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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合夥協議書模板五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73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合夥協議書模板五篇

合夥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合夥人(乙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夥項目名稱: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

(二)經營地:南京市南湖路香緹麗舍6棟架空層。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20xx年5月9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共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0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16000元),大寫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元,大寫拾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2400元(後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現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後,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餘分配:每月核算盈餘,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夥。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人不得泄露合夥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祕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後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退夥。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開發人:

合夥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項目

合夥項目為******************項目,設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及地下部分約 平方米,其中代建為 間。

本項目的合夥經營範圍以與 業主方簽約的合同為原則,雙方共同履行。

第二條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工管理、共同經營,共同風險,共負盈虧的合作形式。合夥人 管理人員的身份參與。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項目完成為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本合夥項目包括籌資的保證金 元(如項目需要,按股權比例繼續出資)。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同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合夥人 以現金出資總投資的 %,佔股份的 %。合夥人 以現金出資總投資的 %,佔股份的 %。

3、各合夥人的出資,應及時在籌資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時,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 %/月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財務清算報表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子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並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②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結合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雙方各派出負責人組成項目部或項目公司。其權限是:①處理好外部關係,證照等手續辦理、資金籌措、銀行貸款辦理工作;②工程建設合同的執行等事項;③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售樓,合夥債務的清算及支付。

2、合夥人的其他約定: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應公司協商;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項目己經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會計事務所(或合夥人共同認可的其他財務人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品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名: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根據相關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則,經協議人充分協商,決定共同開辦合夥律師事務所,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名稱:四川江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二條 合夥人: 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

第三條 條 本所開辦資金 萬元,合夥人出資為: 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

第四條 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本所主任;

3.提請修改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夥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本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夥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夥;

6.依合夥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夥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夥協議履行相關職責;

2.遵守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夥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四條 本所設立合夥人會議制度。合夥人會議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議事方式除本協議特別規定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五條 本所設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合夥人會議選舉產生,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主任對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六條 合夥人會議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選舉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選;

(三)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報告、結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四)決定合夥人的入夥;

(五)決定合夥人的退夥、強制退夥及財產處置;

(六)修改合夥協議;

(七)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八)決定合夥人會議認為必須由其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為每月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月上旬。經2名合夥人或主任提議,可召開合夥人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合夥人會議由主任召集並主持。

主任合夥人應當在已定合夥人會議日期三日前通知全體合夥人,並説明會議主要議題。合夥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夥人應當對議定事項記錄上簽字,由全體合夥人指定某合夥人負責保管,以備查閲。

第八條 合夥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六條 (一)、(三)、(四)、(五)、 (六)、(七)項由與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條 所列 (二))、(八)由與會合夥人半數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條 本所日常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分工協作,具體分工由合夥人會議議定。

第十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衝突審查、年度總結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十一條 收入分配採取合夥人實行收入提成制,具體標準為:

第十二條 本所設立合夥人公積基金,公積金按年提取,本所年度收益為盈利時,按照利潤總額的5%提取,本所年度收益為虧損時,不提取,公積金的使用由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公積金提取總額滿50萬元後,不再提取。該項基金在合夥人退夥、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第十三條 可分配利潤和虧損承擔。

(一)本所年度收益為盈利時,在提取各項公積金後,積餘部分為可分配利潤,由全體合夥人按出資分配,如出現虧損,則由全體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夥人過錯所致,責任人首先應承擔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夥人平均分攤,分攤後的合夥人對有過錯合夥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先由本所承擔支付責任,本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四條 合夥人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律師或其他人員入夥,其他人員可以採用隱名合夥的形式入夥。新入夥成員,需經一名合夥人推薦,並由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並與新合夥人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合夥人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平等協商,以上五名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後三年內不得提出退夥,如擅自退夥,則視為自願放棄在本所的所有權利。三年後合夥人要求退夥,須提前三個月向合夥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合夥人會議決議。

(二)合夥人退夥時應對合夥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佔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説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並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原則處理合夥財產:

1.退夥時一律按合夥人會議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佔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合夥人退夥,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餘利潤的分配。

如退夥人不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第十七條 對合夥人的處理。

(一)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人會議通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夥直到除名的處理。

上述處理並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夥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夥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合夥人會議應當對該合夥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夥人以外的與會合夥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夥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決權確定不信任該合夥人時,合夥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夥的決議,合夥人會議無須對該合夥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夥人申辯。

(三)當合夥人會議作出“勸其退夥”決議時,該合夥人應在15天內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的書面申請,並按退夥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書面申請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

(四)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夥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並:

1.按除名時合夥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人民幣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八條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而解散:

(一)本所合夥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二)合夥協議中約定的終止事由出現的;

(三)合夥人會議決定解散的;

(四)被依法吊銷執業許可證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本所解散時,應當在15內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由全體合夥人組成。清算機構應當清理本所的財產,編制財務清算報表和財產清單,處理未了結的事務。

第二十條 本所合夥人因退夥、被除名、對合夥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通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本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並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一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夥人商定,具體條 款列入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簽字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會議另行議定,合夥人會議的決議與本協議具有共同的效力。

合夥人簽名: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投資與監管方) 乙方: (經營管理方)

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

美食廊會所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1004平米

第二條 項目所有權

會所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項目經營範圍

(自用會所、對外承接經營、文化交流及項目運作)

第四條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標共同經營會所業務,甲方提供會所經營的流動資金與場地,乙方負責會所的日常運營;

4.2甲乙雙方合夥對會所淨利潤進行分配,甲方佔60%,乙方佔40%;

