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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疫情防控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1.2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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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疫情防控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醫院疫情防控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篇1

一、編制目的

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家、省、市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新冠肺炎預防控制工作,迅速有效開展疫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全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北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北侖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範要求。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行政區域範圍內新冠肺炎疫情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聯防聯控,明確責任;平戰結合,常備不懈;預防為主,科學應對;快速反應,規範處置。

五、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部。疫情發生後,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化為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對全區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的協調和指揮,作出疫情處置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疫情發生後,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動轉化為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全區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成員單位。疫情發生後,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各工作組和相關成員單位自動轉化為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工作組和部門職責,執行落實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四)現場應急指揮部。疫情發生後,事發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化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組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和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

六、監測與報告

(一)監測

根據《北侖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監測預警方案》要求,區衞健部門要完善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系統、發熱門診監測網絡,教育部門要利用學生健康監測系統,藥監部門要利用藥店藥品銷售系統,海關要利用入境人員、進口食品檢驗檢疫系統,網信部門要利用輿情監測系統,開展疫情防控監測。同時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並基於監測數據分析結果,綜合考慮疫情形勢、本地防控能力、經濟社會影響等因素,對疫情傳播風險和趨勢作出評估研判,並根據需要提出發佈預警和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

(二)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區政府、區衞健局和有關部門報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2.病例的報告

(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時,應立即隔離留置,並報告區衞健局和區疾控中心,由負壓救護車將病人轉送至定點醫院(區人民醫院),經專家組會診仍考慮疑似病例,應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並採集病人標本進行檢測。

(2)區疾控中心接到疫情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核實並向區衞健局報告,2小時內完成傳染病報告卡的審核等工作;並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處置,做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管理工作,採集標本進行檢測。

(3)突發事件的報告:出現聚集性疫情時,區疾控中心應在2小時內通過突發衞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事件嚴重級別選擇“未分級”。根據對事件的調查評估,及時進行調整並報告。

七、應急響應

(一)病例發現

區人民醫院接診發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時,應第一時間轉至隔離病房,組織專家組進行會診,確定疑似後,組織採樣將標本送區疾控中心檢測。疑似病人在區人民醫院留觀治療,確診後組織轉送到市衞健委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或按市衞健委要求在本院隔離治療。

(二)調查處置

區疾控中心接到疑似病例報告後,應立即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觸者登記,事發地街道在疾控部門指導下,做好疫點、病例活動區域和其他重點場所的消殺工作。一旦確診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衞健、公安、事發地街道等力量,協同開展應急處置。

(三)分類應對

基於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勢,根據相關方案、預案構建情景模式,結合我區實際,對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現的四種情景分類應對。

1.散發輸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區範圍內疫情處於基本阻斷狀態,即絕大部分街道無病例,個別街道出現輸入性散發病例(以境外和區外輸入為主),無聚集性疫情發生,調動較少資源即可應對。

(2)防控目標:及時發現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觸者(包括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下同),快速處置疫情,阻斷病毒傳播,維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積極做好風險評估,根據疫情形勢和上級相關工作要求,及時做好防控策略調整。

(4)防控措施:快速處置疫情,阻斷病毒後續傳播。

a.及時發現調查。加強境外和重點地區來侖返侖人員排摸、檢測、健康監測等管理措施,強化醫療機構預檢分診、發熱門診、住院篩查,儘早發現感染者。對發現的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應在2小時內完成疫情報告,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充分發揮大數據等技術優勢,儘快查明感染來源、追蹤活動軌跡、全面快速排查接觸者。

b.傳染源隔離治療。發現的新冠肺炎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應立即轉至定點醫院隔離治療。患者出院後,應繼續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出院後按要求進行隨訪、複診。

c.接觸者管理。密切接觸者均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按規定開展檢測,因特殊情況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須落實好硬管控措施。對於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並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囑其一旦出現發熱、乾咳、腹瀉等相關症狀時應主動報告、及時就醫,可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採取核酸檢測、健康觀察等措施。

d.疫點處理。科學評估、精準劃定防控區域範圍至最小單元。原則上,病人發病前3天、無症狀感染者採樣前3天至隔離治療前到過,停留時間超過1小時、空間較小且通風不良的室內場所,均應列為疫點進行管理。根據病人、無症狀感染者的活動範圍,將一個或若干個住户、辦公室、教室,與病人同個出入口進出的樓層、樓道、電梯、單元和樓棟,同一病區或診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車或汽車車廂、船艙等劃定為疫點。如病人、無症狀感染者活動史回憶不清,疫點可擴大至居民小區、自然村組等範圍。同一病人、無症狀感染者可劃定一個或多個疫點。疫點在確定後實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員進出,應及時開展衞生處理和終末消毒。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應做好相應消毒。疫點所在小區、單位出入口嚴格執行卡口、健康碼查驗、體温測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取消所有人員聚集活動,引導居民非必要不出門,外來人員、車輛非必要不進入。

e.健康教育風險溝通。應急指揮部要及時發佈更新疫情情況,做好疫情防控風險溝通工作,開展輿情監測,主動迴應社會關切,及時向公眾解疑釋惑,正確引導輿論,防止以訛傳訛,引發社會恐慌。要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加強重點人羣健康教育,做好公眾個人防護指導,減少人羣中可能的接觸或暴露機會。

2.傳染來源不明的散發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個別街道出現較多的散發病例無法追蹤到感染來源,或出現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現傳播擴散趨勢,但存在相應風險。

(2)防控目標:集中力量撲滅疫情,防範疫情擴散。

(3)防控策略:實施主動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趨勢的策略。

(4)防控措施:全力查找傳染源和傳播因素,阻斷疫情進一步傳播。在情景一防控措施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a.全力開展溯源調查。深入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結合大數據等技術,盡最大可能查明傳染來源。採集病例可能暴露場所的食品、環境、從業人員等標本開展核酸檢測,追查各種可能的傳播因素。對於感染來源不明的病例,可通過基因測序分析進一步判斷可能的感染來源。對於聚集性疫情重點調查病例間的流行病學聯繫,分析傳播鏈和危險因素。結合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劃定重點區域、重點人羣範圍進行核酸和血清學檢測,查找潛在的傳染源。

b.嚴格基層單元管控。疫點所在社區、行政村等基層防控單元實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區、單位設置卡口,實行24小時值守,出入口嚴格執行健康碼查驗、體温測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來人員、車輛進入。加強防控單元內部巡查,避免人員聚集,開展重點區域消毒。必要時,可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將疫點及其周邊區域劃定為疫區進行封控管理。對有流行病學史、出現相關症狀人員及時專車轉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斷排查。其他區域內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公共場所須落實好防控措施,對公共場所實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羣聚集活動,儘可能減少參加活動的人數,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c.應急監測風險預警。對潛在風險人員開展主動追蹤及核酸、抗體擴大檢測,提高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主動發現能力。對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生產生活可能污染的環境、物品等開展核酸檢測。擴大零售藥店、環境和從業人員監測範圍,增加監測頻次和樣本數量。在重點區域組織開展入户主動排查,發現有可疑症狀者及時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斷排查。

d.應急接種。根據疫苗研發生產進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種計劃方案,經過評估,明確接種的重點人羣和時機。

