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宋代詩人 > 王安石

梅花的詩句 王安石

欄目: 王安石 / 發佈於: / 人氣:1.63W

引導語:王安石的《梅花》詩中“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是讚美梅花的千古佳句,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相關的梅花詩句,歡迎大家閲讀學習。

梅花的詩句 王安石

梅花 / 梅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牆角數枝梅,凌寒獨自開。

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

註釋

1.凌寒:冒着嚴寒。

2.遙:遠遠的。

3.為:因為。

4.暗香:指梅花的幽香。

5.知道

翻譯

牆角有幾枝梅花,正冒着嚴寒獨自開放。為什麼遠看就知道潔白的梅花不是雪呢?那是因為梅花隱隱傳來陣陣的香氣。

賞析

古人吟唱梅花的詩中,有一首相當著名,那就是在作者之前,北宋詩人林逋的《山園小梅》。尤其是詩中“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兩句,更被贊為詠梅的絕唱。林逋這人一輩子不做官,也不娶妻生子,一個人住在西湖畔孤山山坡上種梅養鶴,過着隱居的生活。所以他的詠梅詩,表現的不過是脱離社會現實自命清高的思想。作者此詩則不同,他巧妙地借用了林逋的詩句,卻能推陳出新。你看他寫的梅花,潔白如雪,長在牆角但毫不自卑,遠遠地散發着清香。詩人通過對梅花不畏嚴寒的高潔品性的讚賞,用雪喻梅的冰清玉潔,又用“暗香”點出梅勝於雪,説明堅強高潔的人格所具有的偉大的魅力。作者在北宋極端複雜和艱難的局勢下,積極改革,而得不到支持,其孤獨心態和艱難處境,與梅花自然有共通的地方。這首小詩意味深遠,而語句又十分樸素自然,沒有絲毫雕琢的痕跡。

王安石個人資料【人物生平】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改革家、文學家)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進士及第,歷任揚州籤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一年後,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罷相,退居江寧。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新法皆廢,鬱然病逝於鐘山(今江蘇南京),諡號“文”,故世稱王文公。

王安石潛心研究經學,著書立説,被譽為“通儒”,創“荊公新學”,促進宋代疑經變古學風的形成。哲學上,用“五行説”闡述宇宙生成,豐富和發展了中國古樸素唯物主義思想;其哲學命題“新故相除”,把中國古代辯證法推到一個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論點鮮明、邏輯嚴密,有很強的説服力,充分發揮了古文的實際功用;短文簡潔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於説理與修辭,晚年詩風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遠韻的風格在北宋詩壇自成一家,世稱 “王荊公體”。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於臨川(今撫州市臨川區),父親王益,時任臨川軍判官。王安石自幼聰穎,酷愛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稍長,跟隨父親宦遊各地,接觸現實,體驗民間疾苦。文章立論高深奇麗,旁徵博引,始有移風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王安石隨父入京,以文結識好友曾鞏,曾鞏向歐陽修推薦其文,大獲讚賞。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登楊鎮榜進士第四名,授淮南節度判官。任滿後,王安石放棄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調為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皇祐三年(1051),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宋仁宗舉薦,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歐陽修舉薦為諫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羣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災。不可不恤也”宋代董煟所著《教荒活民書》,以封建國家從皇帝到各級官吏職責為根據,提出在救荒時各自應該完成的工作。他講道:“賑濟者,用義倉米施及老、幼、殘疾、孤、貧等人。米不足,或散錢與之,即用庫銀糴豆、麥、菽、粟之類,亦可”。有學者認為董煟提出了系統的賑濟學説理論,特別提出了對殘疾人羣體的救助,為後世的救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宋代還特別注重倉儲在救災救濟中的作用。歷代出現過的倉儲形式在宋代幾乎都曾設立過,如常平倉、社倉、義倉等,另外還有廣惠倉、半儲倉、平餘倉則是宋代的創舉。這些倉儲形式對救濟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羣體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下詔設置廣惠倉,救濟老幼貧疾不能自存者。

陳説政事

嘉佑三年(1058年),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認為癥結的根源在於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決的根本途徑在於效法古聖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王安石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並以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至覆滅的事實為例,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宋仁宗並未採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懇辭入朝

此後,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願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職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眾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刪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守喪。

宋英宗繼位後(1063年—1066年),屢次徵召赴京任職,王安石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越次入對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宋神宗為擺脱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頒佈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新舊黨爭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並加以懲處。新法頒佈後,王安石擢拔浦城、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

御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韓琦上疏規勸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曾公亮、陳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隨後,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韓絳等規勸,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數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況,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御史劉述、劉琦、錢豈頁、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温、楊繪、劉摯,,諫官範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都因為與王安石意見不合,,相繼離開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御史林旦、薛昌朝、範育彈劾李定違背孝道, 皆被罷出朝廷。其後,呂惠卿因父親去世離開朝廷,王安石便對曾布委以重任,對他非常信任。

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並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隨後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複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罷相始末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羣臣訴説免行錢之害,神宗滿面愁容,欲罷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鄭俠反對變法,繪製流民旱災困苦圖獻給神宗,並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慈聖和宣仁兩位太后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為吏部尚書。

王安石罷相後,奏請皇帝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呂惠卿掌握大權後,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祕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為陳州知州。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為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趙煦即位,改元元祐,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聽政後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葬於江寧半山園,諡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