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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當年舔飯碗散文

欄目: 散文 / 發佈於: / 人氣:1.63W

那天用微波爐燒西紅柿蛋湯,不料由於時間設置稍微長了一點,蛋末滾起粘得碗邊全是蛋花。想用湯勺去刮,又怕費時費力實在太麻煩,洗掉吧?又感到就這麼浪費了有點可惜......突然想起了用舌頭舔,反正屋裏就自己一個人,沒什麼不好意思的。舔着舔着,不禁想起了一些塵封已久的往事。

想起當年舔飯碗散文

舔飯碗這個動作現在看起來有點猥瑣,甚至可能讓人噁心,説出來、寫在日記裏更加有礙觀瞻;然而在那個並不遙遠的過去,平常百姓都在身體力行,習以為常,個別的還將它作為一個職業。(在小説“白鹿原”裏那個財主也經常有此舉動)

我們鄉下的種田人一直以“摸六株”為生,不管是解放以前替人打工,還是解放初期為自己種田,不論風霜雨雪,還是酷暑嚴寒,都得辛勤地在農田裏勞作,所以我們深知一粥一飯來之不易,都是用血汗換來的。我們的父母是絕對不許我們浪費糧食的,哪怕是一粒米飯掉到地上也必須撿起來吃掉!老年人見到小孩將飯粒掉到地上,就會説:”快撿起來,不然天宮菩薩響雷打死你!“有時候喝粥、吃菜漿(勾芡了的菜餚),難免會在碗邊或碗底粘着一點,很難喝乾淨,父母總會捧起碗來仔細地舔乾淨。等長到稍微大一點,這碗就得自己舔了,大一點的碗能蓋住整個臉蛋,人小舌頭短,舔不到碗底,就用手指括下來,送到嘴裏......這些動作,大家看了是不是覺得既寒酸又不衞生,覺得不可想象?可這真的是實實在在的事實。也許窮苦人天生就有很強的免疫力,青少年時代的我們好像從不會生過什麼大病,更不用進醫院。

再後來,在那個特殊的年代裏,還產生了“舔飯碗”這個行當,用現在的話説,“舔飯碗”就是乞丐的一個分支。鄉下人將乞丐稱為“討飯”——一隻碗、一隻籃,一根討飯棒,在人家吃飯的時候,倚門而立,就為了乞求那麼一口剩羹冷飯,有的當場吃掉,有的放進籃裏,帶回去與家人分享,他們沒有過多的奢望,就是討飯;至於強要的,討錢的等等那應該屬於“叫化子”了。我們村(那時叫大隊)裏有一個單身漢,那時就幹過“舔飯碗”的行當,像如今的上班族一樣,每天按時出發,摸黑回來,一身邋遢衣服,兩手空空如也,遊蕩在寧波各個飯店菜館,眼巴巴地看着別人用餐,一旦食客起身,他就立即上去搶過飯碗舔個精光;當然也有競爭,有時好幾個同行盯着同一個目標,那就得眼明手快,甚至不惜拳腳相加。還有一些更出格的,看到青年男女或衣着光鮮一點的進來用餐,他立在旁邊,故意打一個噴嚏,讓唾沫亂飛,或者用髒手觸摸碗邊、再向你乞討,甚至向碗裏撒一把塵土......這樣一碗剛端出來的美味佳餚就屬於他的了。

一切已成過去,過去切莫忘卻。忘卻就意味着背叛!每每看到從自助餐廳出來雙手按摩肚子甚至連連嘔吐的食客,每每看到飯店菜館服務員收拾餐桌時倒進泔汁桶的魚肉雞蝦,總難免一陣陣心痛,我們的社會這是怎麼啦?難道真的富得流油了嗎?!

我並不是希望回到舔飯碗的年代,但是勤儉節約的民族美德是必須發揚光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