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親屬:
患者因病情危重,經搶救無效於年 月日 時 分去世,死亡診斷為:
同時建議:
1、為促進醫學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醫院建議你們能同意對死者在死亡48小時內進行屍檢。
2、患者屍體可以在我院太平間存放不超過兩週時間,如果逾期不處理,我院將按有關規定處理,並由您支付相關費用。
醫生簽名:
日期:年 月日 時 分
受達人簽名(需註明與死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