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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與陸小曼之間的故事

欄目: 徐志摩 / 發佈於: / 人氣:2.38W

徐志摩與陸小曼的故事世人皆知,筆者最近讀到台灣版《不容青史盡成灰》(劉紹唐著)一書,內有一篇名為《從蔣復璁之逝談到徐志摩的感情世界》,涉及徐志摩的“陰錯陽差”拿錯信的往事,煞是令人品味。

徐志摩與陸小曼之間的故事

徐志摩“誤娶”陸小曼

1924年泰戈爾訪華,徐志摩侍奉左右。凌叔華是作為燕京大學學生代表去歡迎泰戈爾的,由此同時認識了徐志摩和後來成為其丈夫的陳西瀅。據説泰戈爾曾對徐志摩説過,凌叔華比林徽因“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據蔣復璁説,“泰戈爾為愛護志摩,曾暗中勸徽因嫁予志摩不果”。林徽因名花有主,奈何,徐志摩感到惘然。那時,北京歐美留學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會,蔣復璁也因志摩的關係參加了。後將聚餐會擴大為固定的新月社(非後來的新月社),由徐志摩主持,來客可帶夫人。上世紀20年代社交公開已蔚然成風,林徽因、凌叔華和陸小曼夫婦都入盟成為新月社的常客。而陸小曼的夫君王賡是個敬業、勤勉之士,不大熱衷於遊樂,但有歐美風度,每遇志摩請邀遊樂之事,王賡往往説:“志摩,我忙,我不去,叫小曼陪你去玩吧!”徐志摩本是人見人愛的“大眾朋友”。他雙管齊下,與陸小曼、凌叔華同時交往並通信。徐志摩對凌叔華的才貌很欣賞,他為凌叔華的第一部小説《花之寺》作序,是一生中唯一一次為人作序。他的處女詩集《志摩的詩》出版扉頁上的題詞“獻給爸爸”,就是出自凌叔華的手筆。他們兩人的通信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是知道並認可的。徐志摩1925年3月赴歐前,將一隻藏有記載他與林徽因、陸小曼關係的日記及文稿的“八寶箱”交給凌叔華保管,還戲言他出國若有不測,讓凌資此為他寫傳,大有託後之誠,可見“交情非泛泛” 可喻了。凌叔華也很豁達,在與徐志摩噓寒問暖的同時,也與陳西瀅音問不斷。其間,當陸小曼活躍于徐志摩的視線後,徐志摩漸為陸小曼的豔麗、熱情所融化。在那段時間內,徐志摩同時在兩個女人中周旋,總給人以吃了碗裏又惦着鍋裏的印象。喜劇,或曰悲劇也就緣此開場了。

1924年八九月間,志摩由印度回國,住在上海新新旅館,同時迭接凌叔華、陸小曼兩封信,某日“晨間申如七叔往看志摩,王受慶(王賡,陸小曼丈夫)亦同時往候。志摩深知其父喜歡凌叔華,希望他與叔華聯姻,故見申如七叔到來,即説:叔華有信。在枕邊將信交與父閲。王受慶跟着同看。志摩看受慶臉色大變,於是在枕邊一看,叔華的信仍在,拿給父親看的是小曼的信,他知闖了禍了,因為小曼寫得情意綿綿,無怪王受慶臉色變了,趕快起來,將叔華的來信送與父親,將小曼的信取回。王受慶信已看完,出門走了”。(蔣復璁:《徐志摩先生軼事》,台灣《傳記文學》第四十五卷第六期)序幕一拉開,以後的故事逼得角色們將劇情發展下去,很快便進入了高潮。數日後,陸小曼應徐志摩前信私約到上海,先住在蔣百里家中。王受慶當眾責詢小曼給志摩寫信一事。“雙方各不相讓,大吵一場,卒致離婚。”據蔣復璁説,他當時親睹這一切,曾勸王受慶接走陸小曼,“用意在調虎離山,庶志摩與王太太減少往還”。大出所料,以離婚告結。陸小曼與王受慶離婚後回北京,某日打電話給徐志摩,恰蔣復璁在徐志摩處閒話。小曼邀大家去她寓所茶敍。徐志摩約蔣復璁一道去。蔣未去。自此,徐、陸的關係急轉直上,“不久就結婚了”。誰也難否認,這封“陰錯陽差”的信把徐、陸逼到牆角,他們不得不快刀斬亂麻做出唯一的抉擇。後來,徐志摩親口對蔣復璁説:“看信這一件事是 ‘陰錯陽差’,他總認為王受慶與陸小曼離婚是因他而起,自有責任。”志摩也無愧男子漢,敢做敢當,他娶了陸小曼。王賡倒不愧是磊落的君子。“陰錯陽差”事件後,徐志摩赴歐避風頭。王賡到南京任職。陸小曼留居北京母家,王賡還託胡適、張歆海“更得招呼她點”。更有趣的是1926年10月,徐、陸結婚,給王賡發一喜帖,王賡竟還送一份禮品,不失君子之風。