3.本地暴發疫情。

(1)情景描述:發生街道間疫情傳播,即部分街道發生持續社區傳播,並構成全區擴散蔓延風險,需要調配全區資源進行跨街道緊急支援,阻斷疫情擴散。

(2)防控目標:阻止疫情向其他街道擴散,逐步撲滅疫情,努力恢復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實施集中優勢力量局部阻擊,防止疫情在全區大範圍擴散,實現流行街道撲滅目標。

(4)防控措施:阻斷疫情向周邊街道傳播和擴散蔓延,儘快撲滅疫情,恢復常態。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a.調整響應等級。由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適時調整或根據省市級要求調整應急響應等級,加大對發生疫情的街道防控工作的指導力度。合理有序調配全區資源,統一部署安排疾控、醫療等力量支援疫情發生街道。

b.劃定區域管控。精準劃定和動態調整以社區(村)、街道為單位、不同層級的低中高風險區域,及時向公眾發佈預警信息。原則上,低風險區域在落實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開工開業開學,但須停止集市、集會等人羣聚集活動。中風險區域應停止人羣聚集活動,公共場所和密閉交通工具通風消毒、健康監測、降低人員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區統一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開工和公共場所開放開業負面清單,並及時調整,關閉列入負面清單的單位和公共場所,培訓機構停止開展線下服務,疫點相鄰的餐飲店、理髮店、超市、便利店等視評估情況縮短營業時間或停止營業;根據防控需要,可採取學校停課停學措施;對重點人羣進行核酸檢測,人員外出離開本區域應持7天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高風險區域應實施封鎖管理,可全面停工停業停學、關閉公共場所、停止人羣聚集活動;經專家評估後,可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的規定採取有關緊急控制措施,實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交界口岸、交通卡點管控,嚴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員原則上不能離開本區域。

c.強化重點場所防控。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衞生醫療機構、監所等特殊場所提高風險防範等級,嚴格人員出入管理。對新接收人員、新上崗工作人員實施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的仍需繼續在場所內相對獨立區域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探視人員須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探視,並保持社交距離。發生疫情街道的特殊場所禁止人員進出。學校、托幼機構加強晨午檢等症狀監測和因病缺課追蹤登記,實施“日報告”和“零報告”,發生疫情街道的學校採取停課停學措施。

d.應急接種。根據疫苗研發生產進度,經過評估,組織對疫情波及人羣實施新冠肺炎疫苗應急接種。

e.省、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認為需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4.持續性社區傳播疫情。

(1)情景描述:發生跨街道較大範圍疫情傳播,及較多街道發生持續性社區傳播,全區擴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標:降低疫情傳播速度,壓低流行高峯,保障醫療服務秩序,減少生命損失;兼顧經濟發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維持社會基本運行和社會秩序。

(3)防控策略:實施疫情“壓制”策略,壓低和推遲疫情流行高峯,努力維持醫療服務體系正常運轉,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對人羣健康和社會經濟的影響。

(4)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向外輸出,壓制傳播速度,維持社會基本運行,儘快恢復社會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a.調整響應等級。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市級要求適時調整應急響應等級。在統籌全區資源的基礎上,全力加強後備資源調度,爭取市、省和國家支援支持。

b.依靠社會力量,開展羣防羣控,做好社區管控措施,完善社區防控工作方案,加強網格化管理,健全區、街道、村(社區)一體化防控體系,嚴防疫情擴散。組織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保障公眾心理健康並減少公眾恐慌情緒。

c.疫區封鎖。可以部分街道或全區為單位劃定為疫區,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劃定的整個疫區採取封鎖措施,禁止人員、車輛進出。引導公眾減少出門,限制有基礎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羣非必要出行,公交、地鐵、輪渡、長途客運等暫停運營。嚴格落實交通卡口管控,強化對外綜合交通管控,在高速、國省道、輪渡等主要交通幹道入口設立檢查卡點,禁止疫區人員外流,勸阻外來人員進入疫區。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衞生醫療機構、監所等特殊場所嚴格封閉管理,禁止外來人員探視和接收新成員。

d.停課停工。疫區內學校、托幼機構全面停課停學,實行在線教學;除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供應企業、重要民生保障相關企業等特殊行業外,全面實行停工停產停業,關閉所有公共場所。

e.應急檢測。進一步擴大核酸檢測範圍,必要時實施全民檢測。採樣和檢測應注意優先順序:第一批為疑似病例、發熱病人、密切接觸者、共同暴露人員;第二批為疫點內其他人員及疫點周圍人羣,近期到訪過病例活動場所的人員,醫療衞生機構從業人員,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商場超市、餐飲企業、快遞外賣等公共服務人員等;第三批為疫情重點區域社區居民;第四批為其他所有願檢人員。

f.應急接種。根據疫苗研發生產進度,對重點崗位、重點人羣和接觸人羣實施新冠疫苗應急接種。如條件允許,實施社區普遍接種。

g.省、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認為需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四)工作評估

隨時組織就疫情形勢及相關防控工作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效果評價、資源需求、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等,評估報告上報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為制定調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據。

(五)響應終止

新冠肺炎疫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病例發生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八、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疫情處置隊伍。疫情應急處置隊伍主要包括醫療衞生應急隊伍(疾病防控、醫療救治、衞生監督等)和防控聯動應急隊伍(公安、大數據、街道等)。各部門、各街道要組建和完善疫情應急處置隊伍,加強培訓演練,不斷提高疫情應急處置綜合能力。

(二)物資保障

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做好疫情應對物資儲備。應根據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主要包括醫療救治藥品、設施設備、個人防護用品、消殺藥械、檢測儀器和試劑以及輔助應急設施、用品等,應急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三)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應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相關部門的財政補助政策;建立快速撥付機制,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相關經費。

(四)檢測保障

在區疾控中心、區人民醫院、區第二人民醫院、區第三人民醫院已具備核酸檢測資質和能力的基礎上,要繼續推進其他醫療衞生單位PCR實驗室建設,使其達到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條件,具備獨立開展新冠病毒檢測能力。在公立醫療衞生機構檢測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可與海爾施醫學檢驗所等第三方檢測機構合作開展核酸等病原學檢測。

(五)制度保障

各部門、各街道應根據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按照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相關規定,加強調查研究,不斷完善應急工作機制。

(六)紀律保障

區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採用明察暗訪的形式,組織對疫情防控措施執行落實和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的督查。督查結果應及時反饋和通報,對需要整改的,進行動態跟蹤督辦。

九、監督管理

(一)科普宣教

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疫情防控知識的普及教育,引導社會公眾科學做好個人防護,養成健康良好生活習慣。

(二)社會監督

廣泛宣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暢通監督反饋渠道,健全舉報處理機制,鼓勵羣眾對失管漏控重點人員及違反疫情防控措施情況進行舉報,充分發揮人民羣眾的社會監督作用,築牢羣防羣控網絡。

