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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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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目標與任務

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經過三年努力,初步建立佈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建立財政為主、社會支持、全面覆蓋、通暢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各方參與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縣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殘疾兒童學前3年入園率和接受康復教育訓練率達到90%以上,殘疾學生接受高中教育階段的機會明顯增加。全面推進全納教育,為每一個殘疾孩子都能接受適合自己的教育創造條件和機會,積極為殘疾學生就業創業提供服務。

(二)重點任務

全面建立殘疾兒童篩查制度。健全適齡殘疾兒童的統計工作制度。依託現有特教學校繼續加強資源中心建設。完善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進一步規範隨班就讀工作。加強全納教育的宣傳和教育。2016年,在縣特教學校建立附屬幼兒園(學前教育部),提高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至每生6000元。在有條件的隨班就讀學校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進一步推進縣特教學校試點開展職業教育。貫徹落實教育部盲、聾和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全縣各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建立健全覆蓋全體殘疾學生的資助體系。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全縣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根據轄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數量擴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規模。到2016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隨班就讀工作機制。加強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無障礙設施等建設,為殘疾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便利。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

提高縣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積極創造條件,擴大縣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規模、增加招生類別,不斷提高智力殘疾、孤獨症、腦癱和多重殘疾等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的招生培養能力。

組織開展送教上門。建立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機制,縣教育局統籌安排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教育資源,為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每週提供一次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並將其納入學籍管理。

(二)積極發展學前階段和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列入學前教育重大項目。支持普通幼兒園創造條件接收殘疾兒童。到2016年,在縣特教學校建立附屬幼兒園(學前教育部),接收殘疾兒童。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增設附屬幼兒園(學前教育部),選擇韓店鎮、明集鎮兩處中心幼兒園開展殘疾兒童隨班保教試點工作。創造條件,支持初步具備就學能力的殘疾少年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三)構建醫教、康教結合的特殊教育服務體系。建立殘疾兒童少年信息檔案數據管理平台。縣教育局、衞生局、計生局、民政局、殘聯等部門分別建立完善殘疾學生學籍信息、殘疾兒童篩查鑑定信息、殘疾孤兒信息和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殘疾兒童篩查、檢測、建檔、轉介、安置網絡化運行機制,實現互通互聯、資源共享。

加強對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鑑定與指導。縣教育局組織成立殘疾兒童入學鑑定和諮詢委員會,聘請醫學、康復、心理、特殊教育等領域專家及家長代表,根據衞生、計生部門的檢測結果,提出適合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建議,實施“一人一案”,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顧問醫生制度等康教結合模式,對殘疾兒童實施隨訪、跟蹤服務。

積極開展“康教結合”實驗工作。縣衞生、計生、殘聯等部門定期派醫務人員和專業康復人員到學校指導殘疾兒童少年的醫療與康復工作,縣教育局要組織特教師資為在校外接受康復醫療的殘疾兒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務。到2015年,依託現有資源,力爭縣特教學校創建成省級“康教結合”實驗學校(全省30處)。

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建設。支持縣內有條件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與特殊教育學校要積極探索資源共享“康教一體”的`教育模式。縣民政局要與教育、殘聯等部門密切合作,加強對兒童的福利指導,向殘疾兒童提供康復、特教服務,提高康教服務的覆蓋率。

(四)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切實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正常運轉。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2016年提高到6000元。隨班就讀、特教班和送教上門的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針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資助政策,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縣財政支持的殘疾人康復項目優先資助殘疾兒童。每年安排8%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於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勞動技能教育。由中央、省、市返還我縣的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發展,同時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五)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積極改善縣特教學校的辦學條件,繼續充實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設備,進一步完善隨班就讀巡迴指導制度。2016年,隨班就讀殘疾兒童少年8人(含)以上的普通中小學和幼兒園要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配備基本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設備,為殘疾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和康復訓練。積極探索教育和康復相結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六)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針對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少、班額小、寄宿生多、殘疾差異大、康復類專業人員需求多、承擔隨班就讀巡迴指導任務等特點,積極爭取各級支持按特教學校編制標準核定編制,及時補充專任教師,保障特殊教育學校的良性發展。全面落實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普通學校承擔特殊教育任務的專職教師的特教崗位津貼,對在普通學校承擔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教師,在績效考核中給予傾斜。為送教上門教師和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的相關醫務人員提供工作和交通補貼。對從事特殊教育工作滿20年或連續從事特教工作滿10年並在特教崗位上退休的教師,其特殊教育津貼納入退休費計發基數。加強教師培訓,採取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到2016年底,全縣所有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員和教師都接受至少一次國家(或省、市)級培訓。

(七)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落實課程教材體系要求。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制定的盲、聾、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準。用好新編和改編的盲、聾、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教材。注重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注重學生的潛能開發和功能補償。指導特教學校增加必要的職業教育內容,強化學生生活技能和社會適應能力培養。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加強個別化教育,增強教育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建立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定期舉行交流活動的有效機制,確保每生每月至少參加半天普通學校的活動,促進融合教育。

三、組織領導

(一)落實政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發展特殊教育關係到每個學生的成長,關係到每個殘疾學生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各部門、各鎮街要將發展特殊教育作為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任務,明確各自責任,本着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相關資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復資源。

(二)完善工作機制,推進計劃實施。建立政府領導負責、相關部門協同推進計劃實施的工作機制,落實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確保計劃如期完成。縣教育局要統籌制定特殊教育計劃實施方案,加強對承擔特殊教育工作學校的指導,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依託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等平台,加強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信息監測服務和動態管理。縣發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縣財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大對特殊教育學生資助力度。縣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機構孤殘兒童撫育工作。縣人社局要完善和落實工資待遇方面對特殊教育教師的支持政策。縣衞生局、計生局要做好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醫療與康復服務。縣殘聯要繼續做好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名調查登記工作,加強殘疾兒童少年康復訓練和輔具配發等工作。

(三)加強督導評估,確保完成計劃。從2015年起,省市將以縣(市、區)為單位,對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進行評估驗收,將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為評估驗收的主要指標,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各部門、各鎮街、學校要對照工作職責,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各項指標的落實。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開展對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