假如,當然這只是假如,徐志摩那天不拿錯信的話,他的命運將又是怎樣呢?猜不透。但有一點很清楚,志摩不娶小曼,家中不會斷絕他的經濟支持,他也許不必到處兼課賺點小錢供陸小曼揮霍。再則,現在各類寫徐的傳記上,都説徐志摩乘飛機回滬,是探視小曼的病,旋匆搭便機返平聽林徽因講演而遭難。蔣復璁不首肯此説,他認為:“其南下真實之原因,因陳小蝶欲購百里叔在上海國富門路之房屋,志摩想賺點佣金以濟家用,誠可憐也!”徐志摩為五斗米折腰而斃命,真令人扼腕!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遇難。12月6日北平追悼會後,於20日在上海舉行公祭。棺木運回老家硤石暫厝,次年春葬於硤石東山萬石窩。葬時匆匆,沒有立碑,只將胡適手書的幾個字放大寫在墓前水泥牆上。直至1946年春積鍇母子歸,葬其祖父申如先生於志摩墓旁時,方請同鄉大書家張宗祥題“詩人徐志摩之墓”,立碑。陳從周參加這一儀式。陳從周説:“所以延到後來才立碑,因等凌叔華所書碑文不就。”若干本徐志摩傳記千篇一律沿襲此説,連劉紹唐的文章也這樣認為。其實不然。

塵封的史料隨着斗轉星移,漸顯水面。筆者與凌叔華之女陳小瀅過從較密。小瀅把她的小學、中學時的同學吳令華介紹與我相識。吳令華是吳其昌的女兒,而吳其昌是徐志摩的表弟,他們的祖母是親姐妹。2004年2月,吳令華將《記凌叔華題徐志摩墓詩碑》一文寄給我一讀。我覺得這史料新鮮,且言之有據,不敢迷信正確與否,總覺得最起碼是一家之説,可供史家研究。於是我將其推薦給《文匯報》和香港《大公報》發表了。吳令華説,1933年夏,父吳其昌回硤石度假,徐志摩父親請他吃飯,託他請凌叔華為徐志摩題詩碑(實是催請)。這很自然,一徐、吳是至親,二吳其昌與陳、凌夫婦有誼。吳其昌因抗日被清華解聘後,到武漢大學任教,與陳西瀅是同事;凌叔華又曾為他的《散文甲稿》設計過封面,交情頗深。吳其昌在硤石便發快信致凌叔華,轉述徐申如的要求。讀劉紹唐的《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一文,查考凌叔華致胡適的二十五通信和《胡適來往書信選》,關於凌叔華為志摩寫碑文一事有明確記載,覺得真實可信。凌叔華接到吳其昌催題墓碑的.信後,過些時日,才題詞“冷月照詩魂”。

徐申如為何堅持獨請凌叔華題,凌叔華為何也樂意,這就不難看出徐申如“希望志摩和叔華聯姻”的本意和徐志摩與凌叔華之間那種“剪不斷,理還亂”的複雜情愫了。題寫什麼辭句為好,凌叔華是很慎重的。她曾於1933年1月31日致函胡適請益:“現在有一件事同你商量,志摩墓碑題字,申如伯曾來信叫我寫,好久未敢下筆。去夏他託吳其昌催我,我至今還未寫,因為我聽了幾個朋友批評所選‘往高處走’之句不能算志摩的好句。去年方瑋德他還提出那句‘我悄悄的來,正如我悄悄的去’(《別劍橋》)比這兩句合適,我想了也覺得是,近來更覺得‘往高處走’句有點符合‘往高處爬’‘往高枝兒飛’種種語氣,本來就有不少人以為我們的詩人是高貴閒人之類,如果刻上 ‘往高處走’句,必定有人譏笑這是詩人生前本如隨園的‘翩然一隻雲中鶴,飛來飛去宰相衙’了。我想了差不多一年,總想寫信同你商量商量,請你另找兩句……” 凌叔華也自謙説:“當然如果你們可以另找一個人寫,我也很願意奉讓,因為我始終都未覺得我的字配刻在石上。”

“冷月照詩魂”這塊碑後來確實立了。據吳令華説,她的表兄徐璇教授於上世紀70年代還鄉謁志摩墓,於下山時道旁發現它“橫卧泥中”。且美術史專家、吳其昌的連宗兄弟吳甲豐也見過。他倆還共同讚賞凌叔華將林黛玉的“冷月葬詩魂” 易一字用於志摩墓,貼切而自然。

