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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嫻: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欄目: 張小嫻 / 發佈於: / 人氣:5.19K

引導語:你們聲聲矢志不渝。山盟海誓,聽起來很感人,但是光説不做是沒有用的。今天我們來閲讀一下張小嫻的作品《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張小嫻: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文/張小嫻

  山盟海誓,也要有本事

間中會收到一些新移民的來信,她們都是從大陸來香港定居的年輕女子。她們相同的煩惱是來了香港之後。卻愛上了身在大陸的男人。她們的家人知道了。十分不滿。尤其是她們的媽媽,更大力反對。做媽媽的無法接受一家人千辛萬苦,終於來到香港,自己的女兒卻走回頭路,愛上大陸人。她帶着女兒來香港,是希望她嫁給香港人,她竟然愛上大陸人,真是太不自愛。

這些女孩也有自己的苦衷。她們不適應香港的生活,不敢高攀香港的男人,但又明白媽媽是為她好。要她跟男朋友分手。她絕對捨不得,她和他是生死不渝的。有女孩子舉了王菲和竇唯做例子,聽説王媽媽曾經反對王菲跟竇唯戀愛,但王菲最終還是嫁給竇唯。

不要忘記,王菲是個經濟獨立的女人。你想家人尊重你的愛情,就要經濟獨立。經濟獨立不是説你每月有固定的薪水,而是説你將來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去後悔。

你們聲聲矢志不渝。山盟海誓,聽起來很感人,但是光説不做是沒有用的。愛情既然這麼偉大,那就請你努力。當你有本事,你要嫁給非洲土着也沒有人敢看不起你。不必現在就煩惱應該要媽媽還是要大陸的男朋友。

做錯了抉擇並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是做錯了抉擇之後沒有能力重新來過。

  變成你自己最愛的那個人

幾年前,參加一個心理學課程,主持人説:“你會成為你最憎恨的那個人。”這句話如雷貫耳。

我們非常憎恨某人,不知不覺間,卻變成像對方那樣的人,這不是最大的笑話嗎?某人憎恨上司,離職後,仍然在別人面前咒罵他,然而,每個人都覺得他們兩個人其實非常像。

我們憎恨某人,也許是在那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為了不想變成同類,於是切齒痛恨,卻又因恨得太深,一不留神,便會變成那個人。

為了不要變成我憎恨的人,我唯有儘量不去憎恨。因為欣賞一個人,才會愛上他。

假使要選擇成為另外一個人,自然就希望成為他。要像他那麼仁厚,要像他那麼睿智,也要像他那麼有風度,又或者擁有他那雙好看的眼睛。

人會變成自己最愛的那個人嗎?

朝夕相對,天長日久,有一天,你發現,你原來擁有了他的眼神。你在自己身上看見他,也在他身上看見自己。

  請做取悦自己的貴族

在以前住的那幢大廈,我常常碰到一對老夫婦,這兩個老人,你很難對他們沒有印象,這麼説吧,他倆像兩棵行走的聖誕樹,每次出現也穿得七彩繽紛,非常耀眼。

有一次,我跟朋友説起這對夫婦,才知道她原來也認識他倆,聽説老先生經營一盤小生意,頗有積蓄,兩老早就退休,最大的`嗜好是穿衣打扮。在他們身上,你從來不會看到黑、白、灰這些單調的顏色,有時是男的嫩綠,女的桃紅,有時是男的鮮黃,女的粉橙,奼紫嫣紅開遍,多恩愛,也多甜蜜?這一生,多麼難得有個人和你一樣熱衷打扮,品味和你如此接近,你喜歡的衣服他也喜歡。

也許有人會笑話他們,都什麼年紀了?穿得像孔雀開屏。可他們傷到誰了?自己覺得好看,跟別人有什麼關係?我們又憑什麼認為這樣的相濡以沫比不上兩個同樣愛讀書、愛研究或者愛極地冒險的人?

他們是由衷地熱愛裝扮,甚至不介意讓身上的衣服成為主角,自己退居配角的位置。別人若懂得讚美,固然是好,不懂也沒關係,那是你不懂欣賞他的好。要是連做自己喜歡的事也想要得到別人的認同,那活得多累啊。

有人可能會説穿得像聖誕樹哪裏有品味?可是,美和品味豈止一個標準?有的人喜歡黑、白、灰,有的人就是喜歡五顏六色,不必去深究為什麼,要是每個人都喜歡黑、白、灰,這世界將會是什麼顏色?

