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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協議書模板合集10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39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業協議書模板合集10篇

物業協議書 篇1

物業管理項目:

電話:

委託人(業主):

棟 層 號:

電話:

受委託人/公司:

電話: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1、 開工之日起,採取必要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户內的安全,並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2、破壞建築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3、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4、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築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5、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築、電氣、給排水、採暖、空調、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6、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管理公司部協商,並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採用不鏽鋼或噴塑支架,

委託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並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託方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受委託人/公司(簽章) 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2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閲讀本協議並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諮詢你的律師。

備註: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閲本協議附表5相同編號的註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閲該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租客”)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並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就擬承租本協議附表1所列物業(“物業”)一事委任(“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代理。本協議由年月日起生效,並於年月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建議有效期不應超過3個月。]

2.代理關係及代理責任

代理與租客同意-

(a)代理與租客之間就物業而有的代理關係屬本協議附表1第4欄所指明的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關係;

(b)如屬雙邊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係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該代理關係以及代理將向有關業主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2內所列的責任。

3.佣金 本協議適用於租客須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規定,列於本協議附表1、3及5內(4)。

4.物業資料 代理須就物業向租客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a)如屬單邊代理的關係,該等表格須向各別業主的持牌地產代理取得;

(b)如屬雙邊代理的關係,或在業主並沒有持牌地產代理代表的情況下,該等表格須由代理填妥和簽署, 但如租客明確表示放棄收取任何該等表格的權利,則代理無須提供有關表格。

5.代理須披露權益

(a)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6)/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有沒有(8)

(b)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4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6.租客的確認 租客確認他已-

(a)閲讀並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

(b)收取本協議第4條規定提供的而租客並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收取的所有有關的出租資料表格。

7.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8.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牴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 租客的簽署: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

香港身分證號碼:(如適用的話)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

如租客是一間公司,請述明: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簽署人的職位:代理的營業詳情説明書號碼:

租客的商業登記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日期: 日期: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必須立即給予租客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物業

物業視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視察物業,請指明)租客放棄收取出租資料表格的權利(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代理關係(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並刪去不適用者)業主所須支付的佣金(如適用的話)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所須支付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租客的簽署*

(a)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b)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c)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d)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e)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f)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g)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h)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i)是否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租客必須就所列的每項物業分別簽署。

附表2

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a)為租客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

(b)因應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c)進行商議,並按租客的指示向物業的業主提交所有要約;及

(d)協助租客與業主就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3

租客須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業主就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於: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租客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況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佣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租客。

3.如租客與業主非基於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於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為承租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的目的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租客無須向該等其它地產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條另有規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內(不論是否透過代理),與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的業主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租客須就代理就有關物業而提供的服務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5條,就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5

註釋

(1)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籤。

(2)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單邊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

雙邊代理-指代理既為租客亦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指代理只為租客行事,但於稍後亦可能為本協議附表1所列某項物業的業主行事。

(4)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租客與代理商議。

(5)指明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東-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夥關係,或受僱於該人;或

(c)屬於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8)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號。

物業協議書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負責人聯繫方式: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委託乙方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第二章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具體包括:

第四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區等養護和管理。

第五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

第六條清潔服務,包括:

第七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

第八條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第九條消防服務,包括:

第十條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第十一條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三條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緊急維修的具體內容。

第十四條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第十五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三章委託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委託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2、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3、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的'相關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

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行為,提出意見或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向甲方移交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撤出物業區域。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7、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根據甲乙雙方的友好協商,本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每月每平方米的物業費為元,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也不得另行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2、物業管理費用每支付一次。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服務費收支情況。

4、管理服務費今後如需調整,要根據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公共綠地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公司的物業費中承擔;大中修理費用、更新費用,由公共維修費用承擔。

第二十一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甲方自行處理裝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第六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續簽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對方自接到續簽意見日內回覆,如不回覆,視為不同意。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委託協議。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合同的上述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合同的上述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及業主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物業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業,為xx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

乙方系以xx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夥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

