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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基礎工作的自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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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飛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回顧這一段時間存在的工作問題,是時候認真地做好自查報告了。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自查報告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基礎工作的自查報告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基礎工作的自查報告範文

財務基礎工作的自查報告1

根據《xxx財政局關於印發會計基礎工作合格單位建立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區民政局的安排,對我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會計內部控制及財務會計行為等狀況進行了自檢自查,現就自查狀況彙報如下:

一、提高認識,搞好自查

透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法律法規制度執行狀況專題檢查,促進單位嚴格遵守《會計法》,認真執行會計制度,夯實單位會計基礎工作,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規範財務會計行為,提高會計工作的質量,做到管好,用好資金,保障本單位各項業務正常運行。

二、明確目的,依法自查

我們在自查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依法自查,確保到達自查的目的。

三、認真自查,突出重點

在自查中我們對照以下幾點,認真進行了自查

1、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會計賬簿設置是否合規,是否嚴格執行《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3、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4、包括財務制度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嚴格遵守。

5、會計核算是否真實合法,信息披露和財務會計報告是否真實完善。

6、會計電算化工作是否規範、會計電子文檔是否健全。

7是否存在會計造假及其他違反國家財經方針政策的行為。

四、針對問題,認真整改

(一)、財務收支執行狀況

在財務工作中,我園嚴格按照《會計法》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根據我局實際撥入的、發生的會計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所發生的`各項會計事項均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依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在安排經費支出時,分輕重緩急,即保證常規工作的需要,又保障重點支出所需,即體現實際工作需要,有思考財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

(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狀況

根據我園工作實際,在建立並實施內部監督和控制過程中,建立了經費支出管理,授權審批,財產清查等相關內部管理。在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的同時,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有效地實施了內部監督和控制,保證了會計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單位財產的安全,加強了對各項資產的監督和管理,杜絕了各種漏洞的發生,到達了以下三點要求:

1、明確了記賬人員與審批人員,經辦人員的職責權限,使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確保職責,防止舞弊,各項款及事項得以有序進行。

2、明確了財務收支審批程序和審批人的職責和權限,規範了各項資金的使用,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3、明確了經費支出的開資範圍和標準,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力經費支出,杜絕了浪費現象的發生。

(三)、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狀況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資產購置時,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程序進行採購,並根據有關規定,建立了賬簿、款項和實物資產清查制度。透過建立健全制度,會計人員對各項財務、款項的增減變動和結存狀況及時進行記錄、計算、反映、核對等。一方面做到賬簿上所反映的有關財務、款項的結存數同實存數相一致;另一方面透過賬簿記錄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的核對,保證了賬賬相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無固定資產不入賬、公物私用及其他違規違紀問題。

透過自查,我園還存在部分財務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今後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強化內控管理,狠抓落實,切實規範財務會計行為,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提高會計工作效率,管好用好資金,保障各項業務正常運行,為建設“xxx”作出貢獻。

財務基礎工作的自查報告2

一、工作組織部署階段

根據工作方案,公司對本次專項活動作出如下組織部署:成立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會室,由辦公室負責具體項目實施,7月31日以前,由財務部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向各區域財務部和各子公司財務部傳達深證局發[2010]109號文《關於在深圳轄區上市公司全面深入開展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中的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的工作要求,財務基礎工作自查報告。

二、自查階段

本階段的工作內容是公司全體財務人員先通過學習瞭解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認識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有了認識之後,根據《關於填報〈深圳轄區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調查問卷〉的通知》以及《關於深圳轄區上市公司會計基礎工作常見問題的通報》中的內容逐條進行自查,發現問題並確定整改計劃。

三、整改提高階段

本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落實整改措施,提升公司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水平,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四、自查內容、發現問題及整改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逐項對照《調查問卷》和《常見問題通報》進行了認真、全面地自查。自查情況:

1、財務人員和機構設置基本情況

1.1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情況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決議聘任。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未在其它單位兼職,不存在人事關係在其他單位情況,未發現不規範事項。

