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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法律知識作文四篇

欄目: 知識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2.28W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題集中,圍繞同一主題作深入闡述,切忌東拉西扯,主題渙散甚至無主題。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知識作文4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法律知識作文四篇

法律知識作文 篇1

記得我很小的時候,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我的大爺爺沐浴改革開放的春風,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在我們村裏是首先富裕起來的人。那時,大家還沒有電話和手機,我的大爺爺卻有一台大哥大,能用大哥大與外界溝通,知曉一些新的商業信息,村民們都很羨慕,大爺爺也把大哥大當成了寶貝,也正是這台大哥大,在小村裏掀起了一場風波。

那天是我大爺爺五十大壽,為他祝壽的人很多,下午,大家酒足飯飽之後都回家了。大爺爺的大哥大也不見了,心急如焚的大爺爺四處尋找,但是怎麼也找不着了。傍晚,大爺爺向派出所報了案,警察很快就來了,經過排查8226;詢問,懷疑一位大約十五歲的哥哥,因為那位哥哥從小就喜歡小偷小摸的。警察也帶來了大哥大,在村子裏不斷的撥通,鈴聲打破了小村的寧靜,並從這位哥哥家傳出來,警察把大哥大從哥哥家的縫紉機裏搜出來,警車也把大哥哥帶走了。哥哥的父母因為他偷盜變得神情恍惚,這時正值雙搶時期,他的爸爸去接電收割稻穀時,觸電身亡。

出於同情,大爺爺把哥哥保釋出來,但是,他卻永遠失去了他的父親。經過這些事,哥哥知錯了,從此洗心革面,改邪歸正,還經常幫助有困難的鄰居,大家也都樂於與他交往了。這件事警示我們,從小我們就要謹記:“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不要長大後,釀成更大的錯誤。

同學們,法律是正義之本,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讓我們認真學法,改掉不良習慣,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吧!

法律知識作文 篇2

從前,法律知識對我來説是陌生的。但是,自從我讀了《小學生法律讀本》之後,便受益匪淺,使我對法律有了許多新的認識。這本書通過一些小故事生動地告訴我們一些法律知識。翻開書本,豐富多彩的內容映入眼簾。在第十七講中,好學生小芳因為沉迷於網絡,慢慢的,小芳學習的時間越來越少,在電腦前面玩遊戲的時間越來越多,視力越來越差,身體抵抗力下降,經常生病學習成績也從前五名下降到了二十名後。可以想象,如果不正確上網,適當地控制上網時間,就會走火入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第十八講中,活潑好動的小華在遊戲機房由於好奇心吸了毒。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後來,為了弄錢吸毒,小華開始學會説謊,也沒心思上學了,甚至開始騙低年級同學的錢。可見毒品的誘惑有多麼強大,讓一個天真向上的學生從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生活中,我們也要時時刻刻遵守法律法規,比如過馬路紅燈停,綠燈行;小學生不能進網吧等娛樂場所;不破壞公物等等。親愛的同學們,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們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與法同行做一個守法、學法的好少年,快樂成長!

法律知識作文 篇3

韓非子曾經説過“家有長夜,雖飢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亂”。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法規”,這兩個小精靈守護維護着我們,但我們只有不逾越鴻溝,才能使我們更加和諧安康。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每個人的價值觀、世界觀都不同,要想治理國家,只有依靠法律,我們的國家才會安定,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人們熱愛和平、渴望和平,作為祖國的花朵,我們更應該遵守法律。

現在我國的留守兒童很多,他們缺少父母的`關愛,生活中少了父母的教導,缺少管教,犯罪成了上升趨勢。前不久,我在《今日説法》的欄目中,看到了這樣的故事:小麗、小芳是姐妹,和同學小紅是很好的朋友,就是應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來。因此小紅起了報復的心理。放學後買了一瓶可樂,並放入劇毒農藥“毒鼠強”,讓姐妹二人喝下。等發現時,兩人早已沒了呼吸,口吐白沫。這兩個弱小寶貴的生命,就這樣轉瞬即逝,留給兩個家庭沉重的打擊與自責。實在讓人惋惜不止。

回頭看來,小小的故事能反映出大的問題,如果家長和老師能多普及一些法律知識、家長能多陪陪孩子,而不是奔波在外忙於掙錢。我想事情的結尾也不會這樣。

我們都是懵懂的少年,相信在法律的保護監督下,一定會努力實現自己的夢想!也希望所有的留守兒童,都會在陽光下茁壯成長,如果擁抱能消失童年父母不在的創傷,我願意一直擁抱他們。把最真摯的祝福送給他們!

青春飛揚,法律知識伴我們成長!

法律知識作文 篇4

隨着人們的經濟條件越來越好,漸漸地,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識變得越發重要。然而,一小部分人卻仍然為了眼前的利益而無視法律的存在。另一些呢,則連自己有犯罪行為都不知道。

前兩天,我見朋友有一款聯想電子遊戲機,便向他將遊戲機借了過來。星期六,我正好在家寫作業。突然,我聽到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在幾秒鐘的平靜之後,只聽“轟”的一聲,我家的門一陣搖晃,緊接着門開了,我看見一名四年級學生走了進來。他看見了我,就像耗子見了貓一樣,連忙神色慌張的跑掉了。到了第二天,遊戲機就離奇的失蹤了。又過了兩天,正當我一籌莫展時,忽然想起:會不會是他?之後,我將這個想法對媽媽説了一下,她也十分同意。於是,便馬上讓村上的老師打了個電話給他的班主任。一天之後,班主任將被他偷去的遊戲機還了回來。

本來,我們是想將他送去警察局。但經過多番考慮,媽媽決定為了不影響他以後的前程,此事決口不提。在此,我也要提醒媽媽:即使不將他送去警察局,也應送進教育局接受教育。像您這樣一味的縱容他,而不對他實行教育,他的前途也不見得有多好。所以,做人應公私分明,也許你覺得是好事,但其他人也不會都像你這樣想。

還有一次,爸爸發現一個酗酒鬧事,好意前去阻攔,卻被打破了頭。因為都是同村一場,顧及兩人的交情,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可是,我就不贊同大人的觀點,情面固然重要,但至少也應該讓他知道,他已經觸犯了法律。

同時,我也衷心希望,一旦相互之間發生爭執,千萬不要手腳相拼,兵戎相見。有不能直接解決的事,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如果你打傷了人,不僅有理説不清,説不定還會被判惡意傷人。作為小學的我們,在很多時候都需要用法律來保護我們。就讓我們一起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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