十、附則

(一)本預案由區衞健局牽頭制訂,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定期進行評審,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各街道、各部門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轄區、本部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由區衞健局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醫院疫情防控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和實驗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部署要求,根據新冠肺炎乙類傳染病甲類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學、規範、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君山片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我省莆田、廈門、泉州和漳州等地本土疫情防控工作實踐,學習借鑑上海等地經驗,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應急預案(試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修訂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處置指南(修訂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平潭綜合實驗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平潭綜合實驗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平潭綜合實驗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第4版)〉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預案編制。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始終把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實增強人民羣眾安全感。

2.堅持統一領導,聯防聯控。壓實四方責任,統籌協調,強化區域聯動、部門聯動和上下聯動。

3.堅持預防為主,人、物、環境同防。紮實落實人、物、環境同防各項防控措施,增強防控成效。

4.堅持依法依規,科學精準。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預案,按照精準施策的要求,不斷調整工作重點和方式,打好疫情防控殲滅戰。

5.堅持分級分類,有序防控。分級分類做好應急響應,精準施策,有序規範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君山片區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預防和疫情發生後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管理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組織領導,指揮全片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君山片區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其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

常務副指揮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公室、黨羣工作處、經濟發展處、社會事業處、交通與建設處、政法綜治處、資源生態處、農業農村處、機關黨委、東庠辦事處、區市場監管局君山分局、流水派出所、中樓派出所、東庠邊防派出所、派駐君山片區綜合執法隊籌建組、各包村工作隊、各行政村。

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其組成如下:

1.綜合協調(外事)組

組長:許巧清

副組長:林興、陳李凱

成員單位:社會事業處、黨政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的溝通與協調,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載,負責防控工作指揮部日常事務及對接區社會事業局相關工作。負責上級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項部署的落實,做好境外返鄉人員、境外入嵐人員、中高風險地區返鄉(來嵐)人員跟蹤健康管理。

2.疫情防控及學校組

組長:許巧清

副組長:林興、翁文卿

成員單位:社會事業處、經濟發展處、轄區各派出所、各行政村

工作職責:負責片區新冠肺炎疫情監測、評估、分析研判、組織落實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監測和報告、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樣本採集與檢測和疫情處置等工作。加強對重點區域返鄉人員、流動人員、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加強摸排,建立動態管理台賬,對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觸者要按照醫學要求進行隔離和檢查,嚴格隔離確診患者。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校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同時,做好個人防護用品、消殺藥械、檢測試劑等物資儲備的工作。

3.醫療救治組

組長:許巧清

副組長:林興

成員單位:社會事業處、轄區各衞生院

工作職責:組織片區醫療衞生機構貫徹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區黨工委、管委會工作要求,開展預檢分診,設立發熱門診,病例發現與報告,病例的隔離與診斷,開展醫務人員的培訓,落實醫院感染控制措施。指導轄區衞生院做好疫情醫療救治和醫療保障工作,加強醫療人員安全防護工作。

4.宣傳信息組

組長:施敏

副組長:林黎

成員單位:黨羣工作處、黨政辦公室、社會事業處

工作職責:負責新冠肺炎疫情等信息的發佈,必要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和新聞媒體採訪。負責與新聞媒體的溝通,組織開展疫情監測,及時對外澄清事實,主動引導推動。組織開展面向公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片區領導參加的有關活動和有關防控工作的新聞報道及信息收集報送工作。

5.監督檢查組

組長:莊亮

副組長:吳正華、陳李凱

成員單位:駐君山片區管理局紀檢監察組、黨政辦公室

工作職責:對片區各部門、各衞生院和各行政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對各衞生院的新冠肺炎預檢分診、發熱門診、消毒隔離、疫情報告、分類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視疫情發展情況開展其他監督檢查。

6.後勤保障組

組長:張騰龍

副組長:翁文卿、陳李凱

成員單位:經濟發展處、黨政辦公室、社會事業處、區市場監管局君山分局

工作職責:負責物資、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的儲備,落實指揮部日常工作的後勤保障。

7.交通檢疫組

組長:程波

副組長:陳國偉

成員單位:交通與建設處、轄區各派出所

工作職責: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設立留驗站,配備必要工作人員、設備和條件。落實對汽車、船舶等密閉交通工具採取通風、消毒、體温監測等必要措施;在汽車、船舶等交通工具發現疑似病例要立即採取防控措施,對密切接觸者進行排查,並及時通報衞生健康部門。在高鐵中心站、港口碼頭等相關場所嚴格落實旅客體温、篩檢等防控措施,及時發現疫情。配合衞生健康部門全力做好留驗觀察和隔離治療,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8.社會穩定組

組長:林嵐華

副組長:薛忠

成員單位:政法綜治處、黨政辦公室、黨羣工作處、經濟發展處、交通與建設處、社會事業處、流水派出所、中樓派出所、東庠邊防派出所、派駐君山片區綜合執法隊籌建組

工作職責: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把維護社會穩定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為基礎,密切關注疫情期間社會穩定動態,圍繞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羣體,全面、深度加強情報信息收集研判預警,動態監測輿情,及時發現、積極化解、穩妥處置因疫情引發的不安定不穩定風險因素,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紮實抓好戰疫情、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堅決防止風險隱患由疫情防控領域向社會穩定領域甚至政治領域傳導演變,全力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工作組內設工作專班,共設置5個工作專班,分別是:流調溯源工作專班、交通管控(轉運隔離)工作專班、區域協查工作專班、疫苗接種工作專班、核酸檢測工作專班,負責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相關工作。組織機構如有人員調整,由繼任者直接順延,不再另行發文。

此外,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在疫情發生重點區域,社會事業處可視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成立前方工作組。

(二)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黨政辦公室:組織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的對外信息發佈,必要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和新聞媒體採訪;跟蹤輿情,及時對外澄清事實,主動引導輿論;加強網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導。會同片區黨羣工作處,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傳報道、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普及。協調做好在突發公共事件的區域調運必需物資,保證供應。負責安排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經費,建立防控工作財政保證機制,並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2.黨羣工作處:組織民宗領域(宗教場所)各方力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中走前頭、作表率。負責組織新聞媒體採訪;加強社會輿論管控、輿情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冠肺炎防護知識普及宣傳;引導社會公眾正確對待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避免產生歧視現象。

3.經濟發展處:負責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急用物資的採購、調運,負責羣眾生活物資的監測、組織和管控工作;組織生活必需用品的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秩序。組織旅遊全行業認真做好新冠肺炎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在新冠肺炎發生期間,組織做好旅遊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負責全片區各文化機構、民宿、景區、超市、商店等管理管控工作,組織落實文體場所預防控制的相關規定(如暫停營業、減少集會規定等),視情況予以關閉有關活動場所。指導旅行社嚴控境外疫情嚴重國家(地區)人員來嵐旅遊和我片區羣眾出境旅遊,跟蹤研究疫情對我片區旅遊和人員來往的影響;同時與交通與建設處協同做好在建項目的各項疫情管控工作。

