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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通用7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43W

當我們積累了新的體會時,馬上將其記錄下來,這樣能夠培養人思考的習慣。那麼心得體會怎麼寫才能感染讀者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通用7篇)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1

有的學校門口經常會有一些文具店,與其説是文具店,倒不如説是垃圾食品店,裏面的垃圾食品琳琅滿目,都是些5毛、1塊的小零食,雖然便宜。但都是些危害學生健康的三無食品。

我曾經問過店裏:“叔叔,你不知道這些都是三無食品,對身體有害嗎?”那位叔叔回答:“我不管這些,我只知道有人喜歡。”這樣的回答讓我大吃一驚,難道他們不知道這種做法違法嗎?中國的食品安全一直倍受人們關注,這裏上演的是哪一齣?

前些日子,合肥的一名學生在校門口買了一袋零食吃後中毒,經搶救無效身亡。我想這應該會引起全社會的關注,至少有一段時間學校門口不會賣這種食品吧。然而,這些店老闆仍然熟視無睹地銷售這些三無產品。

食品安全與人的生命息息相關,那些“黑心小販”難道不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有關部門為何視而不見?

一個不知法、不懂法的人,是不會成就一番大事業的,甚至還會危害他人和社會。讓我們攜手起來,讓所有人都知法,讓所有人都守法,共同創造美好的明天!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2

記得我還是在上幼兒園的時候,看過一部叫《黑貓警長》的動畫片。幼兒時的我只覺得黑貓警長很勇敢、聰明。其實在那時我已經不知不覺的學到了不少法律知識,心中播下了“法”的種子。

上了小學後,“法”在我心中慢慢的萌芽了。我在1818黃金眼的新聞欄目上,經常看到因為酒後開車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而失去生命的人,也有因為闖紅燈和別的車相撞,發生的慘劇。看到這一幕幕的慘狀,讓我心驚膽顫。使我對交通意識有了更深的認識。我深深的體會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這句話的含義了。

有句話叫“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其實就是在告戒我們,要從小事做起。雖然我們是未成年人,不用擔負法律責任,但我們也必須要遵守法律。從小養成好習慣。俗話説:“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可能你今天拿了別人的一枝筆,明天你拿了另一個人的一個本子,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如果這種苗頭得不到糾正,發展下去的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所以我呼籲大家,要從小事做起,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不要因為爭強好勝,一時衝動,觸犯了法律而追悔莫及。讓自己成為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3

説到法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為我們生活中有許多事情和法律有關。可以説,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律社會,因為法律、法規的約束,才得以讓我們生活地如此安定。

比如説:與我們小學生有關的有《未成年保護法》;消費者有關的有《經濟法》;與環境有關的有《環境法》;與結婚有關的有《婚姻法》;除此之外,駕車、交通等都與法律有着直接的關係。

去年9月5號是我姑姑大喜的日子。所以姑姑宴請了許多親戚朋友。他們有很多是家裏有車的,但那天卻為了防止酒後駕車沒有開車來。開車來的幾個人都自覺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滿了飲料,沒有一個人倒酒,因為大家都知道,喝過酒的人是不能開車的。交通法有規定:酒後駕車最輕處以200元的罰款,重則被扣分甚至刑事拘留。雖然有些司機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內心存在僥倖心理。可是他們卻不是這樣,因此,不管別人怎麼勸,他們都堅決不喝,一個勁的和勸他喝酒的人打圓場,最終真的是滴酒未沾,我真的打心眼裏佩服他們——這是對自己、對家人、也是對他人負責的一種積極的表現,可見這些叔叔阿姨們肯定是無論做啥事都會很負責的。我為姑姑有這樣的親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然而,同樣是交通規則方面,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表現。我每次去龍泉,都會看到很多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爸爸媽媽都會再三叮囑我:“千萬不要亂闖紅燈,你看,多危險呀!出了交通事故最受傷的日呢還不是你自己!”