甲方為了更好的為xx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xx事業的發展,甲方將xx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

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xx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於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

(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 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

2、承包費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適時指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派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監督與管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監督與指導。

2、甲方應當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承包費,乙方應當按時完成承包的物業管理任務。

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當選派不得少於

人對該區物業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乙方指派的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應當報甲方同意與備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員是 ;

甲方對此經審核認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6、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並應當遵守甲方制訂並公佈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

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條 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

(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佈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並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承諾: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係,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者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託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向 支付勞務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約代表簽名):

乙方(全體成員簽名):

物業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乙方: 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

甲方於 年 月 日租住武漢市 住宅區(大廈) 棟(樓) 房,為維護房屋建築的使用壽命,便於今後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開展,明確雙方責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需攜帶《租房合同書》、户主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及複印件、相片等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

2.甲方如屬暫住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併到派出所申報臨時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暫住人員,須持有本轄區派出所簽發的暫住證。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國人,須持有居住證。

3.甲方需向乙方交納3個月管理費及水電費作為管理保證金,期滿後憑乙方憑證退款。

4.根據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請勿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貌或進行擴建、拆建者, 否則除責令停工、責令恢復原貌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並根據損害程度,甲方須負責其他相應的賠償。

5.甲方應與乙方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管理處的有關規定,共同管理住宅區,使住宅區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對於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危害時,將請公安機關處理。

6.根據市政府有關收取管理費文件,甲方必須按時如數交納管理費,否則按規定計收滯納金,如拖欠一個月者,乙方可停其水電,並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追繳。

7.甲方應按租賃合同的條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6

甲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市保安服務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終止20xx年9月19日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並重新商定保安服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壹仟伍佰元,乙方對甲方保安員資格無條件予以認可。

2、甲方隊員的招錄、管理等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

3、甲方招錄的保安員乙方負責發放甲方保安員上崗證,提供保安制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籤 字: 籤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7

物業管理項目: 電話:

委託人(業主): 棟 層 號 電話:

受委託人/公司: 電話:

為加強莊園裝修管理,保證裝修質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管理公司:

一、負責莊園樓內的裝修管理。

二、保證裝修期間正常水電供應。

三、協助業主定期對室內裝修進行質量、安全的檢查。

四、合理收費,嚴禁向施工隊吃、拿、卡、要、亂罰款。

五、投訴電話:

裝修負責人/裝飾公司:

一、 開工之日起,採取必要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户內的安全,並接受管理分公司檢查和指導。

二、 破壞建築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宅配套設施。

三、 廚房、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四、 裝修、裝飾住宅時,不得影響建築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附近居

民的正常生活,裝修、裝飾住宅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對其他業主和公共設施設備(建築、電氣、給排水、採暖、空調、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三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業主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及給物業管理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物業公司、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來協商解決。

六、 室內空調機和安裝要做到樓上樓下保持橫平豎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請先到管理公司部協商,並由管理公司確定位置,空調支架必須採用不鏽鋼或噴塑支架,

委託人:

一、 按規定對住宅進行裝修,並事先對裝飾公司進行全面評價。

二、 對受委託方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以上各項雙方認真遵守,如有違反,請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授委託人/公司(簽章) 通達別墅莊園物業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廣州市XX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一、現甲方委託乙方協助 XX文化廣場商業步行街 物業的出租業務。

具體情況如下:

物業地址:位於 廣東XX市XX路 ;

物業面積: 17460 m2;

租金: ;管理費 元/m2;

二、協議有效期限: 20xx 年 11 月 5 日至 20xx 年 5 月 5 日。

三、招商代理費:

1、招商顧問費:人民幣十二萬元/半年(含招商人員的工資、差旅費)

2、招商代理費:二個月租金

3、支付期限及方式:乙方協助甲方與租户簽訂租賃合同(契約),租户交齊合同(契約)規定二按一租即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甲方將按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乙方租賃代理費。