4.社會事業處:負責疫情防控綜合協調。組織制訂新冠肺炎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有關行政村的建議,向有關單位或部門通報新冠肺炎相關信息。組織羣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根據新冠肺炎的具體情況,向實驗區發出呼籲,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處置校園內發生的新冠肺炎,做好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內發生;加強在校學生、教職工的應急知識宣傳,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協助各級組織做好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羣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業、組織以及個人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協調指導各行政村做好羣防羣治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組織協調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採購和供應;根據政府醫藥儲備的有關規定,做好醫藥儲備及其調度工作。負責組織全片區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協調各處室及各村居做好疫苗接種工作。

5.交通與建設處:配合區交通建設局對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及乘運人員實施衞生檢疫、查驗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做好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管理工作及運輸船舶的疫情管控工作。同時與經濟發展處協同做好在建項目的各項疫情管控工作。

6.政法綜治處:配合區公安部門依法、及時、妥善處置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發現、積極化解、穩妥處置因疫情引發的不安定不穩定風險因素,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紮實抓好戰疫情、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

7.資源生態處:配區有關部門組織環境質量監測與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維護環境安全及飲用水源的監督監測工作;負責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基礎調查,發現野生動物出現異常死亡或疫症等情況,及時會同動物防疫部門採集檢驗標本。

8.農業農村處: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開展動物疫病(除水生)的防治工作及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漁業船舶,特別是涉漁三無船隻的`疫情管控工作。

9.轄區各派出所:密切關注、及時報送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

10.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所涉領域的執法工作,切實做好城市管理等相關工作。

11.區市場監管局君山分局:組織開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處,配合做好新冠肺炎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新冠肺炎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生產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監督新冠肺炎應急物資的產品質量,並參與制定相應標準。負責打擊新冠肺炎發生時擾亂市場公平交易的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對藥品(藥材)、醫療器械和糧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動態監測和預警;查處新冠肺炎發生時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確保市場物價穩定。

12.平潭高鐵站綜合服務中心:要嚴格落實旅客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篩檢等防控措施。

13.各包村工作隊:負責完成由片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負責所包村疫情防控的宣傳、排查、穩控、居家隔離等工作,採取網格化方式發動羣眾做好羣防羣治。

片區指揮部在疫情發生時,根據省委省政府、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的部署啟動本級應急預案中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各部門、各單位落實新冠肺炎防治措施,並按照國家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的《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家衞生健康委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等級指導意見要求,根據應急響應標準,針對三種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發揮社區動員能力,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羣防羣控,有效落實綜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輸入、蔓延、輸出,控制疾病傳播。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修訂本單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相關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及職責

片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片區社會事業處,辦公室主任由林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陳學俞同志擔任,負責全片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能是:協調全片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組織制訂新冠肺炎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培訓專業人員,指導實施新冠肺炎應急預案,指導應對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協調全片區新冠肺炎監測和預警系統建設。

(四)防控專業技術機構的職責

轄區內衞生院是新冠肺炎防控專業技術機構。發生新冠肺炎後,醫療衞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要服從君山片區管理局、區社會事業局的統一指揮、調度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應急響應分級和措施

根據國務院分區分類防控指導原則和國家衞生健康委、福建省衞生健康關於調整應急響應等級指導意見,結合當前防控工作實際,對應急響應等級標準進行調整,並實行疫情嚴重程度分區域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需要評估啟動調整重大級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區級應急響應分為4級。

1.1區級四級應急響應措施

1.1.1區級啟動四級響應後,片區防控辦及相關處室按照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組織準備、人員準備、技術準備和物資準備、全面提升應急能力。

1.1.2因片區暫無能力與資源進行應對,根據疫情分級管理要求,由區組織做好風險評估,落實準備相關工作。疫情時,由區建立部門聯防控機制,開展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1.1.3按照疫情分級防控的總體要求,採取差異化的精準防控策略。

1.2區級三級應急響應措施

1.2.1區級啟動三級響應後,由於片區資源與能力暫無法應對,及時上報情況並申請區級資源,由區根據工作職責加強對疫情發生地工作指導。

1.2.2組織醫療衞生專業人員針對新冠肺炎開展相關技術培訓;加強對衞生院的指導檢查。

1.2.3按照疫情分區分級防控的整體要求,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依法採取相關管控措施。

1.2.4強化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嚴格密切接觸者管理,嚴防疫情擴散蔓延。做好醫護人員、醫療牀位、醫療物資、隔離場所等方面的準備,對病例密切接觸者進行全面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

1.3區級二級應急響應措施

1.3.1在三級響應的基礎上,片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按預案要求配合區開展聯防聯控,定期召開部門工作會商會,依授權發佈疫情信息。

1.3.2社會防控。片區按照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要求和部門單位有關職責,落實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防控有關工作。

1.3.3疫情發生地要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

高風險地區在採取中風險地區各項措施的基礎上,停止聚集性活動;對發熱患者全面排查,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及時收治,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對發生社區傳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區)的相關場所進行消毒,限制人員聚集,採取封閉管理等限制人員進出管控措施。

1.4區級應急一級響應措施

1.4.1片區醫療衞生資源與能力暫無法應對,及時上報情況並申請區級資源。

1.4.2片區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組織指導各村居(社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組織醫護人員指導患者、密切接觸患者家庭做好通風、預防性消毒及生活垃圾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1.4.3片區要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在採取中風險地區各項措施的基礎上,停止聚集性活動;對發熱患者全面排查,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及時收治,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對發生社區傳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區)的相關場所進行消毒,限制人員聚集,採取封閉管理等限制人員進出管控措施。

1.5當省級應急響應終止後,或區裏尚未啟動應急響應情況下,片區管理局黨委可根據片區疫情實際,根據需要評估,按以下啟動條件,啟動片區級三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

1.5.1片區級三級應急響應條件:

片區內1個及以上村居14天內出現聚集性疫情,有行政村(社區)持續傳播風險,對本片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需要由片區管理局黨委統一協調應對疫情。

在區黨工委、管委會指導下,片區防控辦組織專家認定的其他情形。

1.6響應等級調整程序

片區防控辦要遵循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對社會生產生活影響。

四、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與終止

(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根據疫情進展與防控需要,由片區指揮部對接區社會事業局,並結合區社會事業局專家組意見適時決定並宣佈啟動片區級應急響應與響應等級,按疫情嚴重程度分區域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應急響應措施,並向區防控辦報備,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對社會生產生活影響。

(二)響應等級調整程序

由區防控辦組織專家對疫情形勢進行分析研判,根據專家研判意見,向片區指揮部提出區級應急響應等級調整建議;片區指揮部結合區防控辦提出的建議,決定並宣佈片區級應急響應等級調整,並向區防控辦備案。

(三)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區域範圍內連續14天無新增本地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以最後一例本地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報告日期算起),所有封控區、管控區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風險地區調整為低風險地區,由區防控辦組織專家根據疫情發展態勢,評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區級應急響應終止建議。片區指揮部宣佈疫情處置結束,終止片區級應急響應,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並向區防控辦備案。

