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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或許我也能給你一個想要的結局散文

欄目: 散文 / 發佈於: / 人氣:3.11W

首語:很多年以後,我或許不會仍然像現在這般一無所有,可失去的愛情卻終究不會回頭。

十年後或許我也能給你一個想要的結局散文

昨晚,海棠花未眠,我亦如此。

當然,這只是一種文藝的説法,像我這樣的窮小子家裏根本養不起海棠花。

縱使養得起,恐怕也無心觀賞。

我睜着眼睛,注視着黑暗,窗外透進一絲微弱的光芒,不知來自何處。

我靜靜地聽着自己的呼吸,心中五味雜陳,自從看到那個朋友圈的那一刻開始,我便一直保持着這樣的狀態,甚至連我自己都不自知。

有人曾説,你要熱愛生活,認真過好每一天,因為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

可對於愛情,這樣的一種渴望有時會顯得微不足道,因為你甚至都無法猜測那份獨自喜歡的鏈條何時會倏然斷掉。

她,終於被表白了。

向她表白的那個人不是我,也不該是我。

對於她來説,那或許是一份意料之中的幸福,對我卻更像是一場猝不及防的暴雨。

她是我的研究生同學,父母在長春市紀委上班,家裏只有她一個女兒,儼然是一個真正的“小公主”。

當我們曬一些吃火鍋的圖片時,她會在洛杉磯的早晨發來問候。

當我們還在為寒假打工而奔波的時候,她卻在德國和香港瘋狂購物。

有很多的人,只是為了發朋友圈而發朋友圈,而她無需隱藏,每一次朋友圈都不必小心翼翼,更不必精心偽裝。

這個世界上似乎每天都在上演着窮小子愛上富家姑娘的狗血劇情,電視劇裏也總喜歡出現這樣的橋段,然後賦予它一個激動人心的完美結局。

可事實卻是,來自兩個世界的人,或許根本就不會有交集。

平常除了上課,我們基本見不上面,那漫長的三個小時,對我來説卻彌足珍貴,因為喜歡一個人,待在一個空間裏都是一種幸福。

我可以解釋來自現實的無數種差距,但我卻無法解釋自己異想天開的喜歡;我也知道那根本不可能,但至少讓我保留喜歡一個人的竊喜與暗淡。

她的表白很“壯觀”,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當然如果以一個學生的身份來看,更是如此。

巨大的煙火噴向空中,在漆黑的夜幕中呈現出她的名字,映襯着長春的雪,雪中是一朵又一朵鮮豔的玫瑰。

向她表白的男孩很用心,還讓自己的好朋友們拉起橫幅,上面是甜到發膩的情話,煙火把整個天空照亮,她幸福的吻了他。

這些場景都是我從朋友圈的照片裏看到的,那一刻,心中的.某種渴望終於“啪”一聲斷掉,甚至都沒有任何提前的徵兆。

“傻小子,你想什麼呢?你甚至都給不了她一個如此像樣的表白。”

我心裏這樣的想到,心中一陣酸楚,眼淚滑落,如同告別一個潔白的夢想。

我不知道在想些什麼,我嫉妒、憤怒、悲傷、無能為力,心中的感覺交織在一起,而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一場獨角戲。

我窮,我卻真的喜歡她。

面對這樣的一個冰冷事實,我不知道該如何安慰自己,或許我只是在一個不屬於我的世界裏做了一個荒唐的南柯一夢。

天快亮的時候,我沉沉的睡去,似乎一切從未發生。

我告訴自己,要努力奮鬥,不然如何追到心中的女神,可我卻清楚的知道,我不會一無所有,但我註定會失去她。

愛情和財富不會在同一個時空存在,我想對於窮人來説,更是如此吧。

或許我是狹隘的,但此時此刻,這卻是一個很真實的想法。

我可以給她一份無比真誠的愛情,我卻無法給她一個期待之中華麗的表白,至少在這個一無所有的年紀裏。

大學的時候,看過劉同寫的一本書《誰的青春不迷茫》,裏面講的一個故事,很是動人和遺憾。

劉同説他年輕的時候遇到一個女孩,可那個時候的他也不是什麼光線總裁,穿着一雙帆布鞋,一條青澀的牛仔褲,一個典型熱愛文字的小青年。

面對女孩的要求,他只能選擇離開。

很多年以後他在自己的書中寫道這樣一句話:

很多年以前我碰到一個女孩,可是我卻給不了她想要的一切,等到我後來真的擁有了一切,卻再也沒見過那個女孩。

説實話,那個時候看這句話的時候並沒有太深的感觸,覺得青春還長,一切都還來得及。

或許是真愛呢?

