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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商環境企業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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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商環境企業自查報告

營商環境企業自查報告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關於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兩個清單”專項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對照督查內容認真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編制公開情況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大力改善營銷環境的若干意見》(冀發[20xx]8號),着力優化營銷環境,我局認真梳理各項審批和監管職能,在全系統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權力和責任“兩個清單”制度並向全社會公開。初步釐清了監管部門和市場,以及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之間的職責邊界,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快職能轉變,規範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構建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職能體系,建設法治食藥監、責任食藥監、服務食藥監和廉潔食藥監。一是按時限和編制規範要求建立完善“兩個清單”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對照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局機關“三定”方案,對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職責權限進行了梳理、歸納和確認,編制了《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行政權力清單》和《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監管責任清單》,列出權力和責任事項目錄,釐清權力底數,細化監管依據,明確權利類別、權利主體、承辦部門、辦理時限等內容,並在省局政務網站開闢了專欄。具體網址見。同時在局行政服務受理大廳和機關門口觸摸屏上同步更新相關內容,方便行政相對人查詢。二是積極推動指導直屬單位建立“兩個清單”制度。將承擔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職能的稽查局及承擔食品藥品相關檢驗監測職能的省食品檢驗研究院、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省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檢驗研究院逐步納入“兩個清單”管理範圍,實現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

二、動態管理情況

一是認真做好國家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銜接落實工作。根據國務院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我局積極推進項目審批權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銜接國家總局下放至省級局1項行政許可事項,及時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規範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認真做好國家取消行政審批事項銜接落實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化粧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xx年第265號)》要求,我局擬取消“化粧品生產企業衞生許可核發”,保留“29022 化粧品生產許可”,並在此項設定依據中增加“部委文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化粧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xx年 第265號)》”。

將此行政審批事項的動態調整情況,及時印發《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請示》(冀食藥監法函[20xx]73號),報送省審改辦審批。三是認真做好向市縣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省政府部門下放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冀政辦發[20xx]7號)要求,我局向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委託下放行政許可事項1項,即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調劑(跨市、縣)審批。

我局及時在省局政務網站發佈公告予以公開,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託下放,並按照《河北省行政許可委託實施辦法》,以委託行政機關與受委託行政機關簽訂委託書等形式落實。制定具體措施和辦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四是嚴格依法依規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調整。根據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新修訂《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對原行政權力清單中的項目名稱、實施依據等進行了調整完善,向省審改辦報送了《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行政權力清單、監管清單、責任清單的請示》(冀食藥監法[20xx]162號),待審批。

於20xx年2月印發《關於調整完善行政權力清單、監管清單、責任清單的通知》(冀食藥監法便函[20xx]12號),根據法律法規、部門職能等調整情況,組織局機關相關處室,結合《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行政權力清單、監管清單、責任清單的請示》(冀食藥監法[20xx]162號),及時對“兩個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目前正在徵求意見中,待將反饋意見彙總後,再次報送省審改辦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