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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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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違”攻堅行動將在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其中,突出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道路運輸、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冶金、油氣管道、特種設備、職業健康等重點行業、領域。以下是關於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僅供參考!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一】

20XX年我鄉將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依據市“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及會議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嚴格落實政府“打非”和企業“治違”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現象,切實糾正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範安全事故,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我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行業領域

在全鄉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含使用單位)、煙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員密集場所、冶金、機械、特種設備、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

(二)重點違法違章行為

嚴厲打擊以下10類非法違法行為: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後又死灰復燃擅自生產經營建設,以及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因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被暫扣證照,或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4.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沒有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建設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將項目交由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租賃、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用鋼管扣件和起重機械設備的;

5.不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衞生“三同時”規定,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6.礦山企業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組織生產,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區域違法生產或不技改生產的;

7.非客運車船非法載客、非危貨車船非法載運危險品,未經批准的渡口碼頭非法經營的;

8.非法違法用工的;

9.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10.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其他非法違法行為。

深入排查治理以下20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責任制不落實的;

2.安全費用提取使用不落實,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若干規定執行不到位的;

4.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

5.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開展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的;

7.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的;

8.未按規定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預案未編制、未備案、未組織演練的;

9.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藝、設備、設施的,煤礦違規使用非安標設備的;

10.未按規定對使用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驗與校驗、檢修,設備帶病運行的;

11.安全距離不夠、安全通道不暢通、安全警示標誌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規落實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頂、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電擊、防墜落等相關安全生產防範措施的;

13.違章指揮、違規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4.礦山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未按規定完成“六大系統”建設組織生產;

15.煙花爆竹企業“三超一改”和轉包分包、各股東獨立組織生產的;

16.水上交通不落實“六不發航”制度的;

17.道路交通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車站不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8.未認真執行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票證制度的;未按規定製訂並嚴格落實檢維修方案的;

19.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築消防設施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

20.職業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職業危害防範措施不落實,防護設施缺乏或帶病運行的。

三、工作步驟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貫穿全年,分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3月)

3月份召開全鄉村支兩委及全體鄉幹部職工會議,深入宣傳發動,把“打非治違”要求傳達落實到基層一線。鄉安全生產委員會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通過“四不兩直”暗訪暗查,摸清非法違法的底子。特別要督促企業落實“治違”主體責任,建立和落實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系統,立查立改違規違章行為。

(二)第一輪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6月)

針對排查摸底和暗訪暗查發現的問題,由鄉安全生產委員會分類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對非法違法突出的區域和單位,鄉人民政府領導要帶隊深入現場集中打擊。鄉安委辦和鄉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打非治違”工作。迎接市安委辦對駐點督導單位開展第一輪全面督查。

(三)“回頭看”階段(20XX年7月—8月)

對前期開展的“打非治違”工作進行“回頭看”,重點檢查責任制、隱患台帳、隱患整改、行政問責等工作的落實情況並及時通報,查漏補缺或“回爐補火”。

(四)第二輪集中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9月—10月)

啟動第二輪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繼續開展集中整治,鞏固前段工作成果。迎接市安委辦對駐點督導單位進行第二輪全面督查,全鄉上下對各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開展全面檢查。

(五)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12月)

全面總結“打非治違”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和推廣先進典型,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生產製度建設,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和制度化。迎接市安委辦組織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我鄉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高度重視、專題研究、精心安排、紮實推進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鄉成立“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長易美霞任組長,副鄉長朱城鑫任副組長,禹浩、邱鈴、鄧春華、易軍、鄧建平、黃和平、唐德軍、胡祖華等為成員。

(二)切實增強工作合力。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市安委會的統一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切實抓好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同時,相互密切配合,加強聯合執法,結合實際開展駐點督導工作。對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嚴厲追責“四個一律”措施。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發動羣眾積極舉報,營造“打非治違”濃厚氛圍。

(三)切實注重統籌兼顧。要把“打非治違”排查摸底工作與節後復工復產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做到不安全不復產。把“打非治違”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企業隱患自查自改月報系統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礦山整頓關閉、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協調推進、務求實效。把“打非治違”與掃黑除惡、反腐倡廉結合起來,嚴打深挖非法違法背後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斬斷黑色利益鏈。把“打非治違”與作風建設、安全生產領域損害羣眾利益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堅持“四不兩直”,深化暗查暗訪,加強督促整改,取得實際成效。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二】

根據《會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會府辦〔201X〕5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決定從20XX年4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鄉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保障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上級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紮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依據政策,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着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快推進創特色、鑄品牌、“成一極”,建設“風景獨好”新會昌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重點

重點範圍:在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採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一)共性內容。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後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衞生“三同時”規定的;

4.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5.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6.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7.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的;

10.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二)重點行業領域的內容。

1.非煤礦山

(1)非法盜採、越層越界開採礦產資源的;

(2)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

(3)未按批准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

(4)外省(區、市)地質勘查單位、採掘施工單位在我縣境內作業未到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