那個時候,我還會有這樣看似天真的想法。

但後來發現,那樣的喜歡不僅沒有基礎,甚至都沒有任何的機會。

她下課之後會去酒吧,去購物,去社交,而我卻只能對一杯昂貴的雞尾酒望而卻步,在艱澀的論文中尋找未來。

這樣的差距無數次地提醒着自己,你為何要去喜歡那樣的人呢?

我不知道,這個問題再問多少次也不會有答案,因為很多時候,喜歡就真的只是喜歡。

這讓我想起了曾經的小學同學小宋,他連初中都沒有上完,當他拿着家裏備好的禮物去提親時,丈母孃甚至連門都不讓進。

小宋很是委屈,回家好幾天都不説話。

三天以後,他揹着一個老式的手提包,去了深圳。

一去就是五年,杳無蹤跡。

而那個女孩在他離開一年後便結婚了,嫁了一個卡車司機,日子還算不錯。

去年的時候,小宋回到了村裏,衣錦還鄉。

開着好幾十萬的車,據説在深圳有了自己的公司,只不過依然孤身一人。

今年過年後,他把父母接了過去,再也沒有回村裏,那是一個讓他感到傷心的地方。

村裏人愛嚼舌根,老説:你看看人家小宋現在多有錢,當初要是跟了他,現在別提有多風光!

那天我就站在人羣裏,而那個小宋喜歡的女孩站在她家的大門外看着,懷裏抱着剛滿月的孩子,風吹過她年輕的臉龐,一切似乎淡然飄過。

十年,給我十年時間,我或許也能擁有你想要的一切,可歲月無情,不曾有一秒等待。

話説回來。

其實説句實話,我雖然一無所有,但我仍然希望女生可以找一個富有的男人。

這其實並不矛盾,也無可厚非。

畢竟現在不是瘋狂的70年代,也不是純真的80年年代,這是一個靠借來的豪車就可以得到愛情的年代。

我覺得沒有人可以苛責一個女生説:你為什麼不等我十年?

坦白講,我覺得這和奴隸制沒什麼區別,這樣的要求也很過分。

十年,對於一個男人來説可能是他事業的上升期,可對於一個女人來説,那是她最珍貴美好的年華。

十年後,那個男人或許真的能給你一個華麗的表白,可你無法保證十年後他還會向你表白。

用一種不確定來道德綁架一種確定,這樣真的好嗎?

喜歡一個人,如果真的發自內心,無非也是希望她能夠幸福,這樣的一種道德綁架或許唯一的解釋便是,真的不愛。

十年,是一個很神奇的數字。

似乎到了某個年紀,這個數字便會自動走進你的心裏。

十年後,我在哪裏?

我在幹什麼?

喜歡的人是否也早已嫁作人婦或是依舊孑然一身?

從十八歲上大學到二十八歲,正好整整十年,十年來,你又是哪般模樣?

男人應該用這十年去奮鬥,贏得一個屬於自己的未來,女人也應該奮鬥,至少以後不用別人給麪包,然後驕傲的嫁給愛情。

可結尾卻是帶着幾分悲涼色彩的一句話:

我們,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還記得陳奕迅的那首《十年》嗎?

以前聽旋律,現在聽愛情和人生。

走過某個街角,熟悉的旋律響起,嘴裏依然會禁不住哼幾句: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怎麼説出口/也不過是分手/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牽牽手就像旅遊......

給我十年,我或許也能給你一個你希望的結局,但是我卻不希望這樣做、

如果在愛情和麪包之間選擇,我寧願選擇你快樂。

而那份潛藏在歲月裏的無能為力,浸泡在這個年紀裏的冰冷差距,只會成為一段我獨自擁有的記憶。

十年,我會在下個路口等你。

而你,或許早已離去,消失在人海里。

我不怪你,也不必苛責自己,愛過便足矣。

從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

我便想過失去,

只是沒想到,

竟會如此迅速

來不及落淚。

不是不愛,只是未曾再提起。

原諒我的偷偷喜歡,原諒我的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