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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3.2W

現如今,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乾淨。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餘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後梯樑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樑的強度。摺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並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cm,支撐應採用不小於∟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台。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杆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杆。在欄杆內側設18釐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鈎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於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繫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工作,並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接地安全措施。

3、對於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動手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後即行復原。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須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高空作業,為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可靠,特簽訂此協議,請甲乙雙方遵守以下約定:

乙方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施工作業需遵守以下規定

1、乙方施工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出入證件,施工人員進入辦公樓內施工,出入證須隨身攜帶,便於物業人員的檢查,無證人員一律不許進入辦公樓施工。

2、乙方應在指定的工作區域內進行施工,非工作區域嚴禁乙方人員進入,高空施工人員作業時間為早8:00時——晚18:30時,施工人員早8:00時之前,晚18:30時之後嚴禁在樓內逗留。

3、乙方施工人員運送施工材料時,保持場地的衞生,運送水泥等液體材料時,提前做好防護,防止液體材料外濺,污染牆、地面。

4、乙方需進入甲方管理區域內的辦公室時,提前進行申請或電話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辦公室人員允許後方可進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員嚴禁從窗户進入辦公區域,如若發生財產丟失現象,甲方將進行法律訴訟。

6、乙方高空施工人員若在施工期間損壞辦公樓窗户、牆面、地面等公共設施時則按價賠償或修復

7、乙方施工人員嚴禁在辦公樓內衞生間內洗頭或擦洗身體。

8、乙方高空作業安全可靠性材料請提前交送監理審核,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高空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員安全,明確雙方責任;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經雙方協商特擬定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在簽定工程承包合同後,工作中應該相互支持、相互關照、相互信賴,以便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雙方在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程、規章制度,同時按照已簽定的協議各自履行其職責、權利。

二、甲方職責: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工程發包有關要求;並負責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現場帶電部位及有關現場安全技術管理規定交底,明確施工範圍。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相關設備的圖紙,以利於安全施工。

4.開工前甲方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凡增補調換人員、更換工種亦必須及時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 經體檢和考試合格後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經常性地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質量工作情況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檢查情況做好書面記錄,並對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電力行業頒佈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內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2‰。

2.項目開工前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方案、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3.乙方的現場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負全責。施工中,乙方必須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派第一安全監護人,即專職安全員。乙方的專職安全員必須佩戴明顯的袖標。乙方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劃分班(組),班(組)名單應報甲方安監部門備案,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兼職安全員。

4.如乙方使用未經體檢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甲方發現後將對乙方處以200元/人次罰款。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應及時將其名單及證件報甲方辦公室備案。

5.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為單位施工人員配備應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如由甲方配備的(如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甘肅省電網建設與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使用乙方電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以保障電力運行和電力設施的安全為首要宗旨,並作為解釋協議的主要原則。

2、甲方需在乙方轄區內包括城區、鄉鎮電力杆塔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的屬地供電所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勘察批准後方可施工。

3、經乙方許可後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在施工完畢後,甲方必須書面提出驗收申請,經乙方驗收確認不影響電力線路安全運行後方可投入使用,並不得作任何變動。

4、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施工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者,乙方有權制止,並有權拆除已經敷設完畢或正在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處作業、配電設備上的工作及帶點作業等相關規定,並派專人監護施工現場。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影響供用電安全或造成電力設施損壞以及跳閘停電等事故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7、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因外力或天氣等其它原因引起斷線、倒杆等電力事故,造成甲方相關設施損壞、人身傷亡以及第三方設施損壞、人身傷亡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8、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因甲方產權所屬的電纜、光纜等設施脱落、斷線及安全距離不夠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對乙方造成損失, 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的電力杆塔施工,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造成的損壞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乙方線路改造致使線路通道走向發生變化,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在限期內拒不配合調整其電纜、光纜等設施的,乙方有權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甲方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安裝的質量,做到安裝工藝統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齊對稱,接頭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觀美觀大方。並嚴格遵守有關電力安全規程標準,確保與電力線路的距離安全可靠。

11、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裝工藝不符合要求及對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造成隱患的,乙方有權向甲方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權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12、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投入運行後,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全運行,並負有消除任何安全隱患的義務,在每月月初將檢查結果報告乙方。

13、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線路杆塔,經乙方勘察、驗收後,認為影響杆塔和線路安全運行,不能做補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須拆除杆塔甲方產權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可以實施補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線等材料及施工費用等由甲方負責;同時由此所補充的安全設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甲方在乙方電力線路通道敷設的電纜、光纜對同杆電力線路垂直距離不得小於1.5米,線路兩端及轉角杆等必須使用鋼絞線敷設加裝拉線,所有拉線必須安裝拉線絕緣子及拉線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設的電纜、光纜穿越電力變壓器時應採取必備的安全措施,穿越進户線時應安裝絕緣套管和使用絕緣自粘帶。

二、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三、其它

1、本協議的變更及其它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2、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重大政策調整,導致本協議在期限內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書面提出解除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由臨澤縣安監部門備案。

4、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以上條款,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監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簽字: 或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甲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複線項目部

乙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複線項目部第 架子隊 工班

根據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項目部在既有營業線施工的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營業線的公務設施、電力、通訊、信號光電纜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

1.乙方參加既有線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及妨礙從事某項施工作業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滿十八週歲童工和年齡大於五十週歲的老年工。

2.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行車安全有關規定、規章制度並認真遵守。

3.既有線施工,必須按規定設置施工安全防護,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未設好施工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防護備品、防護距離、防護信號等內容必須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