除此之外,學校也給我們看了許多因為違章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導致家破人亡的案例。無數事實證明,一個國家,只有法制全,人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文明進步!我們今天是未成年人,明天就是祖國的棟樑之才,我們從小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將來才能依法治國。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4

做遊戲有遊戲的規則,學校有學校的規則,國家也不例外,眾所皆知,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其它的一些法律都是憲法的補充。一個國家,之所以有法,就是為了更好得維護國家和更廣大人民的利益,若你違法,定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我們表少年更應該知法守法,從我做起。

然而,就在一個法制的世界裏,仍然存在着違法行為,組幫結隊,打架鬥歐,進網吧……在前幾天,就出現了打羣架的骯髒現象。兩個幫派相互對視着。周圍的空氣彷彿凝固瞭解般,不給人喘息的機會。他們人人都準備開戰了。這樣的場面,彷彿只在網絡遊戲中才出現。

還有一些違規行為,如上網吧等,網絡是學習的好地方,然而卻有許多人不會利用它,他們整天曠課打遊戲,最後,口袋空了,只得被網絡逼着去搶劫,甚至殺人滅口。

當然,在這個法律世界裏,也有知法守法的人。

那一次,走在農村的小路上,看見兩個小田地裏偷地瓜,我看到後,心急如焚,心裏想,他們偷別人家的地瓜,是違法的行為啊!我一定要讓他們知法守法。想到這裏,我跑了過去,憤怒的説:“你們怎麼能不遵守法律呢?那兩個孩子聽後,羞愧的點了點頭。

還有那一次,一輛小轎車撞了一截護欄,護欄被撞得滿地都是,周圍沒有幾個人,他完全可以當做什麼事也沒發生似的把車開走,但他沒有。這不也是守法的行為嗎?

人生好似一場遊戲,法律好似是遊戲規則,何必要違規被罰出局?我們何時才能知法、守法?讓我們知法守法,從我做起。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5

當今這個社會,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正如孟子所説的“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要使祖國強盛起來,着先就得制定各種法律、法規。作為一個現代公民,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到知法、守法,因為只有這樣,我們的個人修養才會提高,我們的生活才會得到保障。

雖然這是一個法制社會,到處都在提倡守法,但許多家長的法律意識仍很淡薄,也不善教導自己的子女,以致他們的孩子誤入歧途。

小時候,爸爸給我講過一個故事,回想起來,我仍記憶猶新,它在我的腦海裏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它時刻提醒着我要遵守法規,做個誠實的人。

從前,有個孩子聰明伶俐,因為父親死得早,所以他就和母親相依為命。小的時候,他經常去油坊玩,看到那一缸缸黃燦燦的油,便情不自禁地動起了歪腦筋。他把一個用海綿做的小球拿在手裏玩,再故意裝作不小心把球掉進缸裏,然後趕緊把它撈起來。此時的海綿已吸了滿滿一下油了。於是那小孩提着小球沾沾自喜地跑回家去。回到家後,母親居然沒有批評他,反而對他讚不絕口,誇他聰明。也許是因為得到了母親的肯定,他變得更肆無忌憚。不論走到哪兒,他都要順手牽羊,撿點便宜。俗話説:“從小偷米,長大偷金。”果不其然,由於長期的小偷小摸早已使他養成了十分惡劣的習慣。長大後,他竟真的去偷金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律面前,他不得不低下了頭……

由於母親的一貫縱容,促使一位本應風華正茂的青年誤入歧途,真讓人感到惋惜!可見,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有多大!在這裏,我鄭重地向廣大父母呼籲:作為長輩,就應當以身作則,知法、守法,做好模範帶頭作用。同時,也希望每個中小學生能從小樹立起一個知法、守法的觀念,不再重蹈故事中那位青年的覆轍!

為了提高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我們學校也舉行了好幾次法制講座,使同學們受益非淺。生活在這樣一個法制的社會中,我們是幸福的!為了美好的`生活,為了社會的和諧,為了祖國的繁榮昌盛,讓我們攜手努力吧!