應急響應終止後,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調集、徵用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補償。

五、應急處置準備

(一)保持指揮體系激活狀態

加強區、片區、村(社區)三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體系建設,做到機構不變、組織不變、機制不變、人員固定、管理運行及時。確保發生疫情,立即轉換為戰時狀態,提級指揮,實行扁平化管理。應急處置期間,指揮部實行領導帶班、各工作專班集中辦公,實行24小時值班和“零報告”“日報告”制度,落實應急處置各項工作措施,做到反應迅速、高效處置。

(二)完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機制

壓實屬地責任,落實片區包村領導、包村工作隊包乾責任,村及各級黨員幹部一對一包重點户、重點人的責任機制。落實村居網格化管理機制,嚴格落實村居幹部、村居網格員、基層衞生服務人員、民警、志願者“五包一”社區防控責任制,提前摸清村居人員底數,施行分類管理,做好核酸篩查、流調溯源、人員轉運、隔離管控、醫療救治、消毒處理、健康監測、服務保障等工作準備。

(三)強化流調溯源能力儲備

充實片區、村居流調隊伍,做好備勤,加強培訓演練,提升流調處置能力,確保戰時迅速集結、成建制第一時間趕赴疫情發生地開展工作。

(四)做好大規模核酸檢測準備

壓實屬地責任,片區對全員核酸檢測工作負總責,確保在區的指導下2天內(應急狀態下通過其他片區支援1天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員核酸檢測組織準備工作。在區社會事業局牽頭下,按照規範要求,組織完成信息化系統標準化改造,加強核酸採樣、運送、檢測、結果反饋等環節的有效銜接,實現核酸檢測提標擴能,確保核酸檢測信息準確全面、實時查詢、統計結果科學可靠。

(五)加強隔離場所儲備

按照1名本地感染者準備100間房間、不少於20間/萬人口和“一人一間”要求,配合區防控辦準備足夠、符合標準的集中隔離場所,並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準備。由區防控辦對現有集中隔離點進行風險評估,確保符合相關要求。對前期摸底儲備的備用隔離點進行再次評估,確保符合建築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災、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標準要求,確保一旦有緊急需求可快速啟用,並嚴格完成“三區兩通道”改造。

(六)規範設置發熱門診

轄區醫療結構要嚴格發熱門診“閉環管理”,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建立和執行發熱門診接診、篩查制度和流程,充分發揮好各級醫療機構“哨點”監測作用;嚴格落實院感管理,所有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均應佩戴口罩、測量體温,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和人員培訓,強化醫務人員風險意識,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識別和自我防護能力。

(七)嚴格醫療機構院內感染防控管理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責任人。配齊配強院感防控人員,加強重點科室、重點部門和重點環節院感管理,持續開展人員培訓,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嚴格落實入院患者管理和陪護制度。強化醫療機構人員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

(八)加強消毒能力準備

根據《平潭綜合實驗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單位負責、全民參與”的原則統籌推進轄區消毒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本行業做好消毒工作。各行業、各單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採用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社會機構參與消毒工作,並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消毒效果和質量。

(九)有序推進疫苗接種

為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宣傳引導,提高接種意願,做好疫苗接種組織保障,加快推進新冠病毒疫苗“應種盡種”,強化第三針新冠疫苗加強免疫接種,確保接種安全有序,築牢全人羣免疫屏障。

(十)加強培訓演練

要根據工作職責,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和預案應急演練,使相關人員掌握核酸篩查、村居管控、健康碼賦碼轉碼、轉運隔離、醫療救治、環境消殺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標準。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重點開展全鏈條全要素應急演練,及時發現防控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總結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應急處置協同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能夠及時有效應對。

六、監測預警

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測預警機制,落實“四早”要求,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加強公共衞生相關數據匯聚、共享和應用,積極拓展公共疫情報告,健全網絡直報工作機制,多渠道開展檢測和多點觸發預警,確保及時、主動發現疫情線索,及早採取科學有效措施撲滅疫情苗頭,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加強就診人員、風險職業人羣、重點人羣監測,按規定落實核酸檢測;對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加工、運輸、存儲、銷售等場所、環境開展抽樣核酸檢測;對零售藥店相關藥品銷售開展監測和跟蹤隨訪。

七、應急處置

(一)迅速啟動應急響應

1.轄區內本土疫情發生後,片區指揮體系迅速轉入應急狀態,快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片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指揮調度,建立部門聯防聯控機制、決策諮詢制度,實行疫情“日報告、零報告”,落實工作例會、工作台賬等工作措施,研究疫情形勢,制定應對策略和措施,並推動部署落實。各專項工作組集中辦公,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落實應急處置各項工作。區級工作組抵達後,在區級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共同做好疫情應對處置工作。

2.在區防控辦的指導下,迅速統籌調度資源、組織調派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採樣檢測、醫療救治、村居防控、隔離轉運、疫點消毒等專業工作隊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實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應對準備。根據防控需求和實際,及時向區防控辦提出人員、物資、技術等支援申請。

3.強化片區間疫情防控協同機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提高信息傳輸效率,確保疫情、人員等信息及時準備共享到位,及時落實人員協查管制機制。

(二)迅速開展疫情流調溯源

1.按照“逢陽必報、逢陽即報、接報即查、先管後篩”原則,在報告本土初篩陽性疫情的同時,由區指揮部立即組織區防控辦、公安局、經發局(工信)、疾控中心等部門按照同時趕赴現場、同時開展調查、同時處置疫情的“三同時”機制,發揮“三公(工)一大”融合協調機制作用,對感染者(初篩陽性或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做到“2+4+6+8+24”,即2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核心信息調查,6小時將陽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員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碼大數據庫並賦紅碼,8小時內將密接、次密接人員應隔盡隔、動態清零,24小時內完成流調初步報告。

2.由區防控辦將首例本土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病毒樣本第一時間送省疾控中心開展病毒基因組測序與比對,從分子遺傳學角度分析病毒可能來源。後續所有病例應當及時送省疾控中心進行病毒基因測序,結合流行病學調查資料,迅速研判病毒來源、傳播途徑和傳播鏈關係。

3.由區疾控中心及時反饋複核標本檢測信息,並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環境等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綜合風險研判的情況,將流行病學調查關口前移,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堅持人、物、環境同查,通過流行病學調查、病毒全基因測序比對、核酸篩查、血清抗體動態檢測和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從人、物品和環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論證。

(三)科學劃定風險等級區域和社區防控區域

1.如發現本土散發疫情,片區指揮部配合區指揮部開展疫情形勢分析研判,按照風險等級區域劃分標準,及時科學劃定風險等級區域和具體管控範圍,依法依規採取集中隔離、交通管制,封閉管理、限制人員流動等相關管控措施,儘早將村居精準劃定為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三類防控區域,統籌各方面力量,實施分類管理。

2.(1)中高風險地區等級劃定。高風險地區是指連續14天內出現10例及以上確診病例(不含境外輸入性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下同),或發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關聯聚集性病例為1起聚集性疫情);中風險地區是指連續14天內發生10例以下確診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風險地區是指無確診病例或連續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