4.開工前,須向安質環保部提報網圍欄開口、限高架撤除申請表和安全評估表,待報集通公司護路辦審核批准後,符合開工條件方許開工。圍網開口處每天下班後必須關閉,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結束立即恢復所有既有設施。

5.施工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檢修合格,併到物設部登記(設備名稱、設備狀況、操作人員證件、身份證複印件等),進入工地後,必須置於既有線建築限界以外,作業時保證每台設備有一專人防護,防護人員不足時不準啟用設備。

6.列車通過前,在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撤到行車線限界以外的安全處,所有的機械設備、料具也應撤到行車限界以外。

7.施工人員上下班不準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工間休息時,須到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8. 在鐵路旁施工搭設的腳手架等設施,應經常檢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發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點要遠離既有線建築物25m以上。

10.臨時房屋及設施的周邊,近臨懸崖、陡坎、深坑、鐵路及高壓帶電區域等處,應有防護圍欄、遮擋物及警示標誌,危險處夜間應設警示燈(不得影響行車)。

11.需要拆除原有擋牆、護牆、端牆等建築物時,首先調查清楚其結構物地下有否管道、線纜等設施,應按規定程序先報路局批准後,方準動工。

12.嚴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4.使用機械挖土,剷鬥不得碰撞鐵路上所有的建築物,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15.人工清理開挖面時,挖土機械應退出開挖面,嚴禁人、機同時混合開挖作業。

16.不得隨意損毀鐵路既有設施,施工撤除的鐵路圍網,損毀的既有標誌牌,必須按要求隨時恢復。

17.大型機械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對機械做詳細檢查;作業中精力集中,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執行集通公司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8.在既有線旁作業,須設專職安全防護員,負責來車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車通過時禁止作業。

19.機械(具)在線路旁存放必須滿足鐵路建築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線塹頂、邊坡上作業時,靠既有線一側須留出>2m厚的隔牆,以防施工機械滑落。

21.駕駛員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對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保持良好狀態。嚴禁點火裝置、轉向器和制動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帶病車輛在既有線上從事施工運輸作業。

22.在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上行駛,其速度≯10Km/h,下坡轉彎時,應換低速檔運行,保持限界距離。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須採取防溜措施,以防車輛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車輛須將翻鬥放平,方可行駛,防止溜放或掛斷架空光電纜。

25.列車通過時,臨既有線路的運輸車輛及其施工設備須停止作業,保持靜止狀態。

26.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材料及機具時,必須集中固定地點,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合格的路工擔任施工防護。跨軌作業地點地形複雜、瞭望條件不良時,須增設專職防護員。

27.較笨重的施工材料過軌(如>100kg的砂石等物)應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聯繫。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工地使用停車手信號防護可過軌施工。如通訊中斷,則停止跨軌作業。

28.較笨重的施工機具(械)需多人台運過軌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籤認登記手續,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過軌作業。作業中須設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繫。

29.在既有線上拆除擋、護牆,應作好截、排水溝的暢通。降雨時應對暴露面除加固支撐外,必須進行覆蓋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確保邊坡的穩定。

30.進行既有側溝、涵渠拆除時,必須先進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匯水管不得小於原渠道的排水量,並經常清理漂浮物及積泥,確保流水暢通。

31.雨天須有人晝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線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線或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開挖電纜溝至400mm深度時,要注意小心輕挖,杜絕損壞既有電光纜事件。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要緊盯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並進行籤認,籤認後即根據事先商量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來不及防護的要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要有書面交接記錄。

33.地下光電纜兩側2m以內,不準動用挖掘機及洋鎬等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上部地面。

34.墩台及其他高空作業,必須設置安全網,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樁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或下班前,必須對未灌注的孔口進行有效覆蓋,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及項目部有關管理要求,消滅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故,消滅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交通事故,消滅火災事故,消滅一切質量事故。

乙方如因違反上述管理要求或違反其他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而夠成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項目部將按照管理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按照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複線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賠償一切經濟損失並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編:電話:

承租方:

地址:

郵編: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在

2、房屋建築面積 )

3、該房屋現有面積、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1中加以説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及土地權證的相關證明。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房使用;乙方負責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現用途申請、審批的各項手續及用費等,承擔違規違法經營的責任。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年 月日起至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同等條件下優先,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為:。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

3、支付方式:

五、其它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電費、水費根據使用的數量由乙方自行繳納,電話費由乙方自行負擔。物業費2.6元/㎡也由乙方自行負擔。其他相關發生的費用也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房屋修繕和裝飾

1、租賃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物業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3、污染、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影響居民住宿。

七、轉租的規定

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八、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或甲方規劃拆除、拆遷、改造等,可終止合同,但需提前兩個月告知乙方,租金按實際租賃日期結算。

十、乙方違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壹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繳納水、電及其他有關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4%支付滯納金。逾期者,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5、在租賃期內,乙方對租賃部位的治安、消防、城管、水電安全及噪聲等責任負全責。

十一、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十五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十二、免責條件

1、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4、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雙方簽約日期: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確認乙方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1、對本單位範圍的安全、使用、防範(火災、盜竊、用電、用水、人身等)事故發生負全面責任。負責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審批的各項手續及費用等事宜。嚴禁違規違法經營和犯罪活動。

2、制定安全規章制度,負責監督貫徹執行,認真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活動同步進行。必須將安全責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及時整改。

3、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禁止各類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使用、儲存。對所轄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設專人管理並負全責;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含人身)以及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經濟賠償。

4、 其他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

5、為保證樓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的乾淨,整潔,要求乙方不能在上述公共場所張貼海報,宣傳資料等。

6、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責任期限與租房協議期限相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 日