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一天,我和媽媽還有媽媽的同事一起去逛海雅百貨。
我們一層一層地慢慢逛,當我們逛到三樓一家叫“羅蒙”的服裝店時,我感覺有些累了,媽媽正聚精 會神地挑衣服,於是我趁機蹲在地上玩了起來。誰知,媽媽當時根本沒注意到我就在她身後,在選衣服時 不經意地往後退了退,這時,恰好高高的.鞋跟踩在了我左手食指的指背上,頓時,我感到一股鑽心的疼痛 ,我強忍住淚水站了起來,沒敢説話。媽媽當時意識到她一定踩到我,於是拿起我的手一看,還真被踩去 了小指甲蓋大小的一塊皮,媽媽心疼得趕快把我的手按住。我為了不讓媽媽難過,我裝作很輕鬆的樣子。 因為我知道,我不應該在公共場合這樣蹲下來玩,很不安全。
媽媽此刻告訴我説:孩子,你很堅強,但是 遇到傷害,要及時發出信號,這樣才可以避免受到更進一步傷害。我點了點頭,明白了媽媽説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