風險區域劃定後,依法依規採取交通管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原則上不出行,低風險地區人員堅持“非必要不離城”,確需離開的須持48小時內陰性核酸檢測證明出行,堅決做好外防輸入,避免疫情向外擴散。

(2)封控、管控、防範區域劃定。發生本土疫情時,由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組織專家根據疫情傳播風險的大小進行劃定。風險可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①陽性感染者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居住地周邊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

②相關區域內人羣防護、聚集以及陽性感染者與其他人員接觸的頻繁程度;

③陽性感染者工作、活動時間、範圍以及相關場所的密閉性、通風情況;

④陽性感染者工作、活動場所出現時間和疫情發現後開始調查時間的間隔長短等。

封控區。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村居及活動頻繁的周邊區域劃為封控區。病例發病前2天和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前2天起至隔離管理前如其對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人員造成傳播的可能性較高且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判定難度較大,也可將相關區域劃為封控區。封控區可精準劃分至小區(自然村組)、樓棟、單元等,實行“區域封閲、足不出户、服務上門”。

管控區。病例發病前2天或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前2天起至隔離管理前如其對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人員具有一定傳播風險且其密切接觸者、次密接接觸者追蹤判定難度較大,將相關區域劃為管控區。管控區可精準劃分至小區(自然村組)、樓棟、單元等,實行“人不出區、嚴禁聚集”。管控區內如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者立即轉為封控區。

防範區。區內封控區、管控區以外的區域均為防範區,實行“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

(四)從嚴實施村居防控

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的防控工作由片區指揮部統一指揮,按照“提級管控、幹部下沉、扁平運行、屬地處置”原則,在封控區、管控區設立村居防控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健康監測組、醫療保障組、消毒組、轉運組、後勤組、安全保衞組等,依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要求,分類實施村居防控措施,保障區域內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衞生服務。

1.封控區防控措施

(1)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措施,安排24小時巡邏值守,通過安裝監控設備、電子門磁等加強管理,防止人員外出流動,做到足不出户。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須經村居防控辦公室同意,安排專人專車,全程做好個人防護,落實閉環管理。封控區若位於衞生條件不足、管理難度大、存在較高傳播風險的區域,可將區域內村(居)民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如確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居家隔離時要佩戴口罩,儘量減少家庭成員之間的接觸,做好環境消毒、居家通風等措施。

(2)強化人員摸排,儘快摸清封控區內所有人員底數,及時掌握尚未轉運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高風險人員情況,實行專人專管、嚴格管控,在轉運前嚴格落實足不出户、上門採樣、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3)在實施封控後24小時內完成首輪全員核酸篩查、第一個潛伏期(14天)內原則上每2-3天進行1輪核酸檢測,14天后根據疫情進展及風險評估結果確定核酸檢測頻次,封控區解除前2天內再開展一輪全員核酸篩查。一旦發現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及時轉運至定點醫院。

(4)發現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2小時內轉運至定點醫院;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

(5)加強環境消毒和監測,每天對廂式電梯(樓道)等重點區域和電梯按鍵、扶梯把手、單元門把手等人員頻繁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對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動等場所,由區防控辦調集消毒隊伍開展終末消毒,區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開展技術指導和現場消毒評價。

(6)規範設置生活垃圾臨時收集點和醫療廢棄物臨時收集點。核酸檢測陽性、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產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員使用過的防護用品等,參照醫療廢棄物處理。其他垃圾可作為“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後按照“先消毒、雙套袋”要求處理,做到“日產日清氣保持環境清潔衞生。

(7)做好生活物資和醫療保障。黨政辦公室、社會事業處、經濟發展處、交通與建設處及轄區派出所要配合區經發局、公安局、交建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暢通運輸通道,推動保供單位、大型商超加強與村居對接,及時配送有關物資;由區社會事業局指定封控區所在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為居民提供就醫服務,推動建立村居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孕產婦、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門服務。

(8)組建心理疏導團隊,提供心理援助專線號碼,及時對村(居)民開展健康指導、心理疏導、情緒安撫。

(9)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解除封控:

①近14天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

②區域內最後一名密切接觸者自末次暴露超過14天核酸檢測為陰性;

③解封前2天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

2.管控區防控措施

(1)原則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點購買生活物資。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的人員,由村居防控辦公室出具證明並做好審核登記。所有出入人員落實查證、驗碼、測温、登記。居家時要佩戴口罩,儘量減少家庭成員之間的接觸,做好環境消毒、居家通風等措施。

(2)強化人員摸排,儘快摸清管控區內所有人員底數,及時掌握尚未轉運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高風險人員情況,實行專人專管、嚴格管控,在轉運前嚴格落實足不出户、上門採樣、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3)在實施管控後48小時內完成首輪全員核酸篩查、並根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確定下一步開展核酸檢測的人羣範圍和頻次。做好人員協查,收到風險人員協查信息後,應於24小時內完成風險人員排查,並配合做好人員管理、健康監測、核酸檢測、人員轉運等工作;對無法排查的人員要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形成協查閉環。

(4)發現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2小時內轉運至定點醫院;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

(5)進行清潔消毒,規範設置生活垃圾處理。設置便民服務點,通過預約、錯峯等方式引導居民有序採購生活物資,切實避免人員聚集。倡導居民網上購物,提倡無接觸配送和上門服務。

(6)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解除管控:①近14天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②區域內最後一名密切接觸者自末次暴露超過14天,核酸檢測為陰性;③解封前2天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

3.防範區防控措施

主要是強化社會面、重要場所的管控。

(1)嚴格限制人員聚集,嚴格落實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測温、掃(亮)碼、戴口罩等措施。生活服務類開放式活動場所在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營業。企事業單位提倡線上辦公。從嚴控制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規模。

(2)在發現疫情初期,流行病學調查尚未排清風險前,暫停棋牌室、影劇院、網吧、歌廳、酒吧、枱球廳、博物館、圖書館、健身場所、培訓機構等有關室內公共場所的運營。控制餐館、公共食堂經營規模和營業時間,必要時暫停堂食服務。

(3)養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監所等重要場所實行全封閉管理,保障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供應,預防在此類機構中發生疫情。

(4)做好人員協查。區域協查專班收到風險人員協查信息後,應於24小時內完成風險人員排查,並配合做好人員管理、健康監測、核酸檢測、人員轉運等工作;對無法排查的人員要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形成協查閲環。

(5)防範區內人員原則上非必要不出區,如因就醫、特殊公務等確需出入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運輸生產生活、醫療防護物資以及從事道路運輸“點對點”轉運的車輛和人員,在嚴格落實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保障其通行順暢。

(6)加強健康教育,片區防控辦與黨羣工作處協調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個人防護知識宣傳,發佈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提醒居民減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離、做好個人防護,出現發熱、乾咳、發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後要及時主動前往醫療機構就診。