4. 3甲方在會所設財務主管及監事各一名,財務主管主要職責為確保流動資金合理利用,對財務與會計過程管理進行監管。

第五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六條 出資額及方式

6.1 甲方出資:甲方以貨幣和場地形式出資,場地出資額伍拾萬元整,貨幣出資額柒拾萬元整,作為年度流動資金;

6.2 乙方以勞務形式出資;

6.3 匯款賬號:由乙方指定賬號:

注:甲方如不一次性全款到位,則以乙方實際到賬金額(銀行記錄)為

憑證。(雙方可協商此事)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 1甲方責任

(1)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所需流動運營資金;

(2)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幫助和良好的外部環境;

(3)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符合經營需要的場地和設施設備。

7.2 乙方責任

(1)確定會所的經營策劃及市場定位,根據市場調研、會所定位、經營需要,並從高端管理和服務角度出發,對會所的局部功能設置和佈局規劃及建築裝璜風格、整體文化主題等向甲方提出調整意見;

(2)為會所在添置各種設備、設施、系統、配件、傢俱、用具、裝飾和陳設用品時提供造型、安裝、裝飾設計和佈置方面的指導和建議。並應甲方要求提供購買途徑;

(3)會所管理計劃

乙方應在介入會所 個月內提出會所管理計劃,該計劃應是在會所現有情況下的管理調整所需要進行的一切活動。管理計劃應包括: —會所人事政策,包括組織架構、編制、工資及福利政策; —市場的定位及價格政策,會所廣告、宣傳及促銷計劃; —會所年度經營預算;

—會所年度工作計劃

(4)招聘員工

(5)乙方要在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之內負責辦理會所經營的合法手續,並在協議規定範圍內正常合法經營,不得違約及違法經營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事項

8.1 管理權

(1)有關經營期的如下重大問題,乙方在實施前需經甲方批准:

—會所經營預算;

—會所固定資產的購置預算;

—會所人事架構和年度工資總額;

—會所功能佈局的調整;

—會所經營區域和經營項目的調整;

(2)經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項和會所日常經營的其他事項,由乙方全權負責實施。為此,乙方應對會所包括人事、物資、經營和管理等項事宜具 有充分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3)對於經營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應與乙方溝通討論解決,乙方應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見和立場,意見合理時,乙方及時有效地作出調整;在不嚴重影響會所正常經營管理,當雙方意見未達成統一之前, 乙方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對分歧事項暫緩實施,並向雙方最高領導反映求得解決;在此之前,除非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緊急情況,甲方一般不採取直接指揮會所員工的方法,影響或干預乙方的管理權限和管理範圍,以維護乙方管理權威。

(4)乙方對會所服務人員有任免權。

(5)乙方無權擅自處理甲方任何資產。不得以任何形式以會所名義向第三者進行經濟或責任擔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報告一次會所的經營管理情況。

8.2 經營費

乙方承諾,在保證管理和服務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養合適的人員滿足會所崗位要求,以節約會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責任

乙方全權負責在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等,並對可能發生的以上為題負全部責任。

8.4 禁止行為

乙方不得在會所內進行合同約定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非法行為。

第九條 淨利潤計算方法

9.1 淨利潤計算方法:除去經營成本、房租分攤,日常開支(購買傢俱、用具)、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利潤分配的重點,甲方佔60%,乙方佔40%。

9.2 工資、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第十條、債務、違約責任:

雙方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合夥協議書 篇5

美容院投資合夥協議書範文精選

甲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

為加強美容事業發展,共同實現和諧美好的偉大中國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營美容店。現定如三在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經營協議:

一、合夥準則:實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利潤共享,責任共擔”投資分配原則。

二、合夥期限:從年月日起,三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年月日。協議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如需繼續經營,再續簽。

三、投資金額:甲乙丙三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本美容店(店名)地址:甲乙丙丁三人總共投資萬元整,甲方投資萬,乙方投資萬,丙方投資萬。甲方佔投資總額的%,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丙方佔投資總額的%。

四、擴大投資:根據情況而定,如果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五、分配辦法:店內所有財產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職務,負責店內全面工作,對外聯繫接洽業簽字報銷等;乙方副經理理職務,會計,負責財務記

賬管理和收支記賬管理建賬户;丙方副經理出納,負責現金出納的和財務監督管理。

六、經營管理: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在上班期間按照美容店標準統一支付工資:第一年,甲方為元/月,乙方元/月,丙方為元/月,隨後每年根據經營情況上漲或下調10%-30%,股東工資為不固定工資,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均可拿業績提成及手工費。關於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況而。

七、機構組織: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如需要辦理《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店內相關負責人,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而定。

八、債權債務:合夥三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九、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本着日帳日清的財務原則。店內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現金存行,店內預留一部分日常流動開支所需現金元整,當日預留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元整。其餘現金一律當日存入銀行,當需要從銀行提現及轉賬時,必須經過甲乙丙三方當事人確定同意後方可辦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十、責任制度:在經營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

額承擔賠償。

十一、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以及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時,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參與協商以及追究調查處理,事出於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責任,由其全額賠償,由於三方當事人都與此事有關,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賠償。(不論責任大小,心平氣和的處理。)

十二、舊貨物處理:在進貨的同時,留意產品日期,並且告知三方當事人,經營中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做好登記,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內核銷,如其進貨不告知三方當事人日期問題,由進貨人全額賠償。

十三、爭議處理:甲乙丙三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三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三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十四、退夥約定:甲乙丙丁三方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起訴。

十五、違約責任:違約定為五萬元。任何一方擅自違約,除承擔金外,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兩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產生的一

切損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為:一是未經三方當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由經手人獨自承擔。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三是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

動。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店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十八、未盡事宜可;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九、生效方式;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乙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