對對方正確的因素應肯定和接納,使對方理解你的出發點沒有惡意。

(6)不能得理不讓人,如對方己認識到不對,就不要非讓對方下不了台不可。

(7)論辯過程是就事論理、弄清真相、分辨是非的.過程,不要翻陳年老賬,也不要扯上與之無關的其他東西,把事情搞複雜。

(8)不要因一時痛快,講一些有傷感情的過頭話、難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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