千萬別忘了——知法,守法,要從小做起哦!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6

提起法律,大家都會覺得很神祕、很威嚴。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是約束人們行為的一種規範。

也許許多同學都認為:我們還小呢,能範什麼罪?即使做錯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會制裁到我們的。有些現象我們在學校中也常聽到,比如:一些同學從偷別人一支筆、一塊橡皮、到偷錢等等。這是因為,這些人因為年齡小、缺乏社會知識、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所以,我向大家提一些建議:

一:不沉迷網絡。

二:不“説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

三:不要因為“相互之間磕磕碰碰,就出現打架鬥毆”以免失手,以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

我們大家都知道,由於小毛病發展到大錯,從一般違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並不少見。所以我們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爭做講文明、懂禮貌,各方面素質都得到發展的好學生。

學法知法守法心得體會作文7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作為生活在社會中的人,我們時常面臨個體情感與社會管理秩序之間的摩擦。

年前李先生因送發高燒的孩子去醫院,將車子違法停在醫院外的路邊,將原因寫在紙上留在車上,希望警察能夠不貼罰單,警察看見後未貼罰單,並且留下祝願。對於李先生和警察的行為,社會各界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對此,我認為“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尊重規則,讓規則大於人情,才能構建良好的“方圓”,建設美好社會。而維護社會良好秩序的基石,正是法律,正是我們每一個人帶着尊重的知行合一。

首先,李先生的行為並不算個例。當下,時時刻刻都有人出現與李先生類似的經歷,他們或許是孩子發高燒,或許是準媽媽即將分娩,或許是……但倘若人人都因為合乎情理便可以稍稍逾越法理所築起的警戒線,那麼社會秩序就會因此一點點瓦解。試想一下,醫院本來就是緊急事件多發場所,也許有人的情況比孩子發高燒更為嚴重,李先生把車停在醫院外的路邊,可能導致道路阻塞,萬一因為李先生的車子妨礙了前來急救的病人,那麼病人出了事又讓誰來負這個責任?是李先生,警察或是醫院?

其次,縱使我們感同身受着這份“情理”,但情理之上,還需要事理、法理在宏觀上的保障作用。法律的制定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促進和諧發展,而一個社會中,每個人所享有的生命權利都是同等的。曾經有位母親,在送孩子去急診的路上,遇到堵車,情急之下她突然打開車門往外衝,就這樣撞倒了後面開來的電瓶車。致使一輛爸爸載着女兒的電瓶車直接被推翻在了右側車道。那個媽媽並沒有做出任何道歉,第一時間跑向醫院。圍觀的人裏有人大聲呵斥道:“你的孩子是命,別人的孩子不是命嗎?”這句看似不那麼有人情味的話,卻引人深思。世事難料,下一秒會發生什麼,我們不能預判,所以更要按規矩辦事。從某種意義上説,規則保證着社會生活、工作、行為的有序規範。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縱橫的社會中,法律依然是堅固的。我覺得我們不能盲目的讚揚警察人性化的處理問題,而是對其行為做出思考。這一行為帶來的社會影響。如果李先生沒有受到懲罰,那麼我認為社會上就會出現某個先生,打着類似李先生的口號,來請求法律的縱容。如果法律被人情攻破,迎接我們的將是喪鐘鳴響。

另外,在事件之外,我們是否也應有所反思?如果李先生事件是社會中的普遍的“停車難”問題,特別是在醫院周圍。那麼,社會層面,是否應該對這類事件給予更多關注和幫助?醫院是否也可以就此開拓更多便民措施,例如僱用專門的停車人員給趕時間的人們提供停車服務。辦法總比問題多,但無論我們感性上給予多深的理解,就整個大環境而言,我們需要理性意義上的法律對每一個人的規訓,需要我們每一個公民執法、懂法、守法。

生活中,往往有許多事情都出乎我們的意料。李先生的故事離我們很近,雖法理不外乎人情,可我始終認為任何人不能違反法理的規定,否則法理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某種意義。“法死人活”,法由人而定,就要由人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