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表彰在學生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學生幹部,發揚他們無私奉獻的'精神,鼓勵更多的同學為建設文明校園發揮更大作用,特設立此獎項。
二、參評範圍:
① 校團委委員、校學生會委員、校學生社團學生負責人
② 年級團總支委員
③ 各班級班委
④ 各團支部委員
三、參評條件:
① 現任學生幹部
② 品質高尚,熱愛集體,樂於奉獻,以身作則
③ 學生工作成效顯著(一學年),有實績
④ 工作能力強,威信高,有號召力
⑤ 學習成績優異
四、評選方法:
① 每學年評比一次
② 每班原則評選一位
③ 評選必須由班級採用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候選人推薦上報
④ 政教處綜合考評後審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