2、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文件和證明等資料。

3、 為乙方帶客户視察現場提供方便。

(二)乙方

1、 乙方跟辦的客户名單必須有甲方簽字確認方為有效。

2、 乙方協助甲方負責整個租賃交易過程的工作,包括聯繫客户,帶客户視察、洽談條款,磋商合約,簽訂合同(契約)等等,甲方為最終決策權。

五、法律責任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商業條款,未徵得甲方同意前,不得擅自答應客户任何要求。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否則應賠償損失。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廣州市XXX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XXX。

地 址: 地 址:體育XXX南方證券大廈五層。

電 話: 電話:XXXXXXXX。

日 期: 日 期:

物業協議書 篇9

第一條 甲、乙雙方信息

甲方: (業主大會);

委託代理人: (業主委員會);

地址:

郵編: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郵編: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河北省滄州市物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的關於物業服務費用收取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項目)實施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

2、座落位臵:

3、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3、公共環境衞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4、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託乙方實施,但委託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

6、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7、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項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8、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9、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3、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合同事項的行為;

4、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5、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6、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並依法經營;

7、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8、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9、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

10、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1、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2、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3、共用設施管理

4、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5、保持道路暢通。

6、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8、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9、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10、值班人員統一着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2、乙方違反本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2、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10

發包單位:鎮寧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卜元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李紀仲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對接管理物業小區的服務質量,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承包公司名稱:鎮寧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承包方式:對公司實行整體承包

三、承包期限:捌年,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四、承包內容:乙方對鎮寧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管理經營,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付贏虧,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法定代表人不得變更,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經營狀況及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二>甲方義務:甲方給乙方提供公司印鑑及各種證照,並協助乙方做好證照年檢及幫助乙方承接物業,為乙方提供前期已接管物業小區的資料及介紹情況,為乙方提供辦公用房。

<三>乙方權利:乙方有權利用鎮寧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義承接物業小區管理經營,為物業小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有權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對公司人員有權調換,對公司財務有權支配。對在工作中發生的民事糾紛,有權及有義務調解處理。

<四>乙方義務:乙方有義務理順公司管理體制,加強公司人員、財務、資料檔案及各項工作管理。對所接管的物業小區加強管理,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達到讓業主滿意。乙方應重視公司員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要求物業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等。

六、目前公司已接管的物業小區名稱及物業服務內容:目前公司接管的物業小區有“東大街農貿市場”,“寧源嘉城”,“錦繪新都”。

上述小區的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維護、維修、給排水、供電、電梯、消防等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

2、小區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維護,要求24小時有人值班。

3、小區每棟樓的樓梯間、門廳、公共通道、停車場地,做到每天清掃保潔,垃圾集中外運。

4、小區的綠化補種及管護。

5、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小區社會治安防範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做好小區消防安全工作。

6、負責代抄小區共用電錶、水錶,代收水費電費及代繳水電費。負責收取物業服務費、停車費交公司財務進行管理核算。

七、乙方負責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外)所有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經費等一切開支,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八、乙方負責繳交税款。

九、乙方對所接管的物業小區,房屋及水電等設備設施的維修,按國家規定的保修年限執行,在保修期範圍內的由乙方組織維修、資金由甲方負責,保修期屆滿的,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與業主代表共同協商後,寫出維修建議報房屋主管部門批准,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解決。

十、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轉包,如 發現轉包或公司管理不善,物業服務質量低下,業主投訴較多,甲方有權停止承包,並由乙方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乙方(承包人)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業主財物被盜及物業服務有關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二、乙方收取的停車費,在三年內由乙方支配,三年後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小區內不能停放油罐車、大貨車、工程車。

十四、小區屋頂不許安裝任何設備設施及堆放雜物。

十五、業主裝飾裝修時不準改變主體結構及外觀。

十六、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五日內向甲方交押金貳萬元(20000.00元),承包期滿後,乙方不續包,如數退還乙方,甲方不付利息,如乙方續包,該押金繼續抵押直到不承包為止退還。

十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十八、在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xxxxxx年 月日

xxx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