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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7.06K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確保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不發生重大事故,有效指導和規範應急處理工作,預防並及時控制轄區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辦法》以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雅安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雅質領辦[2017]36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目的和意義

建立健全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指導和規範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並及時控制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促進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費者身體健康損害和農畜產品生產損失,並對我縣農畜產品安全形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的責任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最大限度地預防或減少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報告,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上報情況,縣上再逐級上報市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迅速介入,立即作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避免事態擴大;科學判斷,深入調查,找準事件成因,對其影響與後果作出準確評估;妥善處置,事件發生地鄉鎮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審慎處理,平衡權利訴求,維護羣眾利益;準確披露,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及時向社會發布權威、科學的信息,讓政府的聲音主導輿論。

四、事件分級

根據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和緊急程度、可控制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同一事件的分級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Ⅰ級

特別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危害影響範圍超出四川省行政管轄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身傷亡的;在國際、國內造成極大社會影響,嚴重損害四川省形象和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獲證單位在證書有效期內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或因外源污染造成獲證產品含有毒有害物質,已導致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嚴重損害,事件危害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台灣)、跨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Ⅱ級

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範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設區市行政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甚至危及生命;在全省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如不採取措施,超標農畜產品可能流向省外大中城市,嚴重影響我省農畜產品生產流通秩序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州)級行政區域;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農業農村部或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Ⅲ級

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範圍涉及同一設區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管轄範圍的;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市(州)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羣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州)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Ⅳ級

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範圍發生在縣級行政管轄區域之內、超標農畜產品涉及2個以上鄉(鎮)範圍,如不採取措施可能流向城市的;有可能影響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五、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成立寶興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是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在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由農業農村局局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科站負責人組成,負責協助處置本縣較大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一般事故,以及由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引發的相關突發事件。

2、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寶興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的處理;執行部、省、市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定,落實相關措施;負責對各鄉鎮一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具體職責如下: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重要信息的發佈;

(4)向縣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縣食安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3、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分管局長為辦公室主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負責人為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各鄉鎮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報及響應過程存檔資料等日常事務。

4、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在發生一般級別(Ⅳ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指揮部將根據事故的範圍、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從各成員單位及事件發生鄉鎮中抽調人員組建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小組包括事件調查組、處置組、綜合組。

5、專家諮詢工作小組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要立即從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成立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諮詢委員會,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諮詢和建議,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6、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受理舉報電話:0835—6822862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地址:寶興縣穆坪鎮沿江路315號寶興縣農業農村局。

7、鄉(鎮)應急指揮機構

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在縣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和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人員要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崗位人員立即到位,對重要崗位不能及時到崗人員,應由替補人員及時補位,並實行嚴格的領導幹部帶班或值班制度,並及時將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設聯繫人和聯絡員,聯繫人由主管負責人擔任。

8、專家工作組

根據需求,召集有關專家成立專家諮詢組,協助參與現場調查、影響分析等工作。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組,承擔為預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提供諮詢和建議;參與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併為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9、技術支持機構。

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委託有資質專業檢測機構及有關科研院所組成。

10、寶興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組。

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儲備和人員動員制度。由分管領導任應急保障組組長,相關科室主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應急處置提供經費、物資、車輛、法律等的支持和保障。

六、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和信息發佈制度,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開展產地環境、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監督檢測和農產品、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時分析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問題及發展趨勢。對本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及時將信息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預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及所屬檢測機構為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實施機構,負責本縣區域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預警。

根據監測和蒐集的信息,會同有關專家,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流向和擴散範圍,及時做好信息預警工作。同時,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毗鄰縣區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警通報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

3、報告制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緊急情況報告和管理。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採集和報送等。任何單位和個人、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農畜產品生產單位以及農畜產品批發市場和個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各有關部門、消費者在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立即向寶興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報告程序

遵循由下至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措施,及時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政府報告。發現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並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和省農業農村廳報告。同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根據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和綜合信息,對可能發生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報告時限要求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後1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件後2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後1日內做出初次報告。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7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6、初次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的可能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7、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8、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七、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決定。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由省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較大和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Ⅳ級),分別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

2、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並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制時,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建議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並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建議同級應急指揮機構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終止響應。

3、指揮協調

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啟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處置行動。

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應急終止

按分級響應權限,由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縣政府應急指揮部門批准,應急響應結束。

八、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包括人員安置、財物補償、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縣農業農村局提出建議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和解決。

2、責任追究

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分級響應權限,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分別按照“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或交由有關部門依紀依法懲處:

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質量安全事故真實情況的;

拒不執行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3、總結評估

Ⅳ級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結束後,縣級相關專業組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縣委、縣政府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九、事件通報

縣農業農村局要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範圍、程度及時向社會準確披露信息,澄清事件真相,主導輿論方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十、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監測報告制度,實現縣農業農村局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2、人員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工作行為,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積極配合,有效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3、資金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應積極向縣人民政府報告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應急處置資金,工作經費等,保障事故應急工作有合理而充足的資金,所需經費應當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4、技術保障

農畜產品的技術保障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家組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時,受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委託,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採集樣本,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及時提供檢測結果。

5、宣傳培訓

各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引導科學消費。同時,應加強對所有參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6、建立舉報制度

縣農業農村局公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公開舉報投訴電話0835—6822862,接受社會各界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舉報投訴。接到舉報後,屬於農業部門職責範圍的,農業部門要及時分析,主動開展調查處理工作;不屬於農業部門職責範圍的,要以書面形式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或明確告訴舉報人向有權處理的部門直接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