(五)加強疫情區域協查

對跨地區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疫情發生地第一時間向流入地進行通報並請求協查。流入地接到信息通報後,迅速對有關人員實行核酸檢測、集中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擴散。根據《關於限時完成涉疫風險人羣核查任務的通知》,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加強“三公(工)”區域協查數據摸排,按照不同類別數據的時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饋。

(六)有序推進核酸篩查全覆蓋

1.疫情發生當日立即組織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檢測計劃,優先保證重點人羣24小時內完成採樣和檢測。加強網格化管理,派出基層幹部、志願者等一線人員駐點所有采樣點,跟蹤監測採樣進展和“採、送、檢、報”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檢測工作順利開展。落實未進行核酸檢測人員的負面清單,利用大數據平台,排查未進行核酸檢測人員,精準跟蹤到人,先賦黃碼,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實現“應檢盡檢”。

2.可根據需要對重點人員進行多次檢測,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據網格化原則,科學合理設置採樣點並向社會公佈,必要時向上級部門申請啟動移動檢測車和方艙實驗室。進行較大規模人羣監測時,可採用混檢進行初篩,提高檢測效率,降低檢測成本。按風險程度、輕重緩急做好核酸檢測工作,確保重點區域、重點人員做到應檢盡檢。

3.若片區無法按照1天時限獨立完成全員核酸檢測的,由片區應對疫情防控指揮部向區防控辦提出申請並做好支援力量核酸檢測工作安排。

(七)強化醫院院內感染防控

1.加強陽性感染者轉運閉環。完善陽性感染者轉運管理制度,陽性感染者轉運必須使用負壓救護車,專車專用,轉運時由醫務人員伴隨,醫務人員、駕駛員應穿防護服,戴手套、工作帽、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轉運結束後,由院感人員指導對車輛進行終末消毒,開窗通風,並進行採樣監測,建立台賬,做好記錄。參與轉運的醫務人員及駕駛員應嚴格落實問環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場所要形成閉環,工作期間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場所,同時嚴格落實每日體温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

2.強化核酸採樣感控管理。發生疫情時,由區防控辦統籌安排專門核酸採樣隊負責核酸採樣工作,並落實採樣人員問環管理,單人單間居住,專用車輛接送,按要求落實車輛消殺。採樣人員應每天開展健康監測和單人單管核酸檢測。建立採樣點感控監督機制,每個採樣點至少安排1名醫務人員擔任感染防控監督員,督促各項感染防控措施落細落實。關心關愛採樣人員,合理安排工作實踐、住宿和餐飲,避免發生職業暴露。強化防護物資保障,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3.加強醫療機構的院感管控措施。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護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範圍指引(試行)》要求執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強重點科室、重點環節感染防控管理,堅決防止交叉感染事件發生。

4.組織專家開展不斷巡迴督導。發生疫情後,由片區防控辦牽頭成立院感防控督導組,在區級院感專家組的指導下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隔離點、核酸採樣點、核酸檢測實驗室等重點場所的感染防控工作進行不問斷的巡迴督導。形成每日問題清單交片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轉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發現嚴重問題的要及時關停相關醫療機構。

(八)加強防範區域外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羣的防控

1.強化重點場所防控。高鐵站、港口客運站、酒店、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商超、休閒娛樂場所、景區景點等場所,要加強風險排查、環境衞生整治和清潔、消毒、通風,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測温、規範戴口罩、保持安全聚集。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離場所等重點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監測,收集藥店、發熱門診、教育機構、轄區醫療機構、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和網絡媒體等多渠道預警信息,建立多點觸發檢測預警機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預警響應及時性。

2.強化重點人羣防控。加強對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監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時採取停課停學、減少或停止探視等措施,保護重點人羣。限制有基礎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羣非必要出行,對老年人,慢性基礎性疾病等高危人羣進行健康教育,對慢性病人制定合理用藥計劃,加強醫療保障服務。

(九)強化宣傳教育和心理危機干預

建立權威可靠渠道,及時通報疫情情況,開展疫情防控和個人防護知識宣傳,發佈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防護意識和健康素養。要嚴肅新聞宣傳和輿論處置工作紀律,切實保護個人隱私,接受媒體採訪的公開表述應與權威部門已發佈信息保持一致。對重點人羣加強心理干預,關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及家屬、一線抗疫人員、重點崗位人員以及高風險地區羣眾等人羣的心理問題,開通諮詢熱線,由區防控辦組建由精神科醫生、精神科護士、心理治療師等組成的工作團隊,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人羣提供心理支持、疏導和干預措施。

(十)強化疫情醫療物資保障

按照屬地管理、供需平衡、精準對接的原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時、足額儲備疫情防控醫療物資。片區防控辦要及時向後勤保障組提出醫療物資需求,後勤保障組要與區後期保障組協調配合,就近調運、緊急採購,全力做好保供工作。

(十一)做好信息發佈和輿情監測

按照“屬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網絡直報數據為依據,由片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配合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以轉歸信息為準最遲在5小時內發佈基本情況、已採取的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時內召開新聞發佈會,並在政府官方網站、主流媒體建立權威可靠渠道,根據防控工作形勢持續、及時、準確發佈疫情和中高風險區、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範圍等權威信息。發佈內容應側重對羣眾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響的疫情信息和熱點問題,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治、醫療服務、保供穩價、核酸檢測、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識,以及福建健康碼賦碼轉碼規則和流程等。信息發佈不得遲報、瞞報、錯報、漏報。初篩陽性人員信息只作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內部使用和管理,不做疫情數據報告、通報和發佈。不得在複核確認前將初篩陽性人員信息以及先行開展的疫情處置、溯源流調等防控信息向社會或各類媒體公佈、泄露,對造成不良後果的違規人員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切實做好網絡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報告和處置工作,對社會傳播的不實疫情信息和謠言留言等,迅速予以迴應澄清,及時掌控處置違法信息。

八、相關保障

(一)經費保障

黨政辦公室(財税專班)、經濟發展處應根據片區指揮部提出的經費物資需求,保障專項經費落實到位。合理安排各項防範與應對工作經費,積極做好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病例救治、檢驗檢測、現場處置等經費保障。

外來應急支援隊伍的後勤保障費用(包含異地食宿費用),由區財政承擔。轉送到異地救治的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醫療費用,由區按有關規定結算。

(二)技術保障

由區防控辦按照國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診療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關規範性文件,開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識和技能的全員培訓,提高醫療衞生專業人員診斷、治療、流調、採樣、檢測、監測、消毒和現場應急處置等業務技術水平,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片區防控辦採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應在區疾控中心的技術指導下實施,避免不當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資保障

1.醫療物資保障

落實物質保障屬地責任,發揮區財政應急物資體系建設補助資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藥品、醫療防護、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物資儲備和產能儲備,適時調整儲備產品結構,加大短缺物資儲備,完善儲備輪換管理制度;要積極引導各村居根據實際情況,充實完善防控物資儲備;通過宣傳引導,鼓勵家庭開展口罩、消毒液等家庭應急包等必要針對性儲備;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處、社會事業處應按各自職責,建立完善片區應急物資儲備。突發事件發生時,對供應短缺的醫療物資,根據片區指揮部綜合協調(外事)組統一部署,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處、社會事業處應加速物資採購,強化醫療物資調用調劑。