愛穿和會穿是兩回事,就像愛吃和會吃、愛做菜和會做菜壓根兒是兩碼子的事,但你不會取笑愛吃和愛穿的人。我甚至覺得那些喜歡穿得七彩繽紛的人特別善良,他們都有一顆不老的童心。

剛剛離世的87歲紐約街拍鼻祖 Bill Cunningham 幾十年來風雨無改,每天騎着一部自行車在紐約街頭捕捉穿得好看和有趣的路人,他是真正的街拍大師。

有一位老太太 Anna Piaggi一直是 Bill Cunningham 鏡頭下的寵兒,她穿得古靈精怪,標奇立異,臉上永遠擦着兩坨紅紅的胭脂,就好像每次都豪氣地把一輩子能用的腮紅全部用上了。Bill Cunningham 卻特別欣賞她,説她是一個穿衣服的詩人。

誰説詩和田野只能在遠方?眼前和遠方不都是同一個地方嗎?就像此岸即彼岸,眼前沒有詩,遠方也不可能會有。

同樣是厚厚的粉底和兩坨紅紅的胭脂,小丑卸粧之後卻覺得感傷,因為他是娛樂別人。我曾經常常遇到的那對七彩的老夫婦和紐約街頭那位斑斕的老太太,你説他們像蝴蝶、像馬戲團團長,像空中特技人或者像魔術師和女助手也無所謂,他們活着是為了討好自己和燦爛自己,而我們總是害怕噁心到別人,害怕出糗,也害怕被人取笑。

誰説燦爛的顏色穿在身上就一定俗氣?我忘了是哪一位法國時裝設計師被問到她最欣賞的打扮,她回答説是落難貴族的打扮。就是啊,那些破爛、斑駁和流蘇的設計,那些被時光褪掉了的顏色,自有一種體面的美。有些大師,即使再多的顏色,從他手裏甩到衣服上,也決不會俗豔,這就是功力。

我曾經擁有過為數不多的 Romeo Gigli的衣服,他的設計滿滿是落難貴族的味兒,他也的確是貴族,母親是女伯爵,父親是古董書籍收藏家,他的童年是在意大利一幢16世紀的別墅中孤伶伶地度過,陪伴他的,是數之不盡的書。成名好多年後,他也真的成了落難貴族,跟生意夥伴拆夥,他名下的店全都沒有了,錢也沒有了。

這位學建築出身的時裝大師,他的衣服,美到淒涼,我好後悔我沒留着。是的,那麼絢爛的美,美到極致,有一種淒涼,就好像我們有天一覺醒來才發現從來就沒有永遠。

真正的貴族,家財散盡,品味猶在,那份優雅是別人拿不走的,是一夜暴富的人再花幾十年也學不來的。品味是心中的一縷詩意。

我認識一位家道中落的老太太,跟 Bill Cunningham的歲數沒差多少,即便在家裏見朋友,她的化粧打扮也一絲不苟,她在客廳從來不穿拖鞋,只穿皮鞋,她的拖鞋是在睡房裏穿的,廚房也有廚房專用的拖鞋。她喜歡色彩繽紛的衣服,她的衣服一點也不貴,都在小店裏買,然後自己配搭。她臉上的粉是擦得厚了點,可能因為年紀大了,眼睛老了,對顏色沒那麼敏感。她年輕時可是放洋留學的清秀的大美人呢。

一個老太太粉底擦得厚了點、胭脂擦得紅了點,又傷到了誰?我由衷地敬佩她對生活的莊嚴和熱情,不像我,在家老愛踢掉鞋子,赤着兩隻腳穿睡衣,朋友來了,我也是這樣子。我對生活,甚至對生命的熱愛和好奇永遠比不上她。

窮得有品味,那得要多少年的修煉和教養?又得要有多少堅持、沉澱與謙遜?遇到這樣的人,你得好好認識他,學習他的詩意。

你也肯定遇過一種人,當你悉心打扮的那天,他走過來不懷好意地笑着問你:

「穿成這樣是去喝喜酒嗎?」

你真想罵他説:「你才去喝喜酒!」

一個人難道不可以偶爾懷抱着赴宴的心情愉悦自己嗎?人生是一場秀,我們每個人都走秀,都有自己的姿態,當你不在乎別人的想法和目光,你才能夠走出自己的姿態。

多少年來,你一直努力取悦別人、取悦你想要取悦的人、取悦這個世界,又要多少年後,你才懂得取悦自己?

無論你喜歡做什麼,無論你喜歡誰,只要沒傷害別人都可以,噁心到別人無所謂,別噁心到自己就好。多少人為了名聲和財富、為了權力、野心和其他一切,做着噁心到別人也噁心到自己的事?而你不過是做自己喜歡的事,過自己喜歡的生活。若有人因為你喜歡做的事而覺得噁心和取笑你,那是他們的事。

真正蒼白的,是期待別人的認同,尤其是那些與你無關的人,那才是落難,卻成不了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