1.2會計人員崗位設置情況

會計崗位設置合理,符合內部牽制要求。制定了崗位輪換制度,並按要求執行。儘管公司有迴避制度,但未制定專門的財務人員任用迴避制度。

整改措施:在財務人員管理制度中,增加關健崗位財務人員任用迴避制度。

責任人:財務部

整改期限:10月15號以前

1.3會計人員專業制度培訓情況

公司有安排會計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參加企業內外部各種專題培訓,包括參加新會計準則、税務、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等內部和外部的相關培訓和講座。公司制定了《員工外出培訓管理規範》,財務部會計人員遵照執行,未發現不規範事項。

2、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範性情況

2.1會計憑證編制及管理情況

會計憑證由專人保管。有部分原始單據未附在記賬憑證後單獨裝訂存放的情況(主要是銀聯籤購單、售卡申請表等),主要是出於便於查詢及管理保存的角度考慮。自查中發現,存在少量自制原始憑證保管不完整、部分憑證或賬簿打印裝訂不夠及時的情況。

整改措施:總部財務部制定記賬憑證附件要求,規範自制原始憑證格式。未及時完成憑證裝訂的賬簿打印的分店在10月15日以前全部整改完畢。各公司財務部嚴格按照公司制度的規定執行,財務部不定期進行抽查。一旦發現憑證原始單據不齊全或憑證、賬簿未及時裝訂的,將作為會計工作質量問題進行通報批評。

財務基礎工作的自查報告3

一、專項活動組織與開展情況

(一)根據《工作方案》,公司對本次專項活動作出如下組織部署:

1、公司總經理組織召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動員會並作出具體部署,要求工作小組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活動,切實查找存在問題與不足,制訂整改措施並逐項落實到位,使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提高,財務會計基礎工作。

2、公司財務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福建監管局《通知》、《福建轄區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調查問卷》和公司現有的各種財務制度與文件。

3、公司財務負責人佈置專項活動工作安排,就自查階段的分工、要求與時間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關人員按規定時間認真完成自查內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況提交財務負責人審核。

4、公司審計部按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訂審計計劃並及時開展審計。

(二)根據《工作方案》,本次專項活動開展情況如下:

1、公司財務人員根據《調查問卷》分類整理、彙總自查內容,開展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自查報告,逐條檢查,詳細説明情況,並形成自查工作底稿。

2、財務部經理對財務人員的自查工作底稿與自查結果詳細複核,對自查發現存在的問題進行重點核查,並提出相應的自查核查結果,提交財務負責人審核,工作總結《財務會計基礎工作》。

3、財務負責人對財務部經理的自查結果進行了審核,對自查底稿的內容完善提出指導意見,要求財務部按時提交專項活動自查報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財務部將自查底稿與自查報告提交公司審計部。

5、審計部按照制定的審計計劃,依據福建監管局相關文件要求對自查報告內容逐項稽核,審查自查底稿並就與財務控制相關內容進行審核,同時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專項活動開展情況,聽取審計委員會對自查工作的指導。

6、財務負責人就自查階段工作開展情況、自查內容、發現問題或存在的不足、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責任人等情況向總經理作出全面彙報。審計部就專項活動的稽核結果與建議形成內部審計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並向總經理作出通報。

7、根據自查情況與內部審計情況,形成了專項活動的自查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自查工作的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逐項對照《調查問卷》進行了認真、全面的自查。公司在財務管理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範性、資金管理和控制、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建設和執行、財務信息系統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規範,同時按相關文件的要求也存在一定不足之處需進一步加以完善,公司為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認真加以落實。

三、自查結果及整改措施  

(一)財務人員和機構設置基本情況

1、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設置會計機構及財務人員。

2、公司按照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規定,選聘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在財務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經驗,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3、公司對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制度。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為公司經營班子成員。

4、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人事關係均在本公司,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領取薪酬。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系董事長之妻弟,會計機構負責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親屬關係,未在其他單位(上市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參股公司以外的主體)兼職。

5、公司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配備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制度明確,崗位設置符合內部牽制要求。現有財務會計人員均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6、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對會計人員的離職交接做了規定,會計人員離職交接嚴格按制度中的規定辦理。

7、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嚴格實行定期輪換,會計人員任用實際採取了迴避,但尚未形成書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