轄區機關單位按照30天、村居按照30天、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按照10天用量,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和輪換。

2.生活物資保障

經濟發展處、農業農村處等處室要根據處室職責分工做好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資保障相關工作。片區防控辦要制定中高風險區和封控、管控區域必要生活物資、醫療保障、環境消毒、人員轉運和垃圾處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預案,切實做好服務工作,滿足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九、督導檢查

(一)片區常態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組要強化疫情防控責任制,加強對各行政村(社區)的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及加強檢查公共場所、餐飲單位、醫療機構、學校等重點單位以及賓館等住宿場所、商場等人員流動密集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同時,片區防控辦將聯合片區疫情防控監督檢查組在各處室常態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組進行日常督查情況的基礎上,對各村居及重點場所進行不定時抽查督導。督查情況要形成書面報告,報片區指揮部。

(二)督查中發現可能造成疫情暴發、蔓延等緊急情況時,要立即向片區指揮部報告。

十、獎懲

(一)獎勵

區黨工委、管委會及片區管理局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二)責任追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建立防控工作責任追究制。

1.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不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委扯皮,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黨紀、政務有關規定,追究部門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對不接受醫學觀察、隔離治療,阻礙、干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在接受疫情調查時不講實情,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十一、附則

(一)本預案由君山片區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制定併發布。各行政村(社區)應結合實際制定本村居的應急預案,並將其報片區防控辦備案。

(二)本預案由片區防控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醫院疫情防控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應對準備,指導和規範我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羣眾生命安危、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聯防聯控。切實履行政府部門負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的統一領導與指揮,密切配合衞生部門,共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學應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預案規定,規範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工作。充分發揮專業作用,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防控水平。

(三)預防為主,有效處置。不斷健全全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體系和防控機制,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加強監測,及時研判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風險;適時預警,及早響應,快速處置。

(四)加強宣教,社會參與。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自我防護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積極組織、動員公眾參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對準備和應急處置等活動。及時、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伴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衞生檢疫條例》、《國際衞生條例(2005)》。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發揮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機構效能,現成立我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部,領導小組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組員:

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片區內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另成立疫情報告組、疫情處置組、宣傳組等4個工作組。

1.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全面領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參與制訂、修訂本組應急方案:確定事件級別:對應急準備提出建議,對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對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諮詢意見:制訂應急隊伍演練方案,參與演練的檢查、指導和效果評價工作:負責我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事件發生態勢判斷及對突發事件進行決策,負責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各防控組成員,部署防控處置工作。

2.疫情報告組

組長:

成員:

負責掌管疫情報告和審核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各屯上報的疫情信息進行統計和分析,並及時向防控指揮辦公室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向縣委、縣政府、縣衞計局、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等上級部門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動態;疫情事件的初始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的撰寫與報告;對村衞生院疫情網絡報告進行指導;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進行動態監控,保證我村與上級疾控中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報告信息暢通,每日執行“兩報告”制度與零報告制度。

3.疫情處置組

組長:

成員:各屯隊長

負責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時有效措施,對疫點或疫區進行隨時和終末消毒處理,對衞生院等醫療機構消毒處理,控制疫情進一步蔓延。負責疫情調查、危害評估等工作,根據防控工作的需要,負責及時提出需要儲備的藥品、消殺用品等應急物資用品,發現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時進行處置,轉至定點醫療機構醫治,並按醫療措施安排醫護人員跟蹤病情。

4.宣傳組

組長:

成員:各屯隊長

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的新聞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方案,指導村級小廣播、及相關部門做好疫情的信息發佈、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知識普及、心理危機干預及防控技術支持,消除公眾恐慌,維護社會穩定,以利於疫情的控制。

五、督導與評估

工作組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準備工作的自我評估與檢查,視情況派出工作組進行督導。

六、應急保障措施

各小組要根據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保障,快速反應能力。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確保應急期間村“兩委”幹部、各屯屯長通訊暢通,明確應急參與人員的通訊聯繫方式。

(二)交通運輸保障。重點是制定突發疫情期間的交通管制和線路通行、車輛調度等保障措施,保證應急物資和人員的優先運送。

(三)治安保障。明確安保人員及設備分佈情況。建立健全安保調度、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案和行動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線保障。重點是確保在應急狀態下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保證羣眾基本的用水、用氣、用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醫院疫情防控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篇4

切實做好預防、控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突發與流行,對我街道農村經濟發展、社會與諧構建,人民身體健康農民脱貧致富,畜牧業安全生產,有着十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根據國務院《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與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各級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事處主任同志任指揮長,同志任副指揮長,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固定電話,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及時處理疑似重大疫病的接報、上報等工作。

二、保障體系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所有成員與各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行政村主要負責人要在上級與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通力協作,按照“早、快、嚴、小”的原則,進行科學地、有序地防控。

三、明確職責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要在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各單位其主要工作是:

獸醫站:

1、獸醫站衞生防疫人員,要早發現、早報告、早做控制撲滅前期工作。

2、加大對疫情的監測,確定疫點,疫區範圍面積,準確掌握疫點、疫區易感動物數量與已感動物數量。

3、及時組織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易感染動物實行緊急疫苗接種。

4、監督指導疫區已感染動物的捕殺與無害化處理及消毒滅源工作。

5、開展對疫區內外的羣眾進行科普預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醫院:

1、負責疫區與高危人羣的醫學監測與預防工作。

2、發現有疑似重大動物疫病感染的患者,要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協同獸醫衞生防疫人員對疫點、疫區內人羣易感染的場所進行消毒滅源工作。

財政所:

1、安排一定資金做好消毒藥品、防護器械、緊急疫苗接種等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前期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2、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要及時劃撥足夠的應急防控經費,為快速控制疫情,消滅疫情做好經費保障工作。

派出所:

1、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區內感染動物的捕殺與強制檢疫、消毒、隔離等工作。

2、加強疫點、疫區內社會治安工作。

民政所:

負責疫區受災羣眾的安撫與救災工作。

四、成立應急分隊

應急分隊由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成員與各行政村(居)幹部組成。服從上一級與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調度。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應急隊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好撲滅疫情的前期工作。

五、宣傳教育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指揮部成員及疫區村(居)幹部要及時做好羣眾工作,教育、動員羣眾積極協助配合獸醫衞生防疫人員儘早、儘快的控制疫情、撲滅疫情,絕不允許私藏感染病畜,遺留後患,如發現將進行嚴肅處理。

六、具體要求

1、各單位要把做好防治重大動物疫病工作放在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要嚴肅工作紀律,履行工作職責,玩忽職守、工作失誤要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好各自的工作,確保疫情不擴散、不蔓延,確保人員不感染。

3、根據“政府保密度、業務部門保質量”的防疫免疫要求,各行政村、獸醫衞生防疫人員要真正做到動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工作,不漏村(居)、組、户,不漏一畜一禽,確保我街道動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密謀達標,動物免疫抗體達標,力爭我街道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