“冷月照詩魂”字是凌叔華寫的無疑。但這句詩是胡適應凌叔華之邀“另找兩句”“找”出來的,還是凌叔華自擬的就難以稽考了。

陸小曼與胡適曖昧

胡適與徐志摩是很好的朋友,據説徐志摩會把他的日記拿給胡適看,然後胡適在上面做批註。徐志摩也很瞭解胡適,他説,凡是胡適文章中有按語的地方都要好好考究,因為這些按語往往都是導引你往錯誤方向理解的,所以胡適説“知我者志摩”。

後來徐志摩到歐洲去,還託胡適照顧陸小曼,曾經想讓胡適帶着陸小曼到歐洲去找他,沒想到胡適和陸小曼之間也擦出了一些火花,歐洲沒去,倒是留下了幾封陸小曼寫給胡適的情書,用英文寫的。

那時的“感情形勢”是,陸小曼還是王賡的太太,卻與徐志摩大談戀愛,胡適又插一隻腳進來。

被胡適譽為“四川隻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的吳虞1925年6月14日在日記中寫道:“立三約往開明觀劇,見鬚生孟小冬,其拉胡琴人為蓋叫天之拉胡琴者,叫座力頗佳。胡適之、盧小妹在樓上作軟語,盧即新月社演《春香鬧學》扮春香者,唱極佳。”盧小妹即陸小曼。值得注意的是“軟語”二字,胡陸“軟語”,師生關係的胡陸,“軟”什麼“語”?而陸小曼對於胡適這位老師,當然知他有妻,更知他和另一情人曹誠英的關係,但仍和他過從極密,寫信給他,説什麼“別太認真,人生苦短,及時行樂吧”。兩人關係之曖昧,昭然若揭。

當年有傳言,説最初是胡適看上陸小曼,無法跟太太離婚(胡適很懼內),小曼才轉而許身志摩的。待到徐志摩和陸小曼的風流事傳遍九城,而胡適又參與其事,盡力撮合,胡太太怒不可遏,一天到晚罵胡適。

有一天葉公超等人在胡家,胡太太又當着這些人的面罵胡適,罵新月的這些人:“你們都會寫文章,我不會寫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們這些人的真實面目寫出來,你們都是兩個面目的人。”剛説到這兒,胡適從樓上走下來,對太太説:“你又在亂説了。”胡太太説:“有人聽我亂説我就説。你還不是一天到晚亂説。大家看胡適之怎麼樣,我是看你一文不值……”(葉公超《新月懷舊》)若僅僅是為徐陸的結合幫忙,胡太太再顢頇,也不至於這樣罵胡適,總是此中有悖於常理的地方,才讓胡太太這樣大動肝火。

這場“四角糾紛”沒有爆發胡適那一樁,極有可能是胡適掩飾得好。

陸小曼在胡適的生命中,是其中一顆星星而已。胡適曾讚賞説:“陸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風景。”所指的正是她的精彩。有文獻記載:“北京外交部常常舉行交際舞會,小曼是跳舞能手,假定這天舞池中沒有她的倩影,幾乎闔座為之不歡。中外男賓,固然為之傾倒,就是中外女賓,好像看了她也目眩神迷,欲與一言以為快。而她的舉措得體,發言又温柔,儀態萬方,無與倫比。”

據現存的史料,胡適是太陽,當有三個月亮,一為髮妻江冬秀,二為美國女子韋蓮司,三為曹誠英。學者江勇振著《星星、月亮、太陽》考證説,除了“三個月亮”之外,還有不少的星星伴在胡適的生命之中。只是,胡適善於嚴守和隱藏他的隱私,可是,他的月亮、星星所留下的文字和信件卻逐漸出土,成為史學家所據,將這位一向“感情貧瘠”、“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的胡適變成了一位情聖!

《胡適遺稿及祕藏書信》裏收有陸小曼給胡適的六封信,均為徐志摩去世(1931)後所寫。且看這樣的句子

“我們雖然近兩年來意見有些相左,可是你我之情豈能因細小的誤會而有兩樣嗎?你知道我的朋友也很少,知己更不必説,我生活上若不得安逸,我又何能靜心地工作呢?這是最要緊的事。你豈能不管我?我怕你心腸不能如此之忍吧!”“我同你兩年來未曾有機會談話,我這兩年的環境可説壞到極點,不知者還許説我的不是,我當初本想讓你永久地不明瞭,我還有時恨你雖愛我而不能原諒我的苦衷,與外人一樣的來責罰我,可是我現在不能再讓你誤會我下去了,等你來了可否讓我細細地表一表?因為我以後在最寂寞的歲月願有一二人,能